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玮律师|陕西英培(西安)律师事务所 说明:本报告整合最高检、公安部、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国际刑警组织、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公开监测数据与司法统计数据。

一、概念界定:网络犯罪不是独立罪名
网络犯罪是以网络为工具、以网络为侵害对象的犯罪集合,司法上分为两类:
网络原生罪名(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 网络化传统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掩隐)、网络非法集资等。
司法数据(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2025年全国起诉网络犯罪 18.2万人,同比 -33.3%,总量回落但仍处高位;电诈、帮信、掩隐三罪仍是网络犯罪"三巨头";数据安全、虚拟货币、AI辅助犯罪相关案件明显抬头(数据安全类起诉同比 +17%)。
二、当前网络犯罪产业链全景(黑灰产分工)
整条链条高度平台化、外包化、跨境化、匿名化,"按需采购"模式明显:

1. 上游:资源与工具层
手机号、银行卡、支付账户("两卡""四件套""八件套")、人脸信息、公民个人信息库; 技术工具:GOIP、秒拨IP、代理池、爬虫程序、木马、钓鱼模板、AI换脸/语音克隆工具、暗网交易通道; 服务商:"卡商""号商""IP服务商""源码站""跑分平台",很多仅提供中立外观的技术服务,是帮信罪认定的难点。
2. 中游:运营实施层
引流:短视频评论、私信、社群、婚恋平台、虚假广告、AI批量生成话术与账号养号; 实施:虚假投资平台、刷单盘、博彩网站、裸聊敲诈、网络水军、爬虫爬取数据; 沟通:加密聊天软件、小众境外通讯App,规避平台风控与取证。
3. 下游:资金清洗层(司法认定最容易混淆)
第一阶:代收代转、跑分、出租账户(常认定为帮信罪); 第二阶:多账户拆分、跨地区取现、购买黄金/奢侈品变现、虚拟货币兑换、跨境地下汇兑(多认定为掩隐罪); 第三阶:资金回流、洗白后再投资(可能触及《刑法》第191条洗钱罪)。
4. 配套黑灰产
身份证代办、对公空壳公司注册、虚假资质、"解封账号"服务、取证销毁服务、跨境偷渡中介(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
趋势:"人链分离"——团伙成员互不认识、跨多省市甚至境外;指挥者远在境外,境内仅剩执行层,主观明知证明难度上升。
三、2025—2026年最新风险趋势
AI赋能犯罪工业化(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暗网监测2025》):暗网已出现商用AI攻击智能体,可自动侦察、钓鱼、生成虚假人设、批量话术、深度伪造;渗透周期从两周压缩到数天;门槛大幅降低,"小白也能实施高级攻击"。 诈骗引流阵地转移:从传统电话短信转向短视频、直播、游戏、社交平台私信;不再一上来就谈投资,而是先长期"养号建立情感信任"(杀猪盘升级版)。 通讯与资金双重规避监管:诱导使用小众境外通讯软件;资金从单纯银行卡转账转向现金、黄金、实物变现+虚拟货币混洗,链路更长、拦截更难。 跨境格局变化:缅北大型园区被打击后,团伙分散化、多地流窜(东南亚其他国家、中东、东欧);远程指挥为主,减少大规模人口拘禁;跨境执法合作难度上升。 新赛道风险:直播/短视频骗局、AI代运营骗局、虚假数字藏品、虚拟货币理财、数据窃取与勒索、企业供应链钓鱼攻击、针对中小机构的勒索软件即服务(RaaS)。 黑灰产"合规外衣化":注册科技公司、网络工作室、咨询公司,以"技术服务、数据服务、流量运营"名义提供黑产能力;区分中立帮助与犯罪帮助,成为刑辩与公诉的焦点。

四、高频罪名与司法认定要点
数据来源:最高检2025年白皮书、指导案例、典型判例。
1. 电信网络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特征:链条长、被害人分散、跨境;损失最高的是虚假投资理财型(约占损失40%);发案最高的是刷单返利型(约25%); 难点:平台真假区分、员工主观明知、境外人员管辖权认定。
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287条之二)
现状:起诉量高位回落,但仍是最常见的关联犯罪;80%以上是"两卡"出租出售;近90%为初犯; 认定关键:明知 + 提供技术/支付等支持 + 情节严重;中立帮助是否"明显超出合法用途";与共犯、掩隐罪的界分; 法定最高刑3年;想象竞合时择一重处罚。
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
网络犯罪第二大关联罪名;2025年起诉超10万人; 区分要点:帮信≈事前/事中提供通道工具;掩隐≈既遂后转移、洗白赃款;多次转账、拆分、取现、购买贵金属变现,更容易认定为掩隐; 法定最高刑7年。
4.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法》第287条之一)
"预备行为正犯化":建群、建站、发布违法信息;很多是诈骗、贩卖的前置环节;容易与帮信罪形成想象竞合。
5.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条之一)
爬虫、数据买卖、账号信息、轨迹信息;注意公开信息爬取≠当然无罪。
6.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刑法》第285条)
入侵、越权访问后台获取数据;需区分"公开网页爬虫"与"侵入权限系统"。
7. 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二款)
网络平台、代理、充值结算、机器人陪玩;与赌博罪(微信群临时聚众)相区分。
8.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无证支付、非法跨境汇兑、虚拟货币经营活动、违规售卖特许品类。
9. 数据安全类罪名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平台主体责任);案件增速快,新型争议多。
重要司法趋势:全链条打击,不只打最上层的"老板";同时重视主观明知证据审查、初犯从宽、追赃挽损,以及企业合规不起诉的适用空间。
五、治理现状:打击成效与现存难点
成效:电诈发案连续多月同比下降;缅北重大集团判决震慑明显;"断卡""断流"、预警劝阻、平台治理、跨境执法合作持续推进。
痛点(实务层面):
取证:境外服务器、加密通讯、AI生成证据易篡改、身份匿名、链上资金溯源难; 定性边界:中立技术帮助 vs 犯罪帮助、平台责任边界、AI工具提供者的刑事责任; 管辖:跨地域+跨境,多地线索协同难;被害人分散,取证成本高; 新类型立法与裁判标准仍在形成中(AI犯罪、深度伪造、数据犯罪)。
六、未来风险预判(2026—2027)
AI攻击平民化:普通人可购买AI攻击套件,深度伪造诈骗、自动钓鱼大规模增加; 勒索攻击向中小企业、地方机构、关键基础设施延伸; 资金清洗更多使用多层混币、实物资产、跨境地下通道,单纯银行监控难以全覆盖; "合法外壳+内部违规"模式增多:科技公司、流量公司、数据服务商的刑事风险上升;网络合规业务、刑事风控需求增长; 国际分工进一步细化:不同国家分别承担引流、服务器托管、资金洗白等环节,国际司法协作挑战加大。
七、律师视角:业务机会与风险提示
刑事端:涉网犯罪辩护(帮信/掩隐/电诈共犯、数据犯罪、虚拟货币案件)、企业网络安全刑事合规、涉案资产处置与追赃抗辩; 民行端:个人信息侵权、平台安全义务、网络不正当竞争、数据合规顾问; 执业风险提示:不得为客户提供"规避风控、洗白资金链路、爬虫方案"等咨询;注意区分合规建议与传授犯罪方法的边界。
八、权威报告获取清单
《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公安部反诈新闻发布会实录(2026-06-12)——公安部官网; 《暗网监测2025年度报告》——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IOCTA 2026(欧洲刑警组织)、INTERPOL亚太网络威胁评估报告2025—2026(国际刑警组织); 最高检网络犯罪、帮信罪、电诈典型案例及指导性案例。

王玮律师|陕西英培(西安)律师事务所 法学学士 · 专注网络科技类犯罪辩护、数据与信息安全案件、电子数据法律分析 咨询电话:13772415418

研报速递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