行业资讯

加入亿拓客·流量大师 撬动财富之门!!!

风电叶片回收专题研究报告

wang 2026-09-27 行业资讯
风电叶片回收专题研究报告

1 执行摘要

风电叶片回收正从风电行业的“环保负担”转变为政策强约束下的成长性赛道。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退役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列入精细化、无害化拆解处置的法律要求,2026年7月发布的《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将风电、光伏、动力电池“新三样”固废整体纳入循环利用体系,加之《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030号)与《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3〕45号)此前已落地,退役叶片回收处置的责任机制、成本归属与产业载体已基本成形,行业正从“可回收与否”的争议期进入“如何规模化、高值化回收”的产业化窗口期。

退役规模具备较高确定性。截至2025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4亿千瓦、稳居全球第一;按20年设计寿命与“以大代小”改造叠加推算,2030年前后将迎来首个批量退役高峰,累计退役机组将超过3万台。叶片方面,不同机构的测算量级集中在50万吨至120万吨之间:央视新闻引述行业预测称2030年退役风机叶片重量将突破50万吨,行业测算则认为到2030年末运行超过15年的1.5兆瓦及以下机组退役叶片约120万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预计,到2035年风电拆除后产生的废弃物累计可达2000万吨。与之对应,当前叶片有效高值化回收比例仍处于极低水平,处置价格一度降至每吨1000元至2500元甚至更低,供需缺口与价值洼地并存。

产业链呈“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的闭环结构,技术路线呈现物理回收、热解回收、化学回收与能量回收四线并存的格局。物理回收工艺成熟但产品附加值低,热解回收适合碳纤维再生,化学回收能以较高纤维性能保留率实现树脂与纤维的分离,但产业化与降本仍在爬坡;与此同时,可回收树脂正从材料源头改写竞争规则——上纬新材的可回收热固性树脂回收率可达95%以上,2025年已实现220米级可回收叶片整机落地,标志着“源头可回收设计”从试验走向量产。

上市公司卡位呈现清晰分层:制造端中材科技与时代新材构成“双寡头”,2025年两家合计市场份额约70%;材料端上纬新材在可回收树脂领域处于国内领先位置;整机与回收服务端,金风科技、中车山东风电等依托装机资源与处理装备先发布局回收网络。本报告建议重点关注具备全链条整合能力、掌握化学回收或可回收材料技术、并已绑定头部客户资源的企业,同时需充分认识退役节奏、回收经济性、技术路线演进与数据口径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

2 退役潮背景与回收市场空间

2.1 中国风电装机规模与退役潮临近

中国风电装机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且仍处于扩张通道。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6.4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进入大规模建设期。装机高增长的另一面,是设备退役压力的积累:中国自2000年前后大规模推进风电建设,首批机组已接近或达到20年设计寿命;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实施“以大代小”改造升级,这一政策使一批本可继续运行的风机提前进入退役流程,退役潮的时间窗口被前置。

多家专业机构与权威媒体对退役规模给出了方向一致的测算。新华网2023年12月援引专业机构数据称,到2030年累计将有超过3万台机组达到退役年限,退役装机容量达4473万千瓦,由此带来的固体废弃物规模约94.79万吨。央视新闻2025年3月报道,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共拆除风力发电机2317台;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委会相关人士表示,2025年已迎来首波风电退役高峰,当年退役风电机组超过1800台。退役不是“远期议题”,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图1 宁夏某退役叶片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示范项目堆放场(初级拆解后的部件分区堆放)

来源:宁夏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2025年7月

2.2 叶片:产业链上“最难啃的硬骨头”

风电机组中,塔架、机舱、齿轮箱等金属部件回收技术成熟、经济性较好,叶片却是例外。叶片以玻璃纤维(占比超九成)与环氧树脂等热固性树脂复合而成,辅以轻木、泡沫芯材;热固性树脂在固化成型后发生不可逆交联,无法像热塑性材料那样重新熔融塑形,加之单支叶片长度可达百米、重达数十吨,切割、运输与拆解成本高昂,回收产物价值又长期偏低,导致叶片长期以露天堆放甚至填埋处置为主。光明网2026年3月的报道将叶片称为回收难度最大的“硬骨头”;美国得克萨斯州数千支退役叶片堆放多年、清运费用高达数千万美元并引发诉讼的事件,也为风电行业的绿色形象敲响警钟。

回收经济性倒挂是当前最突出的行业痛点。据川观新闻2026年1月对多家回收企业的调研,退役叶片回收处置价格已从早期高位降至每吨1000元至2500元,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每吨数百元的低价,而物理破碎、运输、拆解成本并未同步下降,单纯依靠处置费难以覆盖成本,“谁回收谁亏损”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正是政策强制责任、技术进步与商业模式创新同时被需要的根本原因。

图2 山东龙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叶片回收堆放场地

来源:国际风力发电网,2024年4月

2.3 回收市场空间:多口径测算下的确定性增长

市场空间的测算口径差异较大,但增长方向一致。《工程科学学报》2023年刊发的《废旧风力发电机叶片资源化利用研究进展》援引测算数据,将中国风电机组退役分为三个高峰:2025—2030年第一波退役高峰对应退役装机约44吉瓦、叶片报废量0.44至0.66百万吨;2031—2035年第二波对应退役装机约100吉瓦、叶片报废量1.00至1.50百万吨;2036—2040年第三波对应退役装机约118吉瓦、叶片报废量1.18至1.77百万吨(见图3)。财新周刊2026年6月援引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预计,到2030年退役风电规模约10吉瓦每年,到2035年拆除后产生废弃物资累计达2000万吨。

国际机构对全球风电叶片回收市场的测算同样呈高速增长态势:BCC Research测算全球市场从2025年的约0.74亿美元增至2030年的约1.59亿美元,年复合增速16.6%;TechSci Research测算2024年约3.50亿美元、2030年约10.13亿美元,年复合增速19.2%。尽管绝对规模口径相差数倍,但“未来五到十年是回收产能建设与价值释放窗口”是各方共识。中国作为全球最大风电装机国,其退役叶片回收需求占全球比重最大,2030年前后仅叶片一项即对应数十万吨级的年处理需求,远超当前处理能力。

表1 中国风电退役规模与回收市场主要测算口径对照

测算主体

口径内容

关键数值

央视新闻引述行业预测(2025年3月)

2030年累计退役机组与固废总量

超3万台机组退役;固废总量突破300万吨,其中退役叶片突破50万吨

新华网援引专业机构(2023年12月)

2030年退役装机与固废规模

超3万台机组、退役装机4473万千瓦、固废约94.79万吨

中国网引述行业测算(2026年6月)

2030年末退役叶片总量

运行超15年的1.5MW及以下机组批量退役,退役叶片约120万吨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财新2026年6月引述)

2030年退役规模、2035年废弃物累计

2030年约10吉瓦/年;2035年废弃物资累计2000万吨

《工程科学学报》测算(2023年)

三个退役高峰叶片报废量

2025—2030年0.44—0.66百万吨;2031—2035年1.00—1.50百万吨;2036—2040年1.18—1.77百万吨

图3 中国风电机组预计退役高峰期叶片报废量测算

数据来源:据《工程科学学报》2023年《废旧风力发电机叶片资源化利用研究进展》引用的退役测算数据整理;区间表示不同情景测算范围。

3 风电叶片回收产业链全景拆解

3.1 产业链结构与参与主体

风电叶片回收并非孤立的“末端处理”环节,而是嵌入叶片全生命周期的一整条闭环产业链,可划分为上游原材料、中游叶片制造、运营与退役、回收处理、下游资源化再利用五个环节,并由绿色设计、责任机制、标准规范与产业集聚区等政策要素串联成闭环(见图4)。上游决定“叶片由什么构成、是否易于回收”,中游决定“退役叶片从哪里来、由谁回收”,下游决定“回收产物能否卖出价值”,三者共同决定回收产业的经济性。

图4 风电叶片回收产业链全景图

数据来源:本报告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绘制。

3.2 上游:材料构成与“绿色设计”

叶片材料的构成直接决定回收的难度与价值。玻璃纤维是叶片最主要的增强材料,占比通常超过九成,其再生价值相对有限;碳纤维凭借更高比强度进入大型叶片主梁,再生碳纤维因生产能耗高、价值大,成为化学回收与热解回收的主要经济驱动;基体树脂以环氧树脂为主,热固性特性是回收难题的根源,可回收树脂则通过引入可逆化学键,使树脂在特定条件下可降解分离,从源头降低回收难度。此外,轻木、泡沫芯材与防护涂层也构成回收处理的次要组分。

政策已明确将绿色设计列为产业链起点。发改环资〔2023〕1030号文要求引导生产制造企业“以轻量化、易拆解、易运输、易回收为目标,在产品设计生产阶段进行绿色设计”,并鼓励优先选用再生材料、面向回收主体公开零部件原材料与产品结构信息。这意味着,2026年以后新投运的叶片将逐步从“难以回收的资产”转变为“可回收的资产”,存量与增量叶片的回收处理将形成完全不同的成本结构。

3.3 中游:制造格局与回收服务体系

叶片制造环节高度集中,是回收资源的主要来源方。中材科技旗下中材叶片拥有17个生产基地(其中国内15个、海外2个),设计产能约3800万千瓦,累计销量超213吉瓦,连续14年保持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连续三年全球市场份额第一;时代新材风电叶片业务稳居行业第二,两家合计市场份额约70%,构成“双寡头”格局(详见第5章)。整机端,金风科技、明阳智能、三一重能、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亦具备叶片制造与整机配套能力。制造端的集中,意味着回收处理需求在源头上同样呈现区域集中特征,为回收网络的布局提供了清晰坐标。

回收服务体系正在形成“整机商自建、叶片厂延伸、第三方专业企业”三类主体并行的格局。金风科技依托整机制造与后服务网络,已在全国布局6个产业基地、10个区域公司、18家资源回收企业,建立“收、转、运”回收网络;中材叶片与上纬新材、金风科技于2024年12月达成三方合作,在风机资源绿色循环与可回收再利用领域深度协同;中车山东风电打造国内首套“智能移动工厂”,以“分散式预处理+集中式深度加工”模式将处理产线直接进驻风场,破解超长叶片运输难题;宁夏开重新能源科技、山东龙能等第三方企业则专注于区域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理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是发电企业,这使发电集团成为回收服务最大的潜在付费方。

3.4 下游:四条回收技术路线与再利用场景

回收处理环节存在物理回收、热解回收、化学回收与能量回收四条并行技术路线,成熟度、产品价值与环境绩效差异显著(见表2)。物理回收通过切割、破碎、研磨将叶片变为颗粒或粉末,用作建材骨料、混凝土掺合料、木塑复合材料及3D打印耗材,工艺成熟、能耗低,但回收纤维强度损失大、产品价值低,是当前最主要的处置方式;热解回收在低氧高温条件下分解树脂基体,可回收碳纤维并副产油气,碳纤维强度保留率可达原始性能的50%至75%,但对玻纤性能保留不佳;化学回收通过溶剂、催化剂或超临界流体选择性断裂树脂化学键,实现纤维与树脂的高效分离,纤维性能保留率高,是公认的高值化方向,但溶剂回收与工艺成本仍是产业化瓶颈;能量回收即水泥窑协同处置,将叶片破碎后作为替代燃料与原料投入水泥窑,威立雅与通用电气可再生能源公司的合作案例显示,叶片约65%作为原料进入水泥产品、28%转化为窑内能源,二氧化碳排放较填埋减少约27%,处置彻底且可大规模承接,但资源化价值有限。

表2 四大回收技术路线对比

技术路线

处理原理

主要产物

成熟度

优劣势

物理(机械)回收

切割、破碎、研磨

复合材料颗粒、粉末

成熟、已规模化

工艺简单、能耗低;纤维性能损失大、产品附加值低

热解回收

低氧高温分解树脂基体

再生碳纤维、热解油、燃气

中试到小规模产业化

适合碳纤维再生;玻纤性能保留差,尾气需控制

化学回收

溶剂/催化剂选择性断键

高纯再生纤维、树脂单体

产业化初期

纤维性能保留率高、可闭环回用;成本高、溶剂回收要求高

能量回收(水泥窑协同)

破碎后作替代燃料与原料

水泥熟料、热能

成熟、可大规模

处置彻底、减排明显;资源化价值较低

再利用场景已从“低值大宗”向“高值多元”延伸。除建材与水泥窑外,退役叶片材料正进入海洋牧场、市政景观与先进制造领域:中车山东风电将退役叶片制成新型人工鱼礁投放烟台海域,利用叶片材质抗腐蚀、强度高的特性,实现“新固废”到“海洋新材料”的转化(见图5);金风科技将处理后的叶片颗粒制成固废基3D打印材料,用于建造花坛等市政设施;叶片再生玻纤被应用于风机底座、施工道路等场景。中材科技与上纬新材的化学解聚示范表明,回收树脂与纤维重新回到叶片或其他复合材料制造环节,是产业链闭环的最终形态。

图5 用退役风机叶片制作的新型人工鱼礁(吊装与水下附着效果)

来源:中国网/人民网山东频道,2026年6月;济南市委宣传部供图

图6 退役风机叶片经处理后形成的破碎纤维与改性塑料母粒等再生材料样品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2026年6月;人民网记者宋翠摄

4 相关政策原文梳理

4.1 政策体系脉络

风电叶片回收的政策体系在过去三年内快速成型,经历了“退役管理规则—循环利用专项意见—法典化与规划化”三个阶段。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首次系统规范风电场退役与“以大代小”改造,明确发电企业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处置的责任;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份系统部署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作的政策文件;2026年,政策层级进一步抬升,《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将风电列为“新三样”固废重点治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将退役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的拆解处置要求写入法律;同期,《风能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绿色拆除通用技术规范》(GB/T 47555—2026)等四项风电新国标陆续发布实施,标准体系开始落地(见表3)。

表3 风电叶片回收核心政策文件一览

政策文件

文号/编号

发布机关与时间

与叶片回收直接相关要点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

国能发新能规〔2023〕45号

国家能源局,2023年6月5日

鼓励运行超15年或单机容量小于1.5MW的风电场改造升级;发电企业应依法依规负责退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处置

《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发改环资〔2023〕103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2023年7月21日

建立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支持龙头企业攻关叶片纤维复合材料再生利用;提出2025年、2030年两阶段目标

《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7月

将风电、光伏、动力电池“新三样”固废纳入循环利用体系;发电企业将退役设备回收处置费用纳入电站建设运维成本;制定废旧风电设备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30年资源循环利用产值达8万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8月15日施行

首次明确退役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精细化、无害化拆解处置要求;从事风电、光伏建设运营的企业应自行或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循环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风能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绿色拆除通用技术规范》

GB/T 47555—2026

国家标准,2026年实施

规范老旧机组绿色退役与拆除,构建产业循环体系

4.2 核心文件要点解读

4.2.1 《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030号)

该文件是理解叶片回收政策逻辑的纲领性文本,其核心在于把“退役设备处置”从企业自主行为升级为制度性责任。文件提出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循环利用体系,明确两阶段目标: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区。文件原文对责任机制与重点任务作出了直接规定:

“督促指导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依法承担退役新能源设备(含零部件,下同)处理责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丢弃等方式非法处置退役设备,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弃物。”——发改环资〔2023〕1030号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二)

“支持龙头企业针对复杂材料加快形成再生利用产业化能力,重点聚焦风机叶片纤维复合材料……探索兼顾经济性、环保性的再生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发改环资〔2023〕1030号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四)

文件同时在技术研发、资金政策、标准规范、重点地区与企业培育四个方面作出保障安排:将复合材料回收利用等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税收优惠与绿色金融支持循环利用项目;研究制定废弃风电设备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指导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支持中央企业率先示范。

4.2.2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3〕45号)

该办法是退役潮的直接触发机制。办法鼓励对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实施改造升级,对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安排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继续运营。在废弃物管理上,办法第十八条明确“发电企业应依法依规负责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处置”,第十九条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培育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该办法使“以大代小”改造成为未来十年退役叶片最主要的来源通道。

4.2.3 《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与《生态环境法典》

2026年是政策层级跃升之年。《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首次将动力电池、风电、光伏“新三样”固废纳入循环利用体系,提出到2030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8万亿元的总体目标;针对风电光伏设备,规划要求发电企业将退役设备回收处置费用纳入电站建设运维成本、将退役设备交由符合条件的循环利用企业妥善处理,并制定废旧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出台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这意味着回收处置费用将从“项目外支出”变为“发电成本项”,为回收服务的付费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法典新增规定:废旧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产品的拆解、处置应当加强污染防治,按照规定开展精细化、无害化拆解、处置;从事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的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对退役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等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列出退役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扩展至风电、光伏建设运营者,为“不得随意堆放填埋”划定了法律红线,也为回收服务企业提供了稳定的业务预期。

4.2.4 配套标准与地方实践

标准体系正围绕“绿色拆除、回收利用、污染防治”三条线展开。《风能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绿色拆除通用技术规范》(GB/T 47555—2026)等四项风电新国标于2026年发布实施,规范老旧机组绿色退役拆除;生态环境部在《固废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中部署制修订废动力电池、风电设备等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并引导风电站将退役新能源设备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地方层面,山东2024年10月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率先提出建立健全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并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宁夏、内蒙古等风资源大省区也通过示范项目推动区域化处理产能落地。

4.3 政策对产业的实质影响

综合上述文件,政策影响可归纳为三个维度。第一,责任机制落地:退役设备处理责任从“发电企业自愿”转为“法定必尽”,违规填埋、丢弃将面临法律追责,回收需求被制度性创造;第二,成本内部化:回收处置费用纳入电站建设运维成本,为回收服务商提供了可预期的付费来源,处置价格倒挂问题有望逐步缓解;第三,产业载体培育: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绿色拆除标准、产业集聚区与央企示范项目,行业准入门槛被抬高,具备技术、资质与规模的企业将获得更优的竞争位势。需要指出的是,政策的落地节奏仍存在区域差异,行业规范条件等细则的出台进度是影响产业兑现速度的关键变量。

5 上市公司竞争格局分析

5.1 竞争格局总览

从上市公司视角看,风电叶片回收产业链的竞争主体可分为三类:叶片制造与材料企业(中材科技、时代新材、上纬新材等)、整机与后服务企业(金风科技、中车山东风电等)、第三方回收处理企业(多为非上市或新三板公司,如宁夏开重、山东龙能等)。当前阶段,上市公司的竞争主要发生在“制造端份额”与“可回收技术卡位”两个维度,回收服务收入占各公司营收比例仍很小,但战略卡位意义显著(见表4)。

表4 主要上市公司风电叶片回收相关布局一览

公司

产业链定位

2025年关键经营数据

回收与可回收布局

中材科技(002080)

叶片制造(中材叶片)+玻纤+锂膜

叶片收入125.9亿元(+47%),销量36.2GW(+51%),全球市占率第一;中材叶片17个生产基地

2023年完成中复连众整合;与上纬新材、金风科技三方合作可回收叶片;布局区域回收网络

时代新材(600458)

叶片制造(行业第二)+减振+汽车

风电叶片市占率约32%,与中材科技合计约70%形成双寡头

2025年3月国内首套可回收热固性树脂叶片发货;可回收材料TMT系列

上纬新材(688585)

风电叶片用树脂材料

风电叶片用材料收入8.30亿元(+38.7%);循环经济材料收入9854.75万元(+259.2%)

可回收热固性树脂EzCiclo回收率不低于95%;2025年220米级可回收叶片风机落地;与西门子歌美飒签署切换协议

金风科技(002202)

整机制造+后服务

整机龙头;2025年完成国内首支百米级可回收叶片吊装并网

GWBD-A可回收叶片可回收材料比例超97%;全国6个产业基地、18家资源回收企业;固废基3D打印材料

中车山东风电(非上市,中国中车体系)

整机+回收处理装备

—

国内首套退役叶片“智能移动工厂”;退役叶片制人工鱼礁、再生玻纤应用

5.2 制造端“双寡头”:中材科技与时代新材

叶片制造端的高度集中,使中材科技与时代新材同时成为“退役叶片最大来源方”和“回收产能最有潜力建设方”。中材科技2025年风电叶片产品收入125.9亿元、同比增长47%,销量36.2GW、同比增长51%,归母净利润6.2亿元、同比增长81%,全球市占率稳居第一;公司2023年完成对中复连众的收购整合后,市占率大幅提升,据时代新材2026年7月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披露,两家合计市场份额约70%(见图7)。中材叶片拥有覆盖国内主要风资源区的生产基地网络,这一网络未来可直接复用为区域化回收处理节点。

图7 中国风电叶片制造端市场格局(2025年口径)

数据来源:据时代新材2026年7月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口径整理——公司市占率32%、与行业第一的中材科技合计约70%,据此估算中材科技约38%、其余企业合计约30%;不同机构统计口径存在差异,数值为估算。

时代新材风电业务稳居行业第二,2025年3月其自主研发的国内首套可回收热固性树脂叶片在公司射阳工厂发货,并在年报回复中明确将“加强探索风电叶片退役后市场的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两家龙头的共同逻辑是:制造份额决定了退役资源的优先获取权,而可回收材料与回收处理能力决定了退役资源的高值化变现能力,二者叠加构成“源—处理—再利用”一体化壁垒。

5.3 材料端:上纬新材的可回收树脂卡位

上纬新材是当前在“源头可回收”维度卡位最深的上市公司。公司2022年推出可回收热固性树脂系列EzCiclo,通过可逆化学键设计使热固性复合材料在专用解聚液作用下实现纤维与树脂分离,据公司披露其复合材料回收率不低于95%,并已通过SGS、ISO等认证。2025年,公司风电叶片用材料收入8.30亿元、同比增长38.7%,其中循环经济材料收入9854.75万元、同比增长259.2%,成为增长最快的业务板块。

可回收树脂的产业化进展是判断其卡位价值的关键。2025年6月,上纬新材与金风科技、中材叶片联合开发的国内首套直径220米以上可回收叶片风机在吉林通化风电场完成吊装,叶片壳体、主梁、腹板等部件均由可回收热固性树脂制成;2026年中报显示,220米级可回收叶片已批量生产,公司取得风电客户批量可回收树脂供货订单,并与西门子歌美飒签署合作意向,后者计划自2027年起全面切换可回收体系树脂。从“材料可回收认证”到“整机批量装机”,上纬新材验证了可回收树脂的商业闭环,也为公司从树脂供应商向“循环经济材料平台”升级打开了空间。

5.4 整机与回收服务端:金风科技、中车山东风电等

整机商在回收产业链中具备独特的“装机资源+服务网络”双重优势。金风科技2024年启动研制首支GWBD-A可回收叶片,可回收材料比例超过97%,完成全部功能测试与部件级降解验证并具备量产条件;2025年完成国内首支百米级可回收叶片吊装及样机并网运行。在回收侧,金风依托金风慧能等后服务平台,已建立覆盖全国的旧机回收与物流运输网络,形成“整机复用+部件再制造+分类回收”的消纳体系,并将处理后的叶片材料制成固废基3D打印耗材。整机商的逻辑在于:以存量机组服务关系锁定退役资源,再通过再制造与材料再生把旧机价值最大化。

中车山东风电则代表了“处理装备与场景创新”路径。公司研发退役叶片高效智能处理成套装备,打造国内首套“智能移动工厂”,以“分散式预处理+集中式深度加工”双模式进驻风场,突破超长叶片运输瓶颈;退役叶片经梯次利用后优先作为风机备件重新上岗,再生玻纤应用于风机底座、施工道路、海洋牧场,叶片制成的人工鱼礁已投放烟台海域。此外,宁夏开重新能源科技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示范项目、山东龙能等第三方企业的区域处理场,共同构成了处理产能的补充层。需要说明的是,第三方回收企业多数体量较小、信息披露有限,其竞争地位仍需以产能落地与订单数据持续验证。

5.5 竞争要素与卡位逻辑

综合来看,叶片回收赛道的竞争要素可归纳为四点。一是全链条整合能力:从叶片制造、退役获取、回收处理到再利用产品销售的纵向一体化,决定成本与盈利空间;二是可回收材料与高值化技术:掌握化学回收或可回收树脂技术的企业,能够获得政策鼓励的技术溢价与认证壁垒;三是客户与装机资源绑定:整机商与发电集团的合作关系决定退役资源的获取优先级,制造龙头则凭借存量装机自然承接退役需求;四是回收网络密度与运输半径:超长叶片运输成本占比高,区域化、移动化处理网络的密度直接决定成本竞争力。当前行业仍处早期,先发者的产能、认证与订单积累将转化为后续竞争中的结构性优势。

6 趋势判断与产业启示

基于前述事实,本报告给出四个有条件判断。第一,2026至2030年将是回收处理产能从“示范”走向“规模化”的关键窗口:在《生态环境法典》与“十五五”规划的成本内部化机制下,处置价格倒挂有望逐步修复,具备资质与规模的处理企业将率先获得稳定订单。第二,化学回收与可回收树脂将取代物理破碎成为高值化竞争的主战场:再生纤维性能保留率、树脂再生纯度与单位成本是决定技术胜出的三项核心指标,率先完成千吨级产线验证并取得下游认证的企业将占得先机。第三,回收网络将沿“风资源密集区+运输半径”形成区域化产能集聚,智能移动工厂等可移动处理模式将在中西部与海上风场推广,产业集聚区政策将进一步强化区域分工。第四,碳纤维在大型叶片中的渗透率提升将显著抬高回收价值:再生碳纤维的降本空间是化学回收路线经济性改善的最大变量。

对产业链不同参与者的启示各不相同。对叶片制造企业,应把绿色设计与可回收材料纳入产品战略,主动对接回收标准,避免存量资产成为未来负债;对发电企业,应尽早将回收处置费用纳入全生命周期预算,通过规模化集中处置降低单位成本,并与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对投资者,应区分“概念卡位”与“订单验证”,优先关注已实现可回收叶片装机、千吨级化学回收产线投产及头部客户批量订单的企业,同时警惕以回收概念炒作估值、实际产能与盈利未兑现的风险。

7 风险提示与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基于截至2026年9月的公开信息撰写,需提示以下风险与局限。其一,退役节奏不确定性:电网消纳、改造升级收益测算与机组延寿评估可能使部分风电场推迟退役,实际退役量或低于乐观测算;其二,回收经济性风险:当前处置价格低位运行,若补贴与成本内部化政策落地慢于预期,回收企业盈利模式仍难闭环;其三,技术路线不确定性:化学回收的规模化降本、热解回收的玻纤性能保留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技术路线存在阶段性反复的可能;其四,数据口径差异:不同机构对退役规模、回收率、市场空间的测算口径差异显著,本报告已尽量并列呈现并注明来源,读者不应将单一数值视为权威口径;其五,政策执行差异:行业规范条件、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细则尚在制定中,地方落实进度存在差异。上述判断均为基于现有证据的条件性判断,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