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早年购入法人股多年后查询无果诉券商
某研究所九七年买了两万股法人股,后来查不到了。他们找券商索赔十八万,结果被法院驳回。
这案子最扎心的是证据全断了。法院去调了原始备案,根本没查到这两万股的持仓和交易记录。更关键的是,这家机构早在 2012 年就办过销户,账户早就清零了。而且当年股份置换时,该留的手续一份都没留下。
说白了,券商确实有保管义务,但前提是得证明是它弄丢的。历史商事活动里,投资者自己不留好证据,风险只能自己担。
早年买过内部职工股、法人股的朋友,赶紧翻翻老交割单和股东卡。遇到股份置换,签字的底稿一定要收好。别等十几年后想起来了,才发现权益早没了。
原文投资者早年购入法人股多年后查询无果诉券商赔偿 法院以无归责事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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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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