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浙江证监局连发2张处罚决定,对某证券公司及公司合规负责人杨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重罚源于:对拟聘人员尽调不充分,所报送的监管信息不准
当事人:杨某,ZS证券资管公司合规负责人
罚单披露,2025年1月至7月,ZS证券资管公司对拟聘任董事尽调不充分、人员准入把关不严,所报送的监管信息存在错误,对人员管理存在合规漏洞。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杨某作为公司合规负责人,未充分履行监督、报告职责,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责任。
依规,监管部门对杨某及ZS证券资管公司分别进行了处罚问责。要求公司审慎核查拟任用人员从业经历、兼职情况等任职资格,切实承担起人员选任、履职监督、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杜绝违规情形再次发生。
人员管理不到位的处罚此前已有发生
今年9月30日,深圳证监局公布2份处罚决定,对YD证券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分管经纪业务的高管出具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称,该证券公司存在员工管理不到位、新媒体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石某作为分管经纪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英大证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机构应将肩起人员管理和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确保无误
上述案例暴露了机构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需要引起行业足够的重视:
1.人员尽调是防范风险的首要关口
o公司应建立严格的人员背景调查程序,全面了解其资质、诚信记录和专业能力
o合规负责人应参与尽调并出具合规意见,确保拟聘任人选符合任职条件
2.人员准入管控必须落实 "三重审核"
o人力资源部门初审→业务部门复审→合规部门终审,层层把关
o对高管和关键岗位人选,应向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信息系统查询其执业记录
3.合规负责人履职必须 "到位不越位"
o既要独立行使监督权,又要主动融入公司治理,确保合规与业务协同发展
o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整改,同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4.监管信息报送应建立 "全流程管控"
o设置专人负责,建立信息收集、审核、审批、报送、存档的标准化流程
o合规负责人应对报送材料进行合规审查并签署意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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