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和Tang的研究揭示,公共问责的关键并不只是增加监督主体、强化报告义务或提高绩效考核频率,而是确保绩效信息能够有效连接组织解释、外部评价和实际决策。高质量绩效报告可以通过绩效评分影响预算配置,也可能在特定条件下缩小不同问责主体之间的决策差异。但这种作用受到问责主体、项目预算性质和政治环境的影响,并非在所有情境下都成立。对于公共管理研究而言,这篇论文的重要启示是:问责制度的有效性不能仅从制度安排的数量或监督力度来判断,还需要考察信息如何进入评价、评价如何进入决策,以及多个问责主体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从这一意义上说,高质量报告的核心价值不是让公共组织提供更多信息,而是让可信信息真正发挥问责作用。参考文献Han, Y., & Tang, S. Y. (2022). How quality reporting reduces accountability deficit and overload. Public Management Review, 24(12), 2079–2100. https://doi.org/10.1080/14719037.2021.196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