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10月8日消息,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公布《昭通镇雄大营煤矿有限公司“12·2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不力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年12月24日20时01分许,昭通市镇雄县大营煤矿有限公司大营煤矿(以下简称大营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596.2万元。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依法依规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该事故地点位于15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事故发生后,昭通市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开展现场救援工作。经过全力救援,12月27日15时32分,7名遇难人员全部找到,救援结束。经技术鉴定,本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岩量为591吨,突出瓦斯总量为55300立方米。
调查认为,事故发生后,井下作业人员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大营煤矿进行前期应急处置,但未在第一时间召请专(兼)职矿山救护队,兼职矿山救护队部分救援装备失效、集结用时57分钟,存在应急响应不及时、应急准备不充分等问题。
调查认定,大营煤矿“12·2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不力,煤矿出现瓦斯动力现象后未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在未消除突出危险的情况下,掘进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对40名责任人员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其中,大营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等5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大营煤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等11人给予暂停或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政罚款等处罚;东煌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人给予行政罚款;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2人给予行政罚款;昭通市能源局、镇雄县等20名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
对大营煤矿给予行政罚款,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并进行智能化改造。对东煌煤业公司给予行政罚款。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给予行政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责令镇雄县能源局、昭通市能源局、镇雄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审核 | 翟硕明
编辑 | 白雨 梁咏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法治文化建设网站成立于2025年1月,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简称:中广联合会)法治传媒委员会指导,法治传媒委员会理事单位北京必众必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网站唯一承办运营单位。网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广联合会法治传媒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把握时代要求,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宣传的重要作用,凝聚社会力量,拓展壮大法治文化建设宣传队伍。网站将紧密团结行业单位,积极联合地方政府、公检法机构、国家媒体、学术团体等单位,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为法治文化建设宣传作出积极贡献。同时,法治文化建设网拥有:法治文化艺术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等形成媒体矩阵。
法治文化建设网联系方式
专用邮箱:fzwhjs12345@126.com
商务合作:17610765103
办 公 室:010-62565620

研报速递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