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釐清真相、追究責任,固然是告慰逝者,但更重要還是在調查報告公布後,根據建議轉化為具體的改革措施,全面提升樓宇安全。
文:韓成科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提交報告,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將仔細研究報告內容,並於短期內公布全面改革計劃及如何追究責任。宏福苑大火奪去168 條人命,獨立委員會經過十個月的艱巨工作,經過全面的調查和搜證,大火的真相逐漸浮現於公眾面前。這份報告將發揮三個重要作用:
一是釐清火災真相,災禍因何而發生,何以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命傷亡,報告將會作出全面的交待。二是追究責任,這點毋庸置疑。獨立委員會研訊內容,清楚揭示政府多個部門存在失職失責,追究相關人士責任理所當然,但必須清準合理,責當其罰。三是提出改善措施,為改革提供方向。針對火災揭示的安全漏洞,全面堵塞杜絕慘劇再次發生。真相、追責、改革,三者缺一不可,同樣重要。
社會各界對於獨立委員會的工作寄予厚望,委員會不負所託,先後舉行了30場聽證會,傳召了大量相關人員作供,取證逾百萬份檔案,聆訊公開透明,最終經深入研究之後形成這份報告,得來不易,也為後續的改革以及刑事調查提供了堅實基礎,當中既要肯定委員會的全力投入,盡職高效,背後也是特區政府的有力支持,推動相關人士出席聆訊交待案情,從而在短時間得出這份報告。
特首在收到報告之後並沒有立即同步公開,這在坊間引起了一些討論,這其實沒有必要大造文章。過往政府在收到大型事故調查報告後,也不會同日公開,這是慣常做法,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雙層巴士翻側事禍,造成19人死亡,在調查報告提交後一周,政府才召開記者會公布並回應報告內容;2012年造成39人死亡南丫海難,當年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更是在提交政府6個月後才公開。
當中並非是政府刻意拖延,而是需要時間研究報告內容,更重要是報告往往涉及到之後的刑事追責,在法庭未進行審理時有關報告可能會影響司法公正,所以在大埔公路巴士事故報告公開時,涉及刑事訴訟的內容亦有被遮蓋,而南丫海難報告亦如是,目的同樣是避免影響往後的刑事檢控工作和公平審訊程序,相信這次報告同樣會有類似安排。固然,社會各界對於報告極為重視,希望可以早日閱覽,這是情理之中,但對於政府合理、穩妥的做法,也沒有必要上綱上線。
對於這場火災,徹查真相,追究責任,理所當然,根據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七月中在聽證會總結陳詞時提到,事件的監管責任在於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雖然報告全文仍未公開,但通過聆訊的內容及各種人證物證,已基本確定火災是源於工人的煙頭所造成,而造成火災一發不可收拾的原因,則在於監管部門的失職。ICU、屋宇署對監管工作流水作業,只依賴註冊檢驗人員等提供的文件,從無按機制抽查強制驗樓工作,敷衍塞責。
消防處對於宏福苑關鍵消防裝置長期關閉停用掉以輕心,多次巡查皆無發現。勞工處沒有認真處理工人吸煙問題等。歸根究底,就是相關部門沒有覆行監管責任,徒有機制,卻沒有認真執行,令承辦商可以蒙混過關,這是制度性問題,也是人的問題,需要通過制度改革去處理。
至於追究責任當然重要,但追責必須精準、合理,才能服眾。有意見認為追究責任不能「刑不上大夫」,這種說法其實不算準確,「刑是否上大夫」不是關鍵,關鍵要看涉事者是否負有直接責任,有明顯的失職失責,倘如此,不論其職位多高自然也要追究,當中前提是「罪有應得」,是否承擔主要責任,而不是單單追求所謂「刑上大夫」,拿一兩個人頭來交代。
在報告正式公開之後,相信政府必然會嚴肅追究涉案人士責任,該刑事追究的追究,該政治問責的問責,絕不會有「漏網之魚」,對此外界應有信心,更重要是理性看待,追責是為了明確責任,懲一儆百,而不是出於情緒發洩,甚至連奮不顧身救火的消防員也受到質疑,這樣就流於過份情緒化。
其實,對於災禍的調查和追責,各地做法不外兩個重點:一是刑事追究;二是檢視制度堵塞漏洞。就以外界經常拿來與宏福苑火災相比較的英國倫敦2017年葛籣費爾大廈火災為例,火災源自四樓一台雪櫃的電力系統故障失火,窗框處泡沫材料成為火勢進入外牆雨幕系統的導火媒介,加上大樓用來抑止火勢蔓延的防火腔隔阻隔設置不全或不符規格,使火勢迅速不受控制擴散至建築全體,最終造成當場70人罹難,另有2人因傷重於醫院不治,超過70人受傷。
這是英國近30年來最嚴重的建築物火災,當時同樣引起民眾激憤,政府隨即在當年2017年9月14日展開調查,但直到2019年10月才發布第一階段報告,認定大樓外牆覆層不符法規是火勢迅速蔓延的主因,也指出消防部門延遲建議住戶撤離。最終調查報告更等到2025年2月26日才公布,政府同日正式回應並接受所有58項建議。2026年10月,英國警方向檢控部門建議起訴涉事者及機構過失殺人等罪名。
與葛籣費爾大廈火災案例相比,首先證明香港在調查工作上的高效,在幾個月時間已經完成詳細的調查報告,不必如英國般曠日持久。而更值得留意的是,英國以及其他國家的重大事故調查,都是聚焦刑事檢控追責以及完善監管制度與措施,這其實也是精準追責和善後。釐清真相、追究責任,固然是告慰逝者,但更重要還是在調查報告公布後,根據建議轉化為具體的改革措施,全面提升樓宇安全,保障廣大市民生命安全,讓宏火苑慘劇永遠不會再發生,才是首要之務。
作者為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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