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微观制度的特点和优点是可以做田野在场调查,而且只有通过田野在场调查,才能感受和体验微观制度的精妙之处。本号将陆续发布微观制度调查报告。
暑假期间,我返回开展传统家户制下消费制度的田野调查。老师曾将家户制视为中国农村的“本源型传统”与“基础性制度”,与西欧庄园制、俄印村社制相对:数千年来,中国农民以家户为最基本的组织单位,生活与消费均围绕一锅一灶展开。消费制度作为一种微观制度,仅凭文献是难以把握的,其载体不在文本之中,而在日常琐碎细节里。为此,我对江西省吉安市所辖五个村共二十余户家庭进行调研,并在访谈基础上形成本报告,整理调研过程中的发现与思考。
引言
此处所言“消费”,不限于购买商品,还包括对自产物品的消耗:柴米油盐是消费,拜神、随礼、盖房、养老同样是消费。传统家庭资源有限,资源分配必然牵涉成员资格、决策权归属、责任分担与风险承受顺序,治理机制即蕴含其中。消费并非家庭生活的终点,而是家户关系与治理秩序得以实践的场域。
老师的对我中期调研的指导,则构成本次调查及之后调研的核心线索:“同灶共食”划定了家户的边界,但同灶不等于共食,共食亦不等于“甘苦同食”;通过治理才能将一锅一灶提升为一个“家”——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通过成员确认、资源分配、利益让渡、风险共担与权威决策,将分散的个体组织为“甘苦同食”的共同体。下文沿吃、供、让、事、拜、当六个方面,对家户制下的消费制度加以梳理。
一、吃:谁是一家人
家庭消费中最基本的行为莫过于吃。受访老人的表述近乎一致:同灶而食,即为一家。这句话看似浅白,却道出家户成立的核心机制:一个“家”是如何在“吃”中被建构出来的?随着调查的深入,发掘答案不在“吃”本身,而在其背后的治理机制之中:谁被视为家庭成员、资源如何分配、决策权归属何人、纠纷如何化解。
在调查之中所得出的:即便血缘至近,一旦分灶分食,在日常经济生活的意义上便不再是同一家户。老人常言道:分灶即分家;灶一旦分立,饮食、账目各自安排;而何人可入灶,须经当家人认可。在吉安县涵塘村中的一个案例中,老人告诉我:他有两个孩子都已成家,并且都在县城里买房。但当重建老宅的时候,由于老人的愿望,两个儿子还是把房子建在了一起。同一个院落,同一栋新房,但却开了两扇门,表示自立门户。同时由于实际已经分家,哪怕是住在一个院子,一栋楼里(两边其实还是共通的),但在修建厨房的时候(当地乡下习惯把厨房建在房子外面)还是修建了两个厨房,两个灶,一个儿子各一个。在节庆日请假的时候,谁家请客,就要在谁家的厨房里做饭。老人说:“这是两家庭,你请客肯定是要从你家出的,不能混淆的,因为这是你的人情。”
因此在田野中家户边界并非仅由族谱谱系决定,而是在每日三餐中被不断确认:具体呈现为一口灶,“灶”成为了识别家庭生活共同体边界的重要标志。共食于此灶者,即被纳入家户;退出者,亦随之退出家户。

图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涵塘村
二、供:消费的差序格局
灶内吃食既定,进一步的问题在于如何开展分配。既有文献多强调传统家户等级森严,长幼、男女之别体现于饮食分配;然而我在田野中采访得到的普遍都是受访者表示,家庭成员皆共食一锅,并无长期意义上的饮食优劣之别。
这并非意味着家庭内部完全均等,而是差序均等,体现为身份性的固定安排。根据老人们的描述,这些差序多见于以下特殊情境:如正值发育期的孩童、坐月子的媳妇、生病的人等等。家中若有余力便会进行一定的资源倾斜,优先照顾。又如在子女读书这个问题上,也首先取决于家庭的经济余力与子女的学业条件。如有的家庭女孩书读得好,便也会支持其完成学业。因此学业之中的男女之别在调研之中各个家庭各有不同,但总体来说,没有特别严重分野。当家庭仅能维持温饱时,便不具备差序分配的条件,只能均分;唯有资源盈余时,才谈得上向特定成员倾斜。因此消费资源存量与实际需求同样是消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在日常消费中老人描述:在传统时期资源普遍紧张,家庭多自给自足,消费须精打细算,量入为出:每当收获时,就需要开始盘算这未来下一个周期的各类消费与支出了。要先留口粮与种子,余下的才方可支配。老人说,对于消费的盘算又可分年、月、日三层,哪怕没有直接的记账,当家人或者夫妻也可做到心中有数。但是当家人对于消费安排并不是完全统一制定的。譬如有的妇女所得的私房钱可自行支配抑或着在组合家庭中小家庭的一些留存等等,当家人通常不予干涉:“大处统一、小处自留”,是家户消费得以持续运转的重要条件。
三、让:“甘”“苦”间的平衡之道
“甘”仅是家户消费逻辑的一半,其相对的一面在于“苦”。家户能否成立,关键在于能否做到甘苦同食,在丰年共享,荒年共担。一旦遇荒年,全家所得的资源更具稀少,成员消耗也必然缩小,甚至会削减部分人的消耗来保全家户。
受访老人对荒年的记忆多集中于“省”与“借”:积蓄优先用于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婚丧嫁娶是难以推迟的刚性支出,红事相对容易推迟,白事即便荒年也要借钱筹办,而借钱后往往要进一步压缩本已有限的口粮。在荒年中,如何保障家户的生存延续。孰先保、孰后舍,构成了一种严格的排序。在吉安县凤凰村,一个老人告诉我,她本来有四个孩子,但在困难时期,恰逢老大生大病,家里实在没钱救济,为了后面几个还小的孩子,只能放弃医治,优先保证全家人的口粮。这样的案例在访谈当中屡见不鲜,很多老人表示,生病就是硬抗,扛过就是活,没扛过就是死。同样,在吉安市虎溪村,有个老人有八个子女,家中也较为贫困。她谈到,她家老三因为家里积蓄实在不足,主动放弃读书,担起照顾自己弟弟妹妹、补贴家用的重担。老人每当讲起便是挥泪当场,觉得对不起她的这个孩子。
因此家户制度能够延续千年,正在于其作为风险共同体的功能,通过成员间相互扶持化解天灾人祸与歉收风险。“让”即是这一共担机制的日常呈现,既有出于自愿的伟大,也有治理性约束的结果,有的是温馨但有的却实在冷酷。克制个人欲望是隐性的纪律;长幼、夫妻之间的谦让是伦理规范;荒年中的取舍则是底线约束。三者叠加,方能将各自独立的个体整合为共担共济的共同体。
然而并非所有家户都能承受这种张力。忍让达至极限、怨怼持续积累,家户便趋于分裂,“另起一灶”由此成为必然结果,是既有资源结构已无法容纳持续累积的矛盾。因此家户的“让而不裂”看似简单,实则维系不易。
四、事:家庭生命周期中的重大支出
前述“吃”“供”“让”围绕日常饮食展开,而田野调查显示,家户消费的核心压力更多体现在另一类支出:那便是“事”。
从受访者口述中得知开支大致可分两类:一是持续性支出,如柴米油盐以及祭拜用品;二是一次性支出,如婚嫁、建房、疾病、养老与丧葬,平日不显现,一旦发生便开销甚大且难以回避。像老人修缮新房,儿子结婚的花费基本都可能要掏空其半生的积蓄。
此类支出兼具周期性与不确定性:年度性如春节置办请客,走亲访友,需要全家着手准备;中期性如婚嫁、建房,通常也是需提前数年筹备;教育投入亦取决于家庭当时的经济余力。不确定性主要是疾病支出:是否医治、如何筹措医疗费用、治疗延续至何种程度,均需当家人权衡决断,每一项决策都关系到家庭此后数年的生计,前文已有表述。疾病考验的是家户对个体风险的共同承担能力:疾病虽发生于个体,却须全家共同承受后果。
养老是家户中生命周期不可回避的最后阶段:年长者由劳动参与者转变为被赡养者,其饮食、经济来源及照护责任均需明确。“养儿防老”在田野中显现出制度性内涵:抚养子女,本质上也是为自身晚年预作准备。在老人的白事则被视为最后因此的养老,因此丧葬消费同样具有公共属性,其花费与规格既关涉家庭资源支配,也关系家户对外的社会声誉。
综上,家户消费的完整图景由两部分构成:日常支出为“流”,重大事项为“坎”,家户结余与信用最终服务于应对这些关键节点。甘苦同食不仅是危机中被迫形成的结果,更是一种前瞻性的积累过程:日常饮食维系家户的每一天,婚丧嫁娶则将成员命运联结于整个生命周期。
五、拜:信仰性支出的制度地位
田野中发现另一类支出——祭祀性支出,家家受访者都认为是必要的且是日常性开支。
据所有受访者介绍,拜菩萨是每月都要开展的,遇到传统节日时也要拜菩萨和拜特定的神仙,如果家里长辈过世,其遗像也要摆在菩萨旁边,一同祭拜以求保佑。拜菩萨每月开展两次,分别是初一和十五,其香烛和供品则是不可省减的固定开支,供品一般是三牲:鸡、肉、鱼外加一碗饭。但供品的选择可以依据每家的生活水平和传统节日而定。老人说:“要是实在困难,你的供品就端碗饭,烧几柱香就可以,但不能不拜。”可见祭拜已经深度融入了生活之中,成为了家户中维系家户的非常重要一环,并与家户日常消费秩序相嵌合为结构性支出,日常饮食维系身体,祭祀维系精神,二者均属不可削减的底线支出。
祭祀活动在性别分工上呈现比较明显的界限,日常祭拜多由女性承担。但一个老人告诉我,在当地有一个习俗:在大年初一早上由家中男子,一般是子辈,来上香拜菩萨以及做斋饭(本地习俗大年初一要吃斋)。此外,像每年的清明祭祖、宗祠事务等对外性活动也都是男性负责。这种内外分工使女性在家庭内部事务中拥有一定的日常参与空间,男性则主要承担对外事务的代表性职能。
家户制度作为深刻影响中国农业社会变迁的基础性制度,其日常祭祀实践可视为该制度传统特征的具体呈现:不依赖国家政策推动,也无成文规范,而是通过代际重复内化为日常习惯。这类实践的持续再生产,使家户制度历经多次冲击而仍能延续。
六、当:权威结构及其运行边界
前述五节说明家户治理发生的具体场域,本节则讨论:此种治理由谁完成,又如何维系。
关于家庭重大支出的决策权,受访者回答大体一致:涉及较大金额者,通常由男性家长最终决断。其运作方式并非依靠明确命令确立,而更接近一种默会性共识:较少直接的强制表达,但在支出决策上,男性意见往往权重更高。
决策这一权限并非完全集中,而是呈现出层级化特征:小额由可以由内当家角色的女性自主决定,日常开支和重大事项如购置耕畜、修建房屋、操办婚丧则由夫妻协商,由当家人拍板。逾越边界往往会引发家户内部的矛盾。
这一权威结构的正当性基础,可借助老师的“祖赋人权”这一视角理解:与西方“天赋人权”不同,中国传统社会的权利更多来源于血缘与祖先传承,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由此确立父权结构;但责任亦随地位而定:丈夫既居家长之位,即须承担养家糊口之责。当家人的权威并非完全源于个人能力,而是源于代际传承的制度安排,也因此获得普遍认可,这种认可建立在权责对应的基础之上。村落中“男性说了算”,正是这一权责结构在日常消费决策中的具体表现。
这一权威同样存在代际传承机制:当家长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乃至故去后,家户管理权通常移交长子,随之转移的不仅是财务账目,也包括尚未了结的人情往来。对外事务亦遵循相似逻辑:集体性支出由当家人或长子代表决策,个人零星需求则从向当家人申请,由当家人同意之后进行支出。一个老人和我说到:他父亲在他14岁便故去了,而他是老大,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家长。成为了家长不代表他就可以放任自流了,他自己在成为家长的时候就顺带担起了照顾母亲,照顾弟弟妹妹,维系家庭的重任。每当要决策的时候虽然也是他决定,但还是会表示尊敬母亲一起和母亲商量,或者在一些经验不足的时候由母亲拿主意。但老人说最终决定是一定要从他口中出来的。
但其实这里存在一个结构性的缺点:当家长本人存在挥霍或不当行为时,家户内部缺乏有效制约,配偶难以公开指责,子女难以直接干预,长辈至多劝诫而无约束力。每当问起老人相关的解决方法时,老人摇着头都说没有办法,哪怕是找宗族长老也不奏效,最后只能分家。如果是夫妻之间,则只能受着,因为在原来离婚是非常困难的。据老人介绍近年来,相关纠纷的调解场域已逐步由长老权威转移至村级组织,依据也从声誉伦理转向正式法律制度,这也印证了血缘理性的局限:优势者缺乏外部制约时,弱势一方难以形成有效制衡。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访谈中的“沉默”本身。当笔者试图了解家庭内部矛盾或当家人失范的具体情形时,多数受访者选择回避。(我后来才意识到“家丑不可外扬”)。这种沉默同样是制度的组成部分:矛盾被限定在内部消化,不对外公开,这一规范既维护了家户的社会声誉和存续,也巩固了当家人的权威;对外越封闭,家户内部结构相对越稳固,但同样的封闭性,也使当家人失范时缺乏外部监督。
总结:调研收获
此次田野调查,使我对传统家户制下消费制度的存在与运行有了更为真切的认识。传统治理或可概括为家国共治;本次调研所见,家户内部呈现的自我治理的样态——它承担了相当一部分原本需要外部组织介入的生活事务。传统社会的基层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庭内部秩序的自我维系。在这一治理逻辑中,日常支出为“流”,重大事项为“坎”,而当家人治理能力的核心,正在于以“流”养“坎”。
当家人权威的确立,既依托于代际传承的名分,也依托于其实际承担的责任。正因如此,家户治理并非全面统制,而是商量与集中决策相结合、集体开支与个体开支并存,在一紧一松之间维系着家户的整体性。
家户整体性的维系,一方面有赖于内部治理,另一方面则取决于退出成本的存在。受访老人普遍提及,彼时婚姻不能轻易解除:婚姻一旦缔结,退出所需承担的经济与社会成本极其高昂,个体亦难以脱离家庭独立维持生计。正是退出成本的高企,使家户治理得以将“同灶”提升为“甘苦同食”。当然,家户整合必然伴随约束,约束落实于个体即表现为忍让,忍让一旦超出限度便积累为怨怼——如何做到“让而不裂”,实为家户治理的一大难题。
但也正是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需求与微观层面的家户生存需求这两种需求的相互交织,才织就了家户制消费制度这一整套日常秩序;其生命力,正在于二者得以兼顾,使“甘苦同食”的整体性在治理中生成。
而这一切的认识,又是我在田野中被一点点校正出来的。真正的理解,是从承认自己原本不懂开始的。文献里的家户整整齐齐,田野里的家户满是泥泞,而其精妙之处恰恰藏在这些泥泞之中。要想弄清家户制何以能够“长期存续,生生不息”,只能回到它每天被“做出来”的现场,回到一锅一灶之间,从每一餐学起。

图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村
END
(本文是作者于2026年7月-8月在江西省吉安市农村调研的报告,经作者审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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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王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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