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加入亿拓客·流量大师 撬动财富之门!!!

我逐字读了 21 张券商反洗钱罚单,没有一家是因为“没做”被罚

wang 2026-10-21 行业资讯
我逐字读了 21 张券商反洗钱罚单,没有一家是因为“没做”被罚
券商反洗钱 · 罚单措辞观察
我逐字读了 21 张券商反洗钱罚单,没有一家是因为"没做"被罚
文 / 胜比特 · 阅读约 8 分钟
2026 年前 10 个月,17 家券商、21 张反洗钱罚单、罚没合计 1459.69 万。2025 年全年只有 7 项、涉及 4 家。金额我没太在意。我把每张罚单"违法行为"那一栏抄了下来,按措辞归类。抄完发现一个细节,让我停了很久:没有一条写"未开展",全是"未按规定开展"。
我不看它违反了哪条,我看它指向哪个环节的证据没形成。
外行的好处是不带预设。坏处是下面每一句,都请当成观察,不是结论。
一、七个词,七种不同的缺口
把 17 家的处罚事由列在一起,高频的其实只有七个表述。每个表述指向的整改动作完全不同。
第一,"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这是出现最多的,至少 12 家的第一项都是它。上海证券、平安证券、江海证券、金融街证券、首创证券、长江证券、国投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华安证券,名单几乎覆盖了各类券商。
注意这四个字:"按规定"。它默认了一件事——你做了。开过户、收了身份证、留了复印件、系统里有字段。罚的不是"没做",是"没按规定的方式做"。
11 号令(《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令〔2025〕第 11 号,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三条是这么写的: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相应的"三个字是这一条的重心。同一张表单套所有客户,形式上全做了,实质上违反了"相应的"。这就是那 12 张罚单共同指向的东西。
第二,"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
平安证券 249.7 万,10 月 10 日作出,深圳市分行,文号深人银罚〔2026〕17 号,公示三年。
这条措辞的技术含量最高,全在中间那个顿号和一个词上:"完善"。它不是说"你没有标准",是说"你有标准,但没跟着业务更新"。
客户结构变了、业务品种多了、交易模式换了,监测标准还是三年前那一套。标准没死,是停止生长了。这种违规最难自查,因为你打开文件柜,标准确实在。
第三,"未按规定根据风险制定洗钱风险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 265.06 万,年内单笔最高。
这一条的定语是"根据风险"。制度有,但和风险不挂钩——一刀切的制度,在监管口径里等于没有制度。它和第二条是一对:一个是标准不更新,一个是制度不分类。
第四,"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首创证券 106 万(7 月 21 日),金元证券被警告。
这一条最特殊,因为它不可补救。前三条都能整改:补做尽调、更新标准、重写制度。这条不行——那笔业务发生当时没留下的东西,今天补不出来。补出来的东西日期不对,反而更麻烦。
11 号令第四条给了这一条的标准,而且写得非常具体: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确保足以重现每笔交易。
"足以重现每笔交易"。这是我今年读到的最硬的一句监管语言。它不是要求"有记录",是要求"这份记录能让另一个人把当时发生的事重新走一遍"。
第五,"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和"未提交应上报的可疑交易"。
看起来是同一件事,实际差一个层级。
前者是流程问题——报了,但流程不合规。后者是结果问题——该报的那几笔,根本没出现在报告里。
第六,"未按规定采取强化尽职调查"。
同样来自金融街证券那张罚单。高风险客户,没有升级措施。这一条对应的是第三条里那句"涉及较高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第七,"异常交易排除理由不合理"。18.2 万。
七条里我最在意这一条,因为它最容易被当成小事。
系统弹了一笔预警,你判断它是误报,把它排除了。罚的就是这个"判断"。理由写"符合客户交易习惯"——问题是,谁认定的习惯?依据是哪几个月的流水?有没有看过这个客户的资金来源?
排除理由不是给自己看的备注,是给检查组看的论证。
二、一张罚单值得单独拆:金融街证券
141.2 万,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作出。这张罚单罕见的把处罚按项拆开计价,所以能看清监管的计量单位。
可以看清的分项有四项:
• 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可疑交易监测标准 —— 警告(没有罚款)
• 较高风险情形未按规定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涉及 5 户客户 —— 58 万
• 未提交应上报的可疑交易,涉及 5 户客户 —— 58 万
• 异常交易排除理由不合理 —— 18.2 万
把中间两项除一下:58 ÷ 5 = 11.6 万。
一个客户,11.6 万。
这就是这张罚单真正的信息量——监管的计量单位是"户",不是"套"。你有多少户没做到,就是多少个 11.6 万。
它同时解释了一件很多人想不通的事:为什么"再买一套系统"解决不了问题。系统买回来,那 5 户还是那 5 户。钱花在系统上,罚单按户数开。
还有一条时间线更值得注意:这张罚单的现场检查期是 2025 年 9 月 8 日到 10 月 17 日,查的是 2025 年 1 至 6 月的业务,处罚 2026 年 3 月 6 日才披露。
中间隔了差不多半年。也就是说,现在被罚的,是去年下半年的业务;今年上半年的业务,罚单明年才出来。
整改没有"等下一轮检查"这个选项。 因为下一轮检查要查的,是你现在正在做的事。
三、制度改完还被罚,这才是真正要命的地方
国元证券的时间线,我认为是今年所有罚单里最值得看的一条。
4 月,董事会修订了反洗钱制度。10 月 10 日,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罚 58.8 万。
制度是新的,罚单也是新的。
11 号令第五条写了两句话,第二句是关键:
金融机构应当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这类罚单真正指向的,是这四个字。
检查组不看你制度写得好不好——制度写得好是入场券。他们看的是:能不能拿出一个具体客户、一笔具体业务,从头到尾的证据链。
制度是承诺,证据链是兑现。罚单只罚没兑现的部分。
四、两个容易被忽略的结构变化
第一,双罚制真的落地了。
21 张罚单里有 4 张是对从业人员的个人罚单。
这件事的实际影响,比它的新闻价值大得多:过去是"公司交钱、个人不担责",现在是具体经办和分管的人都在名单里。
对合规部来说,这其实是个好消息——你去推动投行部配合,不需要再讲"重要性",只需要讲"这是个人责任"。这是今年唯一一个对你有利的变化。
第二,央行总行直接下场了。
9 月 11 日,央行总行直接对国投证券(81.8 万)、东方财富证券(74 万)作出处罚。这是年内仅有的两笔总行直罚。
分行的罚单是"属地检查",总行的罚单是"全国口径"。这两笔的意义不一样:某些做法,以前各地分行可能尺度不同,现在有了统一答案。
而答案是什么,看国投证券的三项事由就清楚了: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洗钱风险评估或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三项全中。
五、为什么今年突然变成三倍
一句话:义务范围扩了。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券商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的业务范围,从原来的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融资融券,扩到了场外衍生品交易、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资产证券化。
这五类,全是投行类业务。
而投行类业务有个特点:材料最全,但最不在合规部手上。
承销保荐的尽调底稿在投行部,债券受托的材料在固定收益部,ABS 的资产池资料可能在结构金融团队甚至外部律所。合规部的反洗钱系统里,这些客户的画像大概率是空的——因为过去不需要。
2025 年 12 月,修订后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施行,又加了一条:交易监测之后的人工分析、识别、记录,要能说清楚。
一位华东券商合规人士对记者的说法很准:即便系统识别出异常,如果后续分析、甄别、报告流程不到位,义务仍然没有履行。
系统能报警,但不能替你判断。判断要留痕。
六、所以整改的方向可能反了
抄完这 21 张罚单,我最大的感受是:
没有一家券商是因为"没做反洗钱"被罚的。全都是因为"做了,但证明不了自己按规定做的"。
这两件事的整改路径完全不同。
如果问题是"没做",答案是加流程、加人手、加系统。如果问题是"证明不了",答案是让已经做完的事留下能被第三方读懂的东西。
我习惯用工程的方式检验一件事到底有没有做成。所以我把这 21 张罚单翻译成一道题,你可以直接拿去问自己:
检查组明天上午来,让你在 30 分钟内调出某一个客户的:准入时的身份与受益所有人材料、风险等级评定的依据、评级之后每一次变更的时间和原因、以及这个客户名下每一笔被排除的异常交易的理由和论证。能调出来吗?
不是"系统里有",是能调出来,且一个不懂这个客户的人看完能懂。
调不出来,那就是 11.6 万。
最后
我不是合规从业者,所以我上面写的每一条都可能被真正的合规总监指出不准确。如果哪里理解错了,欢迎直接指出来,我很想被纠正——这比我自己猜准。
但我猜对了一件事的概率不小:这些罚单真正的共同点,不在制度层,在证据层。而证据这件事,恰好是可以用工程手段解决的。
*本文所有罚单信息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及总行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条文引自公开发布的办法原文。本文仅为公开信息整理与个人观察,不构成合规意见或法律意见;具体适用请以监管口径及专业机构意见为准。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