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大硕士、公募基金经理、头部券商首席策略分析师,把这几个标签叠在一起,在金融圈堪称顶级开局。可有人握着这手牌,偏偏跑去给庄家当“中间人”,两笔生意赚了110万,换了三年九个月的刑期。
2026年11月,随着司法文书陆续披露,中泰证券研究所原首席策略分析师陈龙的完整案情浮出水面。这位当年突然“失联”的明星分析师,不仅坐实了庄家掮客的身份,还牵出了一条横跨操盘团伙、多层中介、公募基金经理的灰色利益链。
光鲜履历的急转弯:从基金经理到庄家中间人
公开资料里的陈龙,是标准的金融精英模板:1985年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在交银施罗德、大成基金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2月管理过大成国家安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2019年3月,他跳槽到中泰证券,坐上了研究所首席策略分析师的位置,直至2021年11月离职。在卖方研究圈,首席策略是研究所的门面岗位之一,日常研判大盘走向、解读政策风向,研报观点经常被主流财经媒体转载,年薪普遍在百万级别,头部人选甚至能冲到两三百万。
没人想到,这份光鲜的工作之外,他悄悄干起了“锁仓中介”的生意。
所谓“锁仓”,就是庄家操盘时,找机构资金买入指定股票并持有一段时间不卖,相当于帮庄家锁定流通筹码,减少拉升股价时的抛压,用更少的资金就能把股价做上去。这种操作本质上是配合操纵市场,属于典型违规行为,但因利润诱人,长期存在于A股水下的灰色地带。
而券商首席的身份,恰好成了这笔生意的“通行证”——既认识各路公募基金经理,又能接触到盘方资源,牵线搭桥的事,干起来顺理成章。
第一单:新天然气3000万锁仓,分走80万好处费
陈龙的第一笔“业务”,发生在2020年4月。
当时有操盘团伙盯上新天然气,意图操纵股价,但资金不足以控盘,急需公募资金锁仓。这笔需求经过多名中间人层层转手,最终落到陈龙手里。
凭借早年在公募圈积累的人脉,陈龙联系到了某资管公司的量化投资经理杨某。双方谈好条件:杨某用管理的“平安人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买入约3000万元的新天然气并锁仓2个月,到期后卖出。
这笔生意的操盘方共计出资195万元,经过层层分赃,陈龙拿走80万元,杨某分得60万元,剩余部分由其他中间人分走。
从股价走势看,锁仓期间新天然气自2020年2月低点持续上涨,至4月中旬区间涨幅已超过70%,表面上看与“基本面驱动”并无二致。直到司法文书曝光,投资者才知道这波上涨背后藏着见不得光的交易。
2021年9月,陈龙在中泰证券离职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2023年6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龙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20万元;同案杨某犯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25万元。
第二单更离谱:公司楼下递50万现金,对接“量化天王”
如果说第一单只是“试水”,第二单的配置则更为“豪华”。
2020年7月,另一个操盘团伙盯上台华新材,同样需要公募资金锁仓。需求再次经过多层中间人转手,又落到陈龙手上。这次他对接的人,来头比杨某大得多——光大保德信量化投资部原总监金昉毅。
金昉毅是德国康斯坦茨大学金融学博士,早年在中央财经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后来在申万菱信、光大保德信任职,是业内公认的公募量化领域明星基金经理之一,曾获金牛奖,管理的光大量化核心基金巅峰规模突破40亿。
双方约定:金昉毅用管理的光大量化核心基金,买入2060万余元台华新材,锁仓2个月后卖出。操盘方总共拿出160万元作为锁仓费,其中金昉毅分50万元,陈龙分30万元,剩余80万元由曾某、黄某民、胥某、余某坤等多名中间人分走。
为了这笔钱,陈龙特意跑到光大保德信公司楼下,将50万元现金亲手交到金昉毅手中,全程不走转账,不留痕迹。
同期的台华新材股价,走出一波典型的“庄股走势”:2020年5月前后在6元附近徘徊,到7月23日涨至11.13元,两个多月最大区间涨幅超过80%。当年8月台华新材还发布了股份回购公告,明面释放利好。后来警方查实,这起操纵案中,上市公司实控人、时任董事长施清岛和前董秘戴涛均参与其中。
但庄家最终未能顺利出货,股价从9月开始一路下跌,到年底跌回6元附近,操盘团队亏损严重,这笔“锁仓生意”也成为烂账。
这起案子暴露得更晚。2024年6月,陈龙正在上海北新泾监狱服刑,被浙江嘉兴警方解回再审,追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2025年12月9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新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15万元,与前罪三年三个月、罚金20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合计35万元。
同案的金昉毅,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30万元。因其在判决前已被实际羁押约一年三个月,宣判时刑期已折抵完毕,实际上已处于刑满释放状态。
110万换近4年牢狱:这笔账到底有多不划算?
两笔生意算下来,陈龙总共赚了110万元,代价是失去近四年的自由。
按照券商首席的正常收入水平,哪怕是中泰证券这种中型券商,策略首席的年薪加上奖金,百万级是常态,行情好时甚至更高。换句话说,他在服刑期间即便老老实实上班,收入也远不止110万元。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并不是这条利益链里赚得最多的人。台华新材一案中,操盘方拿出160万元,金昉毅作为承担最大交易风险的基金经理实得50万元,不到总费用的三分之一;余下110万元由陈龙及其他中间人分走。新天然气案中,195万元费用里杨某分得60万元,陈龙作为牵线者分走80万元,占比甚至高于直接动用资管资金的一方。
这种“中间人截留比例高于执行方”的结构,在锁仓灰色生意中并不少见。2021年叶飞爆料“伪市值管理”黑幕时即已揭示,锁仓业务中公募方或代持方所能获得的回报通常为操盘资金的一定比例,而经过多层中介转手后,最终落到基金经理手里的返点相当有限,中介环节本身反而可能截留更大份额。这种分配格局,恰恰说明真正驱动链条运转的未必是基金经理个人的贪欲,而是中间人对“信息差”和“人脉通道”的变现。
可偏偏就是这几十万、上百万的“外快”,让不少金融精英赌上职业生涯。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是侥幸心理——“我只是牵个线,又没亲自操盘,查不到我头上”;另一方面是圈子里的默许,过去这类灰色生意在小范围里半公开化,不少人觉得“大家都这么干,法不责众”。
陈龙的案子,恰恰打碎了这种幻觉。
全链条追责:中间人再也不能“全身而退”
过去不少金融从业者有一个误区:操纵市场抓的是操盘手,内幕交易抓的是知情人,中间人既没买票也没泄密,顶多算违规,算不上犯罪。
这起判决直接给这种想法划上了句号。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魏景峰指出,陈龙案的标志性意义在于,司法机关已经实现对操纵市场行为的全链条追责——从上游操盘方、中间介绍人,到下游的公募基金经理,一个都跑不掉。
“中间人没事”的行业侥幸心理,从此彻底行不通了。
这也不是孤例。2021年叶飞事件后,监管对伪市值管理、股价操纵的打击持续收紧,不止操盘手和基金经理落马,不少券商从业者、中介人均被牵连。2024年诺安基金原基金经理蔡嵩松被查,同样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本质也是类似的利益输送逻辑。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提醒:那些走势诡异、基本面平平却突然暴涨的小盘股,背后很可能藏着类似的灰色交易。你以为抓住了黑马,实际上可能只是走进了庄家和机构联手布下的局。
至于陈龙本人,刑期于2026年1月30日届满,目前已恢复自由身。面对记者采访,他只说自己现在失业,思绪很乱,不知道说什么。
从北大硕士到券商首席,再到服刑人员,最后出狱即失业。金融圈的名利场里,一步踏错,代价沉重。
关于我们:



研报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