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理财巨亏,金融街证券被判赔偿10%
中国基金报记者 莫琳
近日,改名后的金融街证券再次站上风口浪尖。
4月22日,上海金融法院就投资者陈某诉金融街证券托管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明确这家券商需对陈某的投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付金额约71.21万元。
而就在前一天(4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另一则关联判例显示,因相同的托管履职疏漏,金融街证券需对另外两名投资者合计1600多万元的本金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在两起诉讼中,托管人(金融街证券)负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设置账户、清算交割、投资监督、估值复核等职责。案涉《基金合同》还约定,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就托管人的具体责任,案涉《基金合同》约定因托管人原因未正确执行符合合同约定、合法合规的指令,未尽审核义务执行划款指令而造成损失,托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理财亏700多万元
金融街证券被判赔偿10%
判决文书显示,投资者陈某与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资产)、金融街证券共同签署《16号基金合同》《17号基金合同》,参与相关私募基金投资。
据了解,陈某于2018年9月出资100万元认购16号基金,同年11月追加616万元认购17号基金,累计投资总额达716万元。但后续投资全程无任何兑付,资金全额无法收回。最终,陈某仅通过刑事退赔渠道追回3.938万元。因此,扣除陈某已取得的刑事退赔款项后,最终核定其实际损失为712.06万元。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金融街证券在基金管理人(华领资产)要求划款时,仅对划款指令、票据收益权转让协议、网银票据查询截图等文件进行形式审查,而未对底层资产(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权属进行合理审慎的核查。
综合考量金融街证券的过错程度、责任边界及因果关系,法院酌定其按照实际损失的10%承担赔偿责任,对应赔偿金额约71.21万元。
在二审过程中,金融街证券曾上诉辩称,陈某并非合格投资者,还与基金实控人存在不当往来及串通行为,主张减免赔偿责任。
对此,上海金融法院驳回该诉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借新发基金兑付旧产品的行为持续扩大损失,核心风险源于券商托管履职疏漏,不属于合格投资者自主识别范畴,投资亏损与投资者资质无直接因果,券商不能以此减轻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书中隐去了金融街证券的具体名称,但是在文书中关于成立时间和更名时间的表述,可以判定托管人为金融街证券(前身为恒泰证券),基金管理人为当年爆雷的上海华领资产管理公司。

合计亏损1600多万元
金融街证券被判赔偿10%
在另一份判决文书中,阮某、某甲公司分别与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街证券签订了基金合同。
其中,阮某于2019年认购16号基金100万元。在刑事程序中经司法审计,阮某累计投入金额达100万元,兑付金额为0元,未兑付金额为100万元;另经一审法院核实,获得刑事退赔金额为5500元。
某甲公司于2018年认购16号基金1600万元。在刑事程序中经司法审计,某甲公司累计投入金额达2200万元,兑付金额为612万多元,未兑付金额为1587.9万元;另外,经一审法院核实,获得刑事退赔金额为8.73万元。对于投资本金与审计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某甲公司解释,除购买16号基金外,还曾投资购买其他基金产品。
最终法院判定,阮某损失金额达99.45万元、某甲公司损失金额达1579.17万元。故金融街证券对阮某、某甲公司赔偿金额分别约9.945万元、157.917万元。

庭审期间,金融街证券曾辩称,阮某、某甲公司并非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投资者拒不提供证明自身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证明材料,明显存在故意遮掩事实的行为。刑事案件被告人上海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未按照私募基金的正常募集程序,审慎审查投资者的投资身份,对此投资者应属明知,但选择向第三方监管机构及托管人隐瞒真实情况。对于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人的实控人孙某个人向投资者打款这一明显不合法之举动,投资者竟未向任何监管机构及托管人予以披露。投资者的上述行为存在过错,应对自身损害承担一定责任,托管人亦应减责。
对此,法院认为,金融街证券作为金融机构,特别是案涉基金募集过程中的外包服务机构,其主张可能阮某、某甲公司存在“拼盘”“代持”投资或其他不合法行为,但未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其认为某甲公司属于机构投资者应负更大注意义务,亦无相应法律依据。考虑到本案中阮某、某甲公司的损失并非由正常商业风险产生,某证券相关主张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采纳。
华领资产76亿元“爆雷”余波
两起案件均缘起早年轰动金融圈的华领资产76亿元票据私募非法集资案。
2013年8月,孙祺成立上海华领资产管理公司。2015年1月,华领资产在中国证券基金行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华领公司先后成立华领泽银稳健系列和华领定制系列共计35只票据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托管人均是彼时的恒泰证券(现称金融街证券)。
华领公司宣称基金投资银行承兑汇票或票据收益权项目,资金全程在银行间封闭循环运作,且基金产品分级设计,优先级投资的资金安全有保障等,骗取投资人信任。实际经营中,孙祺指使他人以虚假的票据收益权项目作为基金产品的底层资产,开出划款指令,套取资金转入孙祺控制的相关账户,并将部分套取的资金转入劣后级投资人账户内,充作劣后级出资。
2019年12月,上海警方通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华领资产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并对法定代表人孙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后经审计,华领资产先后成立30余只私募基金,共募资超76亿元,投向的底层资产银行票据均是虚假票据,涉及相关票据5000余张,重复利用600余张,共造成700余名投资人损失超2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康力电梯等企业也因投资华领资产相关私募基金遭遇兑付危机,涉案金额达3880.76万元,目前相关诉讼仍在审理中。
编辑:赵新亮
校对:王玥
制作:舰长
审核: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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