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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禀赋优势突出,经济总量居中等偏下但人均GDP较高,地方综合财力对上级补助依赖较高,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内蒙古”)煤炭、稀土等多项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居全国首位,新能源发电量连续十余年位居全国第一,能源产业对支撑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25年,内蒙古经济总量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内蒙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位居全国中游,收入质量较好,但税收水平受煤炭等大宗工业品价格影响较大,财政自给率一般;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相对有限,上级补助是地方综合财力的重要支撑,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根据内蒙古“十五五”发展规划,未来将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力。
各地级市(盟)发展不均衡,蒙中地区领先,债务向蒙中集中且多地债务负担上行。内蒙古各地级市(盟)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差异较大,发展相对不均衡,2025年多数地市(盟)地区生产总值均较上年有所增长。蒙中地区形成了以能源、稀土、乳业等为主导的多元现代产业体系,整体经济和财政实力明显强于其他地区。内蒙古债务主要集中于蒙中地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三地,各地级市(盟)政府负债率均较上年有所上升,包头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政府债务负担重。
退出重点化债省份以来防风险成效进一步得到巩固,“十五五”期间将强化促发展和防风险一体化推进。内蒙古退出重点化债省份名单后,从债务置换、调动基层化债积极性、统筹化解风险、构建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化债成果,化债思路向严防债务风险反弹和防止各类风险相互传递转变,2025年超额完成年度化债和清欠任务,融资平台数量同比下降87%。根据内蒙古“十五五”发展规划,未来将进一步强化促发展和防风险一体化推进,兼顾发展动能培育与风险底线筑牢。
存续发债城投企业仅2家,短期偿债压力相对较小1。内蒙古主要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城投企业形成的隐性债务,2026年6月底存续发债城投企业仅有2家,2025年和2026年1-9月,新增债券融资用于借新还旧和对子公司增资。截至2025年底,内蒙古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处于较低水平,短期偿债压力相对较小。
1.内蒙古自治区区域特征及经济发展状况
内蒙古自治区区位重要性突出,战略定位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多项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居全国首位,资源禀赋优势突出,能源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总量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人均GDP和城镇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值。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领域已培育形成3大千亿级产业,工业领域能源开采、金属冶炼与初级加工等上中游环节产业比重较高,口岸资源丰富,2025年外贸进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根据“十五五”发展规划,未来将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力。
区位重要性突出,多项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国首位,新能源发电量连续十余年位居全国第一,且建立了完备的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对支撑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地处中国北部边疆,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由东北向西南斜伸,呈狭长形,东西长约2400公里,南北最大跨度1700多公里,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横跨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内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8省区相邻,外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接壤,边境线4200多公里。内蒙古资源禀赋优势明显,煤炭、稀土等多项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国首位,“两个稀土基地”2建设已初具规模,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重要性突出;同时具备大规模电力外送能力,煤炭外运量和外送电量长期位居全国首位,新能源总装机达1.7亿千瓦,新能源发电量连续十余年位居全国第一,为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提供了条件。

民族众多,城镇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值。内蒙古自治区由蒙、汉、满、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和朝鲜等55个民族组成。截至2025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为2374.0万人,位列全国第24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1.48%,较2024年底提高0.7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7.89%)。
经济总量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6710.3亿元,位居全国各省第20位;GDP增速为4.7%;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4.0%。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均GDP为11.22万元,位居全国第8位,高于全国平均人均GDP水平(9.97万元)。2026年1-6月,内蒙古自治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810.0亿元,同比增长4.5%,经济保持增长态势。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农牧业领域已培育形成奶业、玉米和肉羊三大千亿级产业,工业领域能源开采、金属冶炼与初级加工等上中游环节产业占比较高,未来将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呈现“三二一”的经济发展格局,第一、二、三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1.8%、46.3%和41.9%。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粮食产量实现“二十二连丰”,牛奶、牛肉、羊肉、饲草、羊绒等产量稳居全国首位,已形成奶业、玉米和肉羊三大千亿级农牧业产业。内蒙古自治区以能源开采、金属冶炼与初级加工等上中游环节为主的第二产业占比较高,资源驱动特征明显,2025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中,现代煤化工产业和稀土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9.6%和32.0%。同期,内蒙古自治区非煤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其中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8.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7.5%,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0.6%,产业转型升级势头良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发展规划,未来将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力。

内蒙古口岸资源丰富,2025年全区外贸进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随着发展模式逐步向“落地经济”转型,未来物流优势有望进一步转化为产业优势。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陆路口岸数量最多、过货量最大的省份,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策克和满都拉为主要的核心口岸,近年来向北开放的平台能级持续跃升。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总值达2206.7亿元,同比增长6.4%,进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陆路口岸货运量达1.32亿吨,连续三年突破亿吨大关并蝉联全国首位。中欧班列运行8612列,占全国总量47.5%,成为全国唯一实现过境班列正增长的边境省份。满洲里、二连浩特作为中欧班列东、中通道的核心枢纽,二者定位明确,其中二连浩特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中线枢纽,主要对接蒙古国、俄罗斯中部及欧洲市场,出口货物以新能源产品、机电设备为主,进口以矿产资源、农产品为主;满洲里作为东线枢纽,重点对接俄罗斯远东及欧洲市场,回程班列占比全国领先,粮食、木材等大宗商品进口优势突出。此外,甘其毛都口岸建成并投运全国首条无人驾驶跨境运输专用通道,实现自主导航、自动避障的无人自动导引跨境运输,通关效率显著提升,整体运输成本明显降低,为推动全区口岸数字化转型、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供了实践样本。2025年,全区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率历史性突破50%,随着“通道—贸易—产业”的转化链条日益清晰,经济发展模式有望从“通道经济”逐步向“落地经济”转型升级,口岸红利有望进一步释放。
“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与政策利好持续释放,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五大任务”: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为加快落实“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提出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保供能力;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统筹资金2510.4亿元用于保障“五大任务”建设,生态屏障持续夯实,能源基地和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取得新突破,向北开放能级不断提升。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专项资金拨付支持。立足战略定位,内蒙古自治区持续获得国家在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拨付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等方面的有力支持。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拨付371.2亿元,同比增长38.6%,其中用于“两重”领域304.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三北”工程建设、加快重点地区和城市平战结合建设、加大力度推进三江连通工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集成电路和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等;其余资金用于“两新”领域,具体用途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同期,中央对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3937.39亿元,对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5.16亿元。专项资金拨付方面,党中央、国务院等通过专项扶贫资金、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及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等形式,在扶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产业支持等各方面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发展。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实力及政府债务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位于全国中游水平,2025年受大宗商品价格影响有所下降,财政自给率一般;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相对有限,上级补助对综合财力贡献较大。内蒙古自治区已退出重点省份名单,但政府债务负担仍较重。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下降。2025年,受煤炭等大宗工业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导致相关行业税收减收较多,以及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追损挽损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内蒙古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下降,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较好。同期,受高标准农田和“三北”工程等建设资金改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相应支出从一般公共预算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2024年各地区化债支出规模较大抬高基数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有所下降,财政自给率一般。
内蒙古自治区整体债务负担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地方政府负债率分别为179.21%和49.66%,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分别排名第11位和第20位(按照债务负担从低到高排序)。

3.内蒙古自治区债务化解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退出重点省份名单后,从债务置换、调动基层化债积极性、统筹化解风险、构建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化债成果,化债思路向严防债务风险反弹和防止各类风险相互传递转变。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超额完成年度化债和清欠任务,融资平台数量同比下降87%,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发展规划,未来将进一步强化促发展、防风险一体化推进,兼顾发展动能培育与风险底线筑牢。
2025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到,要巩固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成果,确认内蒙古自治区已退出“12个重点化债省份”。“退高”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持续巩固化债成果,2025年,超额完成年度化债和清欠任务,融资平台数量同比下降87%,全方位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坚决防止各类风险相互传递。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化债措施及成果总结如下:
债务置换方面,2024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争取置换债券政策支持,允许存量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按原合同偿还,共获得特殊再融资债券额度1717亿元,一次下达,分三年安排实施,2024-2026年分别为572亿元、572亿元和573亿元。经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25〕31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26〕17号),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和2026年分别新增债务额度345亿元和289亿元,其中2025年以发行专项债券的方式支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154.5亿元、化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风险50亿元,2026年支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和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71亿元。
支持基层化债方面,统筹安排化债奖补资金下沉旗县,2025年继续下达“两个一批”3资金49.4亿元,有效调动基层化债积极性,支持基层化解隐性债务。
统筹化解风险方面,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过统筹债券资金和清欠奖励资金215.4亿元、下达资金90亿元、投入专项债券50亿元等形式,支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以及化解PPP存量项目风险,推动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退出,转为其他模式运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防止固化为财政长期支出责任。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强调积极消化存量暂付款,坚决遏制新增暂付款。
风险防范机制构建方面,全力推进剩余融资平台退出,持续深化融资平台退后管理。落实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制和倒查机制,严防债务风险反弹,坚决防止新增隐债、虚假化债,强化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专项债券“借、用、管、还”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对金融风险方面的审计。加强政府投资规模和未来支出责任管理,出台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办法和中央竞争性项目资金配套办法,提级审批债务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推动经济发展和风险防控实现良性循环。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化债措施成效逐步显现,区域负面舆情不断减少,城投发债利差有所收窄。
利差方面,2021年6月之前内蒙古自治区城投债发行利差整体呈上行趋势,2023年2月以来发行利差整体在200bp以下震荡下行;近年来,随着各项化债措施的持续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城投债利差有所收窄。

负面舆情方面,2018-2022年,内蒙古曾发生多笔债务逾期事件,涉及地区包括阿拉善盟、包头市、通辽市的科尔沁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和呼和浩特市等多地。2025年以来,公开资料中未查询到内蒙古自治区任何债券或非标准化债务的违约事件以及商业票据逾期事件,信用评级亦未出现下调,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金融稳定性的信心。
促发展和防风险一体化推进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发展规划中提到,未来将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产业链供应链等风险,防止各类风险相互传递、形成共振。如期完成隐性债务化解、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任务,积极化解财政暂付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风险。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健全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坚持“四个优先”,集中力量办大事。支持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和园区加快高质量发展。
1.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级市(盟)经济实力
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级市(盟)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发展相对不均衡。2025年,内蒙古多数地市(盟)地区生产总值均较上年有所增长,蒙中地区的鄂尔多斯市、包头市以及呼和浩特市经济总量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内蒙古共辖9个地级市和3个盟,合计1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按区域地理位置分为蒙东(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蒙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和蒙西(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地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内蒙古自治区构建“一核双星多节点”的城镇空间格局。“一核”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以及乌兰察布市区域,旨在强化推进蒙中城市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双星”为以赤峰市、通辽市为主的“双子星”城市圈,推动以赤峰市为Ⅱ型大城市,通辽市为中等城市,其他小城镇协同发展的自治区级城镇圈建设;“多节点”指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发挥比较优势,协调推进中心城市、中心城镇多节点式发展,形成多层级联动、多节点互动的差异化发展方式。

产业发展方面,煤炭和稀土资源主要分布于蒙中地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和蒙东地区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及通辽市,蒙中地区形成了以能源、稀土、乳业等为主导的多元现代产业体系,蒙西地区以资源加工业为主,蒙东地区支柱产业以农畜产品加工和冶金、化工为主。依托于不同的地理条件及资源禀赋,内蒙古各盟市产业发展呈现明显的区域分化特征。蒙东地区依托大兴安岭林业资源和松辽平原农业基础,支柱产业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是全区粮食和肉类主要产区,此外蒙东地区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及通辽市煤炭资源丰富,冶金、化工产业优势较强。蒙中地区是全区经济核心引擎,产业相对多元,形成了以能源、稀土、乳业等为主导的多元现代产业体系。其中鄂尔多斯市是煤炭产量最大城市和国家能源基地,包头市是全球轻稀土产业中心和重要工业基地,呼和浩特市则是全球乳业中心,乳制品产业已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2025年全产业链营收突破3000亿元。此外,鄂尔多斯市同步培育“风光氢储车”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并获评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优秀城市。蒙西地区的产业结构以资源加工业为主,能源、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集中。内蒙古高标准建设蒙西、蒙东两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十四五”期间煤炭保供量累计超35亿吨,居全国首位。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共拥有2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51个省级开发区,以及A股上市公司30家。各市(盟)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相关产业,具体主导产业情况详见下表:

经济发展水平和增速方面,内蒙古各地市(盟)经济实力分化较大,蒙中地区的鄂尔多斯市、包头市以及呼和浩特市经济总量高于其他地区,蒙东地区多数地市(盟)经济总量排名中游,蒙西地区的多数地市(盟)排名靠后。2025年,内蒙古多数地市(盟)地区生产总值均有所增长。从地区生产总值规模来看,内蒙古各地级市(盟)经济实力分化较大,各地级市(盟)经济实力整体偏弱,但鄂尔多斯市经济总量在全自治区领先,202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22.2亿元。蒙中地区,2025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3个地级市GDP总量占自治区经济总量的56.6%;乌兰察布市GDP总量处于中等偏下水平。蒙东地区,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及锡林郭勒盟经济总量处于自治区中等水平;兴安盟经济总量排名靠后。蒙西地区,巴彦淖尔市GDP总量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位列自治区第8位;乌海市及阿拉善盟经济总量排名靠后。经济增速方面,2025年,除乌海市之外,内蒙古自治区多数地级市(盟)地区生产总值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在4.0%~5.4%之间,其中增速最高的为包头市。
鄂尔多斯市人均GDP继续领跑,赤峰市和兴安盟排名靠后。2025年,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和阿拉善盟人均GDP均超过10.00万元,最高为鄂尔多斯市;蒙西地区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蒙东地区呼伦贝尔市以及蒙中地区的乌兰察布市2025年人均GDP超过8.00万元。内蒙古其余地级市(盟)人均GDP处于较低水平,赤峰市和兴安盟排名靠后。
乌海市城镇化率保持高水平,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和鄂尔多斯市城镇化水平较高。2025年末,蒙中和蒙东地区常住人口分别占全自治区常住人口的43.1%和47.3%,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和鄂尔多斯市城镇化水平超过80.00%,城镇化率水平较高。2025年末,乌海市城镇化率为97.1%,仍保持高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其他地级市(盟)城镇化率均高于50.00%。

2.内蒙古各地级市(盟)财政实力
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级市(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分化明显,整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较好,但部分地级市(盟)税收收入贡献度有所下降。鄂尔多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均位列首位,税收水平受煤炭等大宗工业品价格影响较大,财政自给能力较强,综合财力对上级补助收入的依赖度低。除鄂尔多斯市外,内蒙古自治区其余地级市(盟)财政自给能力一般,超半数地级市(盟)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呼和浩特市对内蒙古政府性基金收入贡献度较高但降幅明显。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级市(盟)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较大,是地方综合财力的重要补充。
内蒙古各地级市(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和增速差距较大,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支柱产业集中于强周期性行业,税收水平受煤炭等大宗工业品价格影响较大。蒙中地区形成了以能源、稀土、乳业等为主导的多元现代产业体系,区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水平整体较高,是内蒙古经济和财政实力最强的区域板块。其中鄂尔多斯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800亿元以上,仍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最大的地级市(盟),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180~270亿元,乌兰察布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低于100亿元,在蒙中地区排名最后。蒙东地区除兴安盟以外的其他地级市(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110~130亿元,蒙西地区除阿拉善盟以外各地级市(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85~95亿元,兴安盟和阿拉善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仍低于45亿元。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来看,2025年,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主要系税收水平受煤炭等大宗工业品价格影响下滑所致。其余地级市(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同比增长,但增速差距较大,其中通辽市和乌兰察布市受益于非税收入增幅较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分别为15.50%和9.70%,其余地级市(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小幅增长。
内蒙古各地级市(盟)整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较好,但部分地级市(盟)税收收入贡献度有所下降。2025年,除乌海市外,各地级市(盟)税收占比均高于60.00%;兴安盟和赤峰市税收收入占比增幅较大,分别同比提高14.86个和7.89个百分点,主要系上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降幅较大导致税收收入基数低于以往年度水平所致;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税收收入占比下降超过5个百分点,前者主要受企业所得税和耕地占用税减少影响,后者主要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源税减少影响,其余地级市(盟)税收收入占比同比变动相对较小。
鄂尔多斯市财政自给能力较强,其余各地级市(盟)财政自给能力均一般,财政自给能力分化较大。2025年,鄂尔多斯市财政自给率仍在80%以上;乌海市财政自给率超60%且同比增幅较大;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和锡林郭勒盟处于30%~50%之间,其他地级市(盟)财政自给率在30.00%以下。

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级市(盟)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分化较大,鄂尔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对内蒙古政府性基金收入贡献度较高,超半数地级市(盟)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2025年,蒙中地区鄂尔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占内蒙古政府性基金收入的37.79%,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均超30亿元,包头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市4个地级市(盟)政府性基金收入在20~30亿元,其余地级市(盟)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从增速来看,7个地级市(盟)政府性基金收入均同比下降,其中乌海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降幅均在30.00%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级市(盟)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较大,是地方综合财力的重要补充。从上级补助收入规模来看,2025年,蒙东地区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和通辽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均超400.00亿元,其中赤峰市因人口基数大、主导产业以农牧业为主,并承担了“三北”工程、草原生态奖补等重大生态项目,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最大。除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外,内蒙古自治区其他各地级市(盟)上级补助收入对综合财力的贡献度均超过50.00%,其中兴安盟上级补助收入对综合财力的贡献度最高,为85.56%。

3.内蒙古各地级市(盟)债务情况
2025年末,内蒙古自治区债务主要集中于蒙中地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三地,全区主要地级市(盟)政府债务余额保持增长,包头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政府债务负担重。
政府债务规模及分布方面,截至2025年末,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326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15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106.4亿元。2025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603.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35.2亿元、再融资债券1968.2亿元,新增债券同比增长29.6%,主要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推动存量政府投资项目收尾、支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领域。从分布来看,蒙中地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占比合计近40.00%,锡林郭勒盟、兴安盟、乌海市和阿拉善盟4个地级市(盟)占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比重均低于5.00%。同期末,除鄂尔多斯市政府债务余额小幅下降外,其余地级市(盟)政府债务余额均保持增长,其中赤峰市政府债务余额增速超20.00%,主要系本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增加所致,其中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债券规模占比达42.35%。
政府负债率方面,2025年,内蒙古各地级市(盟)政府负债率均较上年有所上升,其中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政府负债率超85.00%,乌海市因政府债务规模增加叠加地区生产总值下降,政府负债率较上年底增加11.61个百分点。
政府债务率方面,2025年底,内蒙古各地级市(盟)政府债务率均高于130.00%,其中包头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政府债务率均高于200.00%,包头市、乌海市和呼和浩特市因政府债务规模增加叠加地区综合财力下降导致政府债务率增幅较大。

1.内蒙古自治区城投企业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城投企业形成的隐性债务,存续发债城投企业较少,2025年和2026年1-9月,城投企业新增债券融资用于借新还旧和对子公司增资。2025年和2026年1-6月,发债城投企业净融资5呈现净流入态势。
内蒙古自治区曾列入全国12个重点化债省份,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存续城投企业形成的隐性债务,合计获得置换债务限额1717亿元,分三年安排实施,2024-2026年分别为572亿元、572亿元和573亿元。近年来,随着本轮化债工作落地以及平台整合转型推进,内蒙古发债城投企业数量和债券余额均持续下降。截至2026年6月底,内蒙古自治区有存续债券的城投企业由2020年的13家减少为2家,且均为市级平台,其中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国资”)6最新主体信用级别为AA+,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国控”)最新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债券融资方面,2025年和2026年1-9月,内蒙古城投企业中,赤峰国资新增债券融资5.40亿元,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同期,鄂尔多斯国控新增债券融资15.00亿元,资金用途为40.00%用于借新还旧、60.00%用于对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增资,或与鄂尔多斯市打造能源产业投资运营平台相关。截至2026年9月7日,内蒙古城投企业债券余额为30.40亿元,其中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债券余额分别占全自治区的17.76%和82.24%。
2025年,内蒙古发债城投企业净融资额为10.51亿元,其中赤峰国资和鄂尔多斯国控净融资分别为-27.06亿元和37.57亿元。2026年1-6月,内蒙古城投企业净融资为19.11亿元,其中赤峰国资和鄂尔多斯国控净融资分别为-9.28亿元和28.39亿元。整体来看,赤峰国资债券融资以借新还旧为主,因银行借款下降导致债务规模下降,现金流量表中净融资表现为负;鄂尔多斯国控债券融资中部分资金用于对子公司增资,且银行借款规模增加,现金流量表中净融资表现为正。
2.城投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末),赤峰市发债城投企业债务负担有所减弱,但筹资活动现金仍为净流出;鄂尔多斯市城投企业债务负担有所加重,但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规模增幅较大。整体来看,内蒙古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处于较低水平,短期偿债压力相对较小。
债务规模方面,截至2025年末,内蒙古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为298.98亿元,其中赤峰国资87.77亿元(债券融资占比6.15%),鄂尔多斯国控211.21亿元(债券融资占比4.76%)。债务负担方面,截至2025年末,鄂尔多斯国控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小幅提高,赤峰国资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有所下降。债券集中兑付方面,截至2026年9月7日,鄂尔多斯国控和赤峰国资均无2026年内到期债券。

短期偿债指标方面,2025年末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发债城投企业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均较上年末有所增长,二者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均在0.70倍以上,短期偿债压力相对较小。再融资方面,2025年,鄂尔多斯国控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规模同比增幅较大,赤峰国资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规模有所缩小。

3.财政收入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的支持保障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的综合财力/“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均处于0.50~0.70倍。
[1]鉴于内蒙古发债城投企业样本数量有限,区域内实际面临的到期债券偿付压力以及相关情况受公开资料可得性影响存在一定局限。
[2] “两个稀土基地”指“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
[3] “两个一批”为内蒙古“四个一批”化债措施的一部分,“四个一批”具体指“清零一批、置换一批、贴息一批、划转一批”,均为内蒙古“1+8”化债方案的核心省级帮扶举措。
[4]2024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资产整合,定位为鄂尔多斯市最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建主体,同时也是鄂尔多斯市拟打造的能源产业投资运营平台,基于上述变化,评级机构对其使用评级模型调整为城市综合运营企业评级方法与模型。本文认为上述公司定位调整是城投企业转型中的过渡阶段,因此仍纳入城投企业统计范围。
[5]净融资计算公式如下:净融资=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对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

公用评级一部
杨柳 张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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