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保与复联提供了两个很好的持续追踪的研究案例,恰好一个是人寿保险公司,一个是健康险公司。
研究方法概括一句话:穿透法人关系、对照不同主体的披露、追踪交易前后变化,并用数字检验公司的解释。
在具体研究方法上:首先,建立一张“监管适用表”。
纳入方法论的几个重要事项:
其中,偿付能力三项门槛来自《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部分股票投资风险因子在2025年已有调整,因此分母变化需要解释。参见风险因子调整通知。
会计方面,财政部要求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原则上自2026年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同时规定了暂缓执行及披露安排。因此,两家公司的具体执行情况必须从其报表附注核实。
另外,要注意2026年9月公布的《银行保险机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仍为征求意见稿;新的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从2027年起实施,并有衔接安排。
接下来,把分析从几个财务指标扩展为以下完整矩阵。
它与监管关注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和消费者保护等维度衔接,但我们的报告属于外部研究,绝对不是监管评级。
集团分析尤其要坚持“逐层证明传导”。
“复星系”是研究范围的简称,具体分析必须落到法律主体。集团合并现金不等于母公司可支配现金,母公司债务也不能直接视为保险公司的债务;集团是否属于某项保险集团监管规则的适用主体,也要单独核验。
每条集团风险假设都应写出完整路径:
集团事项 → 关联主体或合同 → 保险公司具体敞口 → 现金流或资本影响 → 缓释条件。
缺少中间环节,就只能列为待核实事项。
在这个矩阵之下,最需要增加的是六项具体研究工作。
同时建立“资金流量表”和“风险敞口表”。
资金流量表记录实际发生的出资、投资、赎回、服务费、分保收支和分红;风险敞口表记录期末尚未收回的投资、应收款、担保及其他承诺。
两张表必须分开。年度交易额大,未必代表期末敞口大;反复申购赎回形成的累计金额,也不能重复算成风险资产。
资金进入公司后通常具有可替代性,没有专门账户或合同证据,不能声称某笔保费对应某项投资。
建立“交易双边对照表”。
一笔重要交易尽可能同时找保险公司、交易对手、相关上市公司及产品发行方的披露,逐项对照名称、日期、金额、交易性质和期末余额。
差异先排除合并范围、税额、计量方法、确认时点、币种及审计调整。只有排除这些解释后仍存在的重大差异,才进入报告正文。
比如复保披露的星堡养老统一交易协议,应沿着“协议服务内容—定价方式—年度上限—实际执行—预付款及应付款—服务交付”核查。框架协议上限不能直接当成已经支付的金额,也不能仅凭关联关系认定利益输送。
把净利润、净资产和偿付能力分别作变动解释。
至少建立三张表:
数据能解释多少就解释多少,剩余部分明确写“公开资料尚不能分解”。
比如对于利润。应分析其波动性、兑现条件和损失吸收能力。
利润变化:保险经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减值、税项及其他因素。 净资产变化:期初余额、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增资、分红和其他调整。 偿付能力变化:核心资本、附属资本、资本认可调整及最低资本变化。 把两家公司的业务模型分开研究。
对复保,优先核验长期负债成本、产品保证利益、渠道费用、新业务资本消耗、继续率与退保、投资再配置,以及再保险对资本和利润的影响。
对复联,优先核验短期与长期健康险结构、医疗费用和赔付经验、获客成本、续保及调价条件、准备金充分性、渠道集中,以及健康服务关联采购。
上述重点仍应由实际业务结构决定。不能对健康险机械套用储蓄型寿险逻辑,也不能用单个产品表现代表整家公司。
增加有依据的压力测试和反向压力测试。
常规压力测试回答:利率变化、权益下跌、信用减值、赔付上升、退保增加或再保险续约条件变化,会产生什么影响?
反向压力测试回答:在其他条件给定时,资产损失、现金流恶化或资本消耗达到什么程度,会使某项缓冲明显收窄?
情景参数必须来自历史波动、公司披露、监管情景或可解释的行业经验;同时考虑资产与负债两端、税项、保单持有人分担及最低资本变化。
外部简化测算要明确标为研究估算。没有精算底稿和完整持仓,就不能给出貌似精确的“真实偿付能力率”,也不能把压力情景当作事件发生概率。
为每个负面假设设置反证条件。
例如,若假设是“偿付能力改善主要依赖一次性因素”,必须同时寻找持续承保改善、真实实缴资本、长期风险下降等证据;若这些证据足够强,就修改或撤回假设。
股东支持也应分层:口头表态、股东决议、监管批准、实际到账分别记录,已经到账的支持不能被忽略,尚未完成的支持也不能提前视为可用资本。
关联交易部分,还要增加一道专门的口径检查。现行办法区分资金运用、服务及利益转移等类型,并对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设置余额限制。
因此,服务费、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产品认购金额和底层关联投资余额,不能混在一起计算同一个比例。具体适用还要核对修订、例外和个别监管安排。参见《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文本
资产穿透则应同时公布“已经识别多少”和“尚不能识别多少”。例如,列示可识别最终债务人的资产金额及其占选定资产范围的比例,并注明穿透深度。资料不足反映研究边界;是否构成披露不合规,需要另行证明披露义务确实存在。资管产品规定本身就区分公开和非公开披露,不能把公众无法查到私募产品资料直接视为违法。参见资管产品信息披露办法。
为了让报告真正经得起质疑,每个进入正文的重要发现都应附一张统一的证据卡:
比较基准也要预先确定:尽可能覆盖近五年年度、近十二个季度;同业按规模、经营年限、产品和渠道结构选取,并披露选择标准。只在口径一致时比较,避免只挑有利于负面结论的年份和公司。
最终呈现时,建议始终把三类判断并列:
监管状态:根据公开证据,哪些要求可以核验,哪些尚不能判断。 经营敏感性:利润、现金和资本对哪些条件变化更敏感。 证据完整度:有多少结论可以独立复算,还有哪些资料缺口。
报告可以明确指出证据充分支持的风险机制,同时保留公司的解释和缓释措施,让读者看到判断依据。
待两家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发布后,我们会启动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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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23:16:07 回复该评论
2026-10-07 04:43:58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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