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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综合能源产业政策分析报告

wang 2026-09-24 行业资讯
原创|综合能源产业政策分析报告

本报告摘自2025年《综合能源服务百家实践案例集》(第六版)第一篇 全景产业分析。创客能源”公号已经发布中国碳排放双控政策体系及市场影响分析报告3篇,中国绿电绿证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影响分析报告1篇,虚拟电厂分析报告1篇,后续我们将为读者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更多原创分析报告,查阅前期分析报告及300余个典型项目可点击蓝色字体:

中国碳排放双控政策体系及市场影响分析报告(一)

中国碳排放双控政策体系及市场影响分析报告(二)

中国碳排放双控政策体系及市场影响分析报告(三)

中国绿电绿证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影响分析

虚拟电厂分析报告

综合能源产业典型项目300余篇

创客能源近几年陆续推出各类服务商名录,例:园区服务商名录、虚拟电厂服务商名录、源网荷储、数字化名录等,若您有拥有项目需要采购产品或是解决方案,或是您是具有投资能源的公司,均可索阅。

2025年度已经出版:绿电绿证报告、双碳报告、虚拟电厂报告;综合能源服务产业政策、市场、技术、应用等分析报告;

2026年度正在撰写推进:零碳园区报告、源网荷储报告、碳交易报告

若想索阅上述报告或是参与2026年报告的讨论和交流,均可以与篇尾创客能源工作人员联系。

第1章 政策分析

1.1国家政策解读 

1.2地方政策解读

1.3政策影响分析

1.4小结

在“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目标引领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的时代背景下,综合能源服务已从初期的节能服务逐步演进为涵盖绿色电力消纳、市场化交易和系统化能源解决方案的重要业态,成为推动能源转型、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力量。在这一进程中,政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引领与支撑作用,以顶层设计绘就发展蓝图,以市场机制增强内生动力,以财政激励注入增长动力,创新技术推广与监管方式,系统地塑造了产业生态与发展格局。

当前正处于“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衔接的关键时期,中央与地方层面政策密集出台,持续释放利好信号,为综合能源服务领域带来重要发展机遇,同时也对相关从业主体的政策理解深度与战略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本章聚焦2024年9月—2025年8月这一政策周期(国家政策、地方政策一年内的列表附于本书附录A中,供读者查阅),围绕绿电绿证与碳、统一电力市场、新型经营主体、新型供电模式、数智化赋能五大方向,通过对国家与地方政策的系统梳理与解读,明确当前政策重点与导向。同时结合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深入分析相关政策对产业生态、客户价值诉求、市场竞争格局、盈利模式创新及关键技术演进等方面所带来的影响与机遇,以助力从业者把握政策趋势、优化战略决策,共同推动综合能源服务朝着高质量和创新方向稳步发展。

1.1国家政策解读

2024年9月以来,在“双碳”目标引领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战略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据统计,与综合能源领域紧密相关的国家级政策文件超过60项,涵盖绿电绿证与碳政策、统一电力市场政策、新型经营主体、新型供电模式以及数智化赋能等多个关键方向。这些政策为综合能源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战略指引。

1.1.1绿电绿证与碳政策

2024年9月2025年8月,是我国“双碳”目标自2020年提出以来的第五个关键年度。在此期间,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出台30余项相关政策,聚焦“绿电绿证”“碳市场”“碳足迹”“碳核算”“碳普惠”等碳业务运营核心逻辑,以及零碳园区、工业、建筑及交通等重点领域,体现出当前政策体系正逐步从顶层设计走向行业细化,以市场机制驱动创新的显著趋势。

在绿电绿证与碳市场建设方面,政策着力通过机制创新激发绿色电力消纳与碳减排的内生动力。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绿电消费机制,基本建立绿电消费核算、认证与标识制度,加强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并稳步推动绿证国际应用。同期,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正式将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202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与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强化工业、建筑等传统高耗能领域的碳排放约束与绿电消纳要求。2025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该文件到当前截稿时虽未正式对外公布,但会议已传递出明显的政策信号,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要推进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实施,积极应用先进装备和工艺,加快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升级;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加大清洁能源、绿色产品推广,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推动园区加快用能结构转型,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并建立健全用能与碳排放管理制度。随着碳市场建设全面推进与行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低碳发展已从理念倡导阶段进入刚性约束阶段。碳排放不再是无偿的“环境外部性”,而逐渐成为企业必须承担的刚性成本。与此同时,绿电凭借其清洁低碳属性与不断提升的经济性,正成为企业降低碳足迹的重要选择。这一政策与市场双轨驱动的趋势,推动综合能源服务的价值定位实现根本性升级——从以往侧重于单一节能降本,转向“能效提升+碳减排”协同驱动的复合型服务模式。综合能源服务商不仅需协助客户优化用能成本,更需要为其提供合规降碳、提升碳资产收益、塑造绿色品牌等多元价值,助力实现高质量低碳转型。

更多关于“双碳”政策及影响分析,将在第5章《中国碳排放双控政策体系及市场影响分析报告》中进一步阐释。

1.1.2统一电力市场政策

2025年是我国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的关键之年。自2024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连续出台9项电力市场相关政策,密集释放深化改革的信号。在这些政策文本中,“新能源入市”“现货市场建设”和“基本规则”等成为高频关键词,明确勾勒出当前电力市场改革的两大重点: 一是加快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二是全面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进度,持续扩大电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覆盖面。2025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建立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又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再次联合发布《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明确年底前,进一步统一市场规则、交易品种和交易时序,实现跨电网交易常态化开市。

完善电力市场配套机制,为统一电力市场规范运行提供制度支撑。2024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要求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业务流程、审验标准、受理期限、公示要求应做到全国统一规范。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要求各地结合修订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确保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要求一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又发布《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要求加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计量结算管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市场成员合法权益;9月,再次发布《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对2020年版进行修订,要求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在市场注册、交易时序、市场出清、市场结算等方面做好衔接,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市场在平衡电力电量长期供需、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作用。这些政策与此前发布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和现货市场、信息披露等配套规则相衔接,共同构建起“1+6”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

预计到2025年底,电力现货市场将基本实现全覆盖,标志着电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已全面确立。同时叠加新能源全面入市交易的新形势,电力市场化交易将更为复杂,新能源的投资收益面临更多不确定性。综合能源服务需要重构新能源项目的投资管理模式,转向适应市场化交易的资产运营模式,在充分分析所在地区市场交易规则和电力供需形势,精准研判节点负荷、新能源出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投资与运营策略。

1.1.3新型经营主体政策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首次在国家政策层面明确提出“新型经营主体”这一概念,并强调其在参与市场过程中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地位。该文件的出台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在此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又相继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1144号)等重磅政策,为虚拟电厂、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常态化发展提供重要指引。

明确主体范围与地位。93号文明确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如分布式光伏、储能、可调节负荷)和资源聚合类经营主体(如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统一了行业认识,赋予了新型主体“名分”,为其公平参与市场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础。357号文则重点统一了虚拟电厂定义和功能定位,并明确虚拟电厂在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市场。1144号文提出明确新型储能发展进入规模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要求2027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kW以上。

简化准入与并网手续。93号文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豁免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另有规定的除外),要求电网企业明确并网流程与可接入容量,提高服务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准入门槛,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此外,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深入研究分析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安全风险,配合做好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工作;强化虚拟电厂运行管理,要求虚拟电厂开展实时运行监测,实时掌握聚合可调节资源的运行状态。同时,357号文也提出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初期,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准入要求,并根据运行情况逐步优化,并明确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虚拟电厂,要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

鼓励参与电力市场。93号文明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提出探索电力现货市场出清节点向更低电压等级延伸,通过价格信号引导新型主体投资和运营,为其提供多元化盈利渠道(如通过提供调峰、爬坡等辅助服务获取收益),低电压等级出清有助于更精准地发现价格,激励分布式资源参与调节。357号文要求持续提升服务虚拟电厂参与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的水平,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信用担保、绿色债券等支持。1144号文明确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并完善相关价格机制,推动合理形成新型储能充放电价格。

强化技术运行要求。93号文统一要求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鼓励调节容量5MW及以上(条件具备地区可适当降低)且满足技术指标的主体提供电能量和辅助服务;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新型主体在技术上是可靠、可调度的,而非“不可控”的电源或负荷。357号文明确虚拟电厂与调度系统、负荷系统等交互应满足相应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要求,开展资源聚合、调节能力、智慧调控、交易辅助决策、安全稳定及评估检测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规范计量与结算规则。93号文明确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在批发市场中的结算数据由被聚合资源计量数据加总形成。现阶段,其暂由电网企业清分结算到户。这解决了聚合型主体“怎么算钱”的实际问题,降低了其初期参与市场的复杂度与风险,保障了结算的可操作性。

93号文及357号文、1144号文等系列文件的发布,是推动电力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加速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关键一步,对于行业从业者而言,这无疑开启了新的机遇窗口。但对分布式光伏等新型经营主体来说,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意味着它要求公平承担偏差结算和不平衡资金分摊等相关费用,和火电及其他传统能源一样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费用和地方基金及附加等,以及以前暂时不需要承担的责任。由于面临着“三个不可控”(发电多少不可控、能卖多少不可控、能卖多少钱不可控),新能源及综合能源服务的投资存在极大不确定性(投资模式转向运营模式),也意味着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市场洞察力和运营水平。

1.1.4新型供电模式政策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首次从国家层面为绿电直连这一新型供电模式构建制度框架。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再次发布《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进一步完善了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细化明确了就近消纳项目边界、保供责任、经济责任,有望破解当前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面临的发展难题,推动其加快发展,这对新能源行业以及整个电力系统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整体参与市场,650号文和1192号文均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与其他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享有平等市场地位,原则上应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根据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进行结算,项目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公平承担费用,650号文明确项目需按国家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各地不得违规减免;1192号文进一步明确费用承担原则和缴纳方式,要求项目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对电力系统提供稳定的供应服务,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费用,输配电费按容(需)量缴纳,系统运行费暂按下网电量缴纳,逐步向按占用容量等方式缴纳过渡。清晰责任界面,650号文明确绿电直连并网型项目与公共电网按产权分界点形成清晰的安全责任界面,项目需自主申报并网容量,并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超额部分的供电责任和费用,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供电中断责任;1192号文进一步明确所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电源、负荷、储能等应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链接,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边界,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绿电直连通过构建新能源发电侧与电力用户侧的连接通路,实现了电力供给的全流程物理溯源,不仅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和绿电供给水平、降低外向型企业产品碳足迹,也为分布式发电、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造了新应用场景,为电力系统“源网荷储”深度融合开辟了新路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2021年即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文件核心的要求是推动电力系统发展理念的根本转变,即从过去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各自规划建设的模式,转变为“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的新模式。650号文和1192号文互相协同,为探索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引,将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减轻电力系统的调节压力。

特别是对综合能源服务商而言,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展现出较强的综合经济优势。就近消纳项目可通过自发新能源电量利用、灵活调节能力挖掘、储能自主配置等途径,合理控制接网容量,有效降低所需缴纳的稳定供应保障费用,从而优化用户综合用能成本,实现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这有助于综合能源服务商增强项目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为其可持续经营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1.1.5数智化赋能政策

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对提升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围绕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要推动数据资源的充分流通与使用,加快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2024年9月以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累计发布了10余项政策,围绕“数据”“算力”“能碳管理”等高频关键词精准发力,从人工智能应用、平台建设、数据资源等方面为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提供指引。

在平台工具层面,加快推动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的系统化建设。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明确要求工业企业和园区依托该中心实现能耗与碳排放的精准计量、精细管控、智能决策与可视呈现。同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将数字化能碳管理能力纳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评价体系,明确提出需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的计量规范,并具备高效的用电负荷调节与匹配能力。

在数据资源方面,以“可信管控与价值创造”为核心,夯实数据流通基础。2025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出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可授权合规机构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治理与开发,面向市场提供数据产品及技术服务。为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2025年4月,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企业、行业和城市三类可信数据空间试点,能源行业是可信数据空间试点之一。

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政策层面系统部署了能源领域的AI融合场景。2025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明确在电网、能源新业态(如虚拟电厂、分布式储能、车网互动)、新能源等八大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并部署了37项“人工智能+能源”重点任务。

在能源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进程中,数据、平台工具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逐步构建起“数据筑基—平台中枢—AI赋能”的三位一体协同体系。该体系正全面重塑综合能源服务的运营模式与服务能力,推动其从传统能源管理向系统化、智能化、价值化的集成服务方向转型升级。

1.2地方政策解读

在国家层面政策出台后,各地政府积极响应,相继推出大量配套和细化措施。各区域政策体现出明显的地域特色,华北、华东地区政策出台较为密集,类型也更为多元。具体而言,华北地区新能源资源丰富,装机和发电量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相关政策多聚焦于统一电力市场、绿电绿证与碳两大方向,其中内蒙古的政策类型最为多元;而华东、中南和西南部分省份,如山东、湖南、广东、贵州,更注重数智化技术赋能减排,安徽、上海、广东则更聚焦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具体如下:

2024年9月—2025年9月综合能源政策分布图

1.以碳足迹管理、绿电消费与零碳园区建设为抓手推进碳排双控

在国家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总体指引下,各地正基于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区域战略,形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双碳”实施路径。一方面,各地依托产业特色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提升产业绿色供应链水平,例如四川明确积极参与电力、煤炭、天然气、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制定;宁夏围绕有机化学品、机电产品、农产品等出口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出台相关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另一方面,部分用电大省或新能源富集区则将绿色电力消费、零碳园区建设作为关键抓手,积极降低区域碳排放强度,例如江苏实施“绿电三进”工程(“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发展;江苏、宁夏、内蒙古等地积极申报和建设零碳园区,注重系统集成与多能协同,强化“源网荷储”一体化规划和智慧能源管理,推动系统化、集成化的低碳转型。

2.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速,因地制宜发布“136号文”承接文件

自《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发布以来,我国各地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程显著加快。目前,湖北、浙江已进入现货市场正式运行阶段;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及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河南等省级市场也已相继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其余各省正积极推进市场机制设计与系统建设,为2025年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国基本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有将近20个省份正式发布了“136号文”承接文件,这些地方文件围绕“机制电价”“机制电量”等核心要素,结合各地实际,既为新能源提供一定程度的收益保障,又推动其全面参与交易。稳定收益预期方面,绝大多数省份新能源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采用当地煤电基准价,机制电量分配则灵活多样,比如四川采用固定利用小时模式(风电400小时、光伏300小时),江西、湖北等多个省份则采取差异化机制电量比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新能源增量项目方面,各省份均采用竞价模式确定机制电量和电价,但竞价方式差别较大,譬如上海提出了光伏、风电同场竞价;山东省率先引入增量项目竞价“申报充足率”指标,强制新能源企业超额申报,保障市场供应充裕度与竞争充分性。此外,浙江虽未发布正式文件,但特别设置“基准价+现货探索”过渡期政策,对2025年6月1日起(含)投产的新能源项目,90%上网电量执行煤电基准价,10%上网电量以现货市场同类项目加权均价结算,直至浙江省正式印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之日自动终止,以渐进式改革助力平稳过渡。

3.各地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分布式光伏等新型经营主体入市交易

国家发布专项文件明确虚拟电厂的市场地位后,各地陆续出台虚拟电厂相关政策。其中,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由于电网对灵活性资源需求迫切、电力市场改革进程较快,更倾向于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虚拟电厂参与系统优化,明确其补贴价格由市场竞价形成;宁夏、甘肃等西部新能源富集区,则强调通过虚拟电厂平抑新能源波动,例如,甘肃明确“电源型”虚拟电厂可视为新能源同步出清。这意味着在不同地区虚拟电厂的市场交易能力、资源聚合调控能力都面临着不同的要求。

另外,在“136号文”发布后,各地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鼓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整合分散资源,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交易,挖掘其灵活调节潜力。同时,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市场稳定,各地普遍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作为分布式光伏接入硬性技术要求;此外,各地还结合各自电网消纳能力,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比例作出不同规定,重庆等多数省份对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比例设置硬性门槛,而福建、浙江等省份则暂不作要求。这反映出随着分布式光伏规模扩大及其逐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在规范化运营、灵活调节与市场交易能力正面临更高要求。

4.各地积极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消纳新模式

自国家层面发布绿电直连政策后,云南、青海、陕西、河北等省份积极响应,在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出台了实施方案,例如陕西、青海则对直连线路暂不做限制,为广阔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开发提供了更大灵活性,云南则对直连线路限制较为严格(50公里内),同时要求配置储能。河北在项目退出和转让上进行了创新,明确2年内未匹配新负荷可转为普通新能源项目。此外,其他省份虽未直接发布绿电直连专项政策,但也进行了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的模式探索,山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提供就地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自发自用等模式选择,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和资源条件。

5.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应用正成为各地能源新质生产力建设重点

数据资源方面,各地普遍将数据提高到战略性资源的高度,河南着力完善数据资源登记、定价等机制,贵州、湖南则推进高质量数据集与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以激活数据价值;人工智能方面,AI大模型向垂直行业延伸落地以深化与实体经济融合,如内蒙古以AI赋能电力煤炭、山东攻关多能融合与虚拟电厂、贵州开放电力数据并推进大模型应用。这些政策清晰展现各地拥抱数智化赋能趋势,核心逻辑是通过激活数据要素价值、AI场景化赋能产业,最终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能源系统智能化、绿色化。

1.3政策影响分析

政策对综合能源服务行业的影响具有系统性、全方位和相互关联的特征,其作用于该行业并非孤立或线性,而是呈现多维度、网络化的复杂效应。为此,我们构建了一个包含5个核心维度的逻辑框架——“产业生态演进、价值诉求转变、市场结构多元、盈利模式拓展、能源技术升级”,以期系统揭示这一复杂影响机制。配合政策影响分析文字表述,在政策分析章节结束段落,提供2024年9月—20258月综合能源政策影响分析图表一份,按不同政策类型的政策文件在产业生态演进、市场结构多元、价值诉求转变、盈利模式拓展、能源技术升级五个维度的影响进行列表分析,供读者参考。

1.3.1产业生态演进

政策影响已超越单个企业或单一行业,正重塑产业协作方式与生态系统,推动传统线性价值链向多方参与、价值共创的网状生态转变。

协作模式趋于多元化。一是多主体协同,新型供电政策鼓励多方参与投资建设,打破以往单一主体主导的开发模式。多主体协作在分散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对权责划分、利益分配和风险共担提出了更精细的要求;二是产供销体系多元融合,在新型经营主体、新型供电模式等政策推动下,产供销界限日益模糊,尤其在数智化赋能背景下,能源系统逐步向数字化、网络化形态演进,能源生产、供应消费实现多层次互动协同;三是投资服务深度融合,在电力市场化全面推进的背景下,综合能源服务商需要从以往单纯注重投资,逐步转向投资与运营服务并重的多元融合模式。

生态化平台赋能升级。一方面,国家主导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与全国碳市场构建规范化、规模化的市场框架,为能源的优化配置和低碳价值的实现提供了统一的制度保障与交易渠道;另一方面,平台型企业凭借数字技术,构建能源与碳管理平台,通过高效的资源整合与创新能力,有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这些平台共同为综合能源服务的系统化、市场化与低碳化提供了坚实支撑。

跨行业生态加速融合。在“双碳”目标相关政策推动下,工业、交通、建筑等各行各业都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核心战略,其中能源行业作为基础性行业,正以更强的主动性加速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这过程不是单一主体的探索,而是需要协同规划、一体化运营的共生生态。在此背景下,综合能源服务的角色也从单一能源服务商转变为跨行业低碳转型的系统整合者和价值创造者,通过多能互补、智慧调度与低碳解决方案,推动不同行业用能方式向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方向转变。

1.3.2价值诉求转变

政策在影响供给侧的同时,也深刻改变了需求侧用户的角色、认知与核心诉求,推动其从单纯注重节能向追求综合价值转变。

用户侧能源管理需求转变。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型供电模式,为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大型用户提供了能源供给新路径。用户可自建分布式能源,实现就近生产与使用。用户由此从被动的能源消费者,转变为自身能源系统的规划者与运营者。这意味着用户不仅需要传统能源管理服务,也要求服务商提供能源系统规划、智慧运维等多方面的服务,从而实现能源系统的低碳、高效、可靠与经济运行。

政策落地执行引发新需求。一方面,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相继纳入,未来还将覆盖更多行业,这将直接刺激企业低碳转型需求。与此同时,节能监察、能耗统计等强制性政策倒逼企业更新设备、优化工艺,推动能碳管理服务普及。另一方面,电力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加剧企业用电成本的不确定性,直接催生企业对能源成本管控的迫切需求。这类政策引导的“刚性需求”为综合能源服务提供了重要发力点。

用户需求趋向综合价值。“双碳”目标下,企业用户对能效管理、绿电交易、碳资产服务等增值服务需求涌现;居民用户对电动汽车智能充电需求增加,光伏开发商、储能企业、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对于平台型服务需求增加,用户需求已超越节能降本,转向系统化服务能力。此外,用户不再仅仅是能源的消费者,其拥有的可调节负荷和分布式能源本身,也被视为一种可以创造价值的“资产”。

1.3.3市场结构多元

政策最直接的影响是改变市场结构和竞争格局,主要体现在主体扩容与跨界融合。

市场主体多元化。电力市场政策成为市场主体多元化的主要推动力,通过全面推动新能源入市、规范新型经营主体定义、扩大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经营主体范围、准入条件调整等吸引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运营商及科技公司等多类主体进入,显著增强市场活力。

准入门槛双向调整。政策一方面降低进入壁垒,如简化审批、取消强制配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虚拟电厂、微电网等领域;另一方面也建立起新的能力门槛,如负荷预测、电价预测、风险对冲及数据与算法应用能力,缺乏相关能力积累的企业难以参与竞争。

竞争边界跨界融合。新型市场主体相关政策的引导,使得市场格局从过去专业细分的“井水不犯河水”转变为跨界融合的“全面竞争”。传统能源企业、电网公司、设备制造商、互联网科技巨头、金融资本等多方力量在综合能源服务的赛道上交汇,带来了激烈的跨界竞争压力,同时也催生了更多创新的合作模式。

差异化发展成主流。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带来的用能需求差异,导致各地政策导向不同,但这种差异性也为综合能源服务赋予更加丰富的场景。东部沿海地区依托虚拟电厂相关政策支持,叠加区域内工业负荷集中、分布式能源充足的优势,让综合能源服务得以通过整合可调负荷、分布式能源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既助力区域电网灵活调节,也拓宽了自身市场化服务路径;西北地区虽面临分布式光伏、储能的经济性问题,但区域丰富的风光资源与政策对新能源消纳的重视,又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向“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供”等一体化解决方案转型,在破解当地新能源利用难题的同时,也培育了新的价值增长点。

1.3.4盈利模式拓展

在“双碳”目标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综合能源服务正从早期的节能服务与工程投资,向“投资建设与长期运营并重”的模式深度转型。服务商不仅需横向整合电、碳、金融等增值服务,形成“节能降碳+收益分成”的复合盈利模式;更关键的是,需纵向深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运营,建立资本运作与投融资、技术整合与方案设计、市场理解与交易决策、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化运维等核心能力,确保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客户价值。

电力交易是实现能源价值转化的关键环节。一系列电力市场政策的推出,催生了能源电力交易板块的兴起,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商从节能改造的实施方,转型为连接用户与电力市场的价值创造者,通过制定专业交易策略,服务商可为用户优化用能成本,实现服务价值的市场化兑现。

能碳管理服务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推进和相关政策体系的完善,综合能源服务商可依托节能改造、清洁能源项目开发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碳核查、碳减排量认证、碳资产管理和交易等服务,构建基于能碳服务价值的综合解决方案。

数据服务价值日益凸显。数智化政策将数据视为关键生产要素,催生了以数据为核心的新业务。综合能源服务商可以围绕能源数据,打造包括能源数据采集治理、能效分析预测、绿电溯源认证、数据资产交易及数据安全服务等多元化业务,形成“数据+能源”服务生态。

投资模式向运营模式转变。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电价波动性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正面临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为适应这一变化,企业正逐步从以固定资产投资为核心的传统投资模式,转向以运营服务为核心、注重长期效益与风险管控的新型运营模式。

1.3.5能源技术升级

政策引领的市场与业务变革,需要技术及核心能力的支撑。政策在指明方向的同时,也对行业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技术能力创新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储能技术应用持续深化。在新型供电模式政策的强力驱动下,为应对高比例新能源消纳与大电网调峰资源受限的双重挑战,储能已逐步成为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不可或缺的关键组成部分。储能系统正朝着智能化、高安全性与高度集成化方向演进,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实现从预测、调度到运维的全链条智能化管理。同时,新型技术如储能集群协同控制、分布式储能聚合管理等不断涌现,显著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与稳定性,推动储能系统向更高级形态演进。

数智技术成为核心竞争力。数智化政策明确AI、大数据等技术的驱动作用。AI负荷与电价预测已成电力市场交易关键;在能源运营中,AI大模型应用于智能巡检与故障诊断,大幅提升系统效率;机器视觉、无人驾驶等技术也正改造传统能源领域的安全与生产效率。数智化能力已成为能源服务企业竞争力的分水岭。

安全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随着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等新型主体大量并网,电网安全稳定面临新的挑战。新型主体相关政策对此做出了明确回应,要求并网主体必须提供完整的涉网性能试验报告,严禁“带病入网”。这倒逼整个行业提升项目设备、系统集成和并网测试的技术标准与执行力,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前沿技术协同探索。在碳市场与电力市场建设进程加快的背景下,面对电、冷、热、气等多种能源形式的协同需求,综合能源服务正面临更复杂的技术集成与协同挑战,亟须推进以“协同化、智能化、低碳化”为方向的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包括能碳数字孪生、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减碳、分布式光热蒸汽供热、生物质清洁高效供热等绿色低碳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氢能综合利用、电氢协同、多能流协调优化、区域能源系统集成等创新方向,以全面提升系统能效与多市场耦合下的响应能力。

1.4小结

在我国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全国碳市场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对综合能源服务商的商业模式、区域布局、技术能力等多方面带来较大影响,综合能源服务商需夯实核心能力,提升能源管理、运营及交易能力。

在商业模式上,综合能源服务商可在传统能源管理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边界与盈利渠道。一方面,可依托现有客户资源,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身份进入市场;另一方面,可大力发展能源碳管理服务与数据服务等高附加值业务,推动企业由单一能源管理向多元化服务组合转型升级。

在区域布局上,可以优先选择政策支持力度大、市场机制成熟的地区开展相应业务,如在机制电量比例较高地区开展新能源运营以获取稳定收益,在绿电消纳权重高和新能源富集区探索绿电直连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逐步构建差异化、多层次区域发展格局。

在技术能力上,数智化技术是提升运营效率和优化服务的关键,应加强人工智能在能源服务领域的技术创新,构建基于AI的能源大数据分析预测及服务能力,推动能源数据转化为可变现的数据服务产品。开展能碳管理,深化AI技术在智能运维、交易决策等多场景中的应用,以技术创新驱动服务升级与价值创造。

诚邀入驻<<百家实践案例集>>

《综合能源服务百家实践案例集》七年面世以来,形成正式出版物线上线下全渠道发行、供需生态对接大会、年度 50 万人次公益评选、多场政府会议指定辅导材料、定向读者投递、新媒体图文及视频访谈传播等立体化传播体系,为综合能源服务产业搭建起高效的生态交流链接平台

案例集自 2020 年起已连续 年编撰发布,收录近 700 个项目,产出原创产业分析报告近 30 份。时光不语,见证产业成长;实绩为证,镌刻行业荣光。其中 2023 版案例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担任指导单位出版,进一步坚定了全体编委深耕产业、推动项目落地实践的信念。读者可点击链接浏览典型项目,案例内容仍在持续更新。

值此正式开启2026年度/第七版《百家实践案例集》征集正式活动,征集说明如下,请查阅!

征集说明

截至目前,案例集累计沉淀超 350 万字研究成果,落地 800 余场生态项目对接活动。备受行业关注的第七版《综合能源服务百家实践案例集》2026 年度案例征集现已火热开启!本次征集由创客能源牵头,联合国网江苏综能、浙江综能、南网能源、华为等产业核心单位共同编撰。案例集延续 “实践落地、标杆引领、生态共赢” 的核心定位,聚焦产业新趋势、新场景、新成果,诚邀全产业链各单位报送精品案例,携手共绘综合能源服务高质量发展新蓝图。

一、核心价值:七年积淀,铸就产业标杆平台

1.内容专业权威,参考价值突出:作为中国电力出版社正式出版物,连续 7 年迭代升级,年均 50 万字深度内容,涵盖产业发展报告、典型案例、生态名录等核心板块。发行覆盖京东、淘宝、拼多多、当当等全线上渠道及全国线下书店,同时定向免费投递至政府相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园区管委会等核心机构,成为政策制定、项目决策、供应商考察的重要参考用书。

2.产业影响力广,传播渠道多元:依托高规格发布大会、50 余家主流媒体跟踪报道、行业大型会议现场派送、线上线下公益评选等多维度推广矩阵,让入编案例实现全场景曝光。过往案例已通过人民日报、网易、中国能源报等权威平台广泛传播,助力企业快速提升行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

3.生态对接高效,合作价值显著:构建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动态合作网络,累计吸引超 1200 家单位参与出版,输出 200 余项工信部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七年累计完成 近800 场次有效项目对接,成为技术转化、资本合作、市场拓展的核心枢纽,为企业搭建高效资源链接桥梁。

二、赋能产业单位:多维价值,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1.品牌形象升级,树立行业标杆:入选案例将获得全行业广泛认可,企业将被视为细分领域标杆,成功经验通过案例集及系列推广活动深度传播,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提升品牌专业度与公信力。

2.市场机会拓展,链接优质资源:借助案例集的产业影响力,精准触达潜在客户、投资者及合作伙伴,为产品推广、项目合作、资本对接打开广阔空间,加速业务布局与市场扩张。

3.客户信任增强,促进可持续发展:入选资质将成为企业服务能力与项目成效的有力佐证,助力增强客户信任感;同时可借鉴其他标杆案例的成功经验,优化自身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竞争力。

三、栏目设置及征集范围:聚焦新趋势,覆盖全场景

本书是面向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的一本极具参考价值的工具书,全书共分为2个部分:

第一部分产业分析报告包含政策、市场、技 术、应用、零碳园区分析报告、碳交易分析报告、源网荷储分析报告7份深度分析报告。

第二部分细分场景应用:围绕数字赋能、能效提升与绿色降碳、能源托管、能源交易、多能协同、算电协同、新兴用能及其他七大类典型项目展开,对其在公建领域、工业领域、园区领域、区域能源及其他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全面阐述。 

征集各类别详细说明如下

(一)细分场景应用征集说明

1.数字化赋能专栏:聚焦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边缘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深度应用。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能碳管理平台、能源仿真优化系统、光储充智能管控平台、智能化监控运维系统、能源大数据诊断预测平台、配售电一体化云平台、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解决方案及案例。

2.能效提升与绿色降碳专栏:围绕节能降碳核心目标,征集各类能效提升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余热余气余压利用、空压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改造、空调与锅炉节能优化、配电网节能、电能质量治理、水源 / 地源 / 空气源热泵应用、工业余热供暖供冷、蓄热蓄冷、电采暖等节能技改及电能替代项目。

3.能源托管专栏:征集面向能源托管综合解决方案与落地案例,覆盖公共建筑、医院、学校、工业、园区等多场景,含能源费用管理、设备租赁、合同能源分成等运营模式及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内容。同时征集各类适配政策与商业模式的软硬件产品、数字化平台,涵盖 AI 能效优化、能碳一体化管控、源网荷储协同、光储充运维、虚拟电厂聚合、碳资产核算、能耗监控诊断、费用结算、合规风控、绿电替代、余能利用等系统,助力能源托管专业化运营、能效提升与合规降碳。

4.能源交易专栏:覆盖电力市场与碳交易全链条创新实践。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现货交易、辅助服务市场参与、碳交易代理、需求响应、虚拟电厂投资运营、能源交易策略制定、风险管理、区块链在能源交易中的应用等项目及解决方案。

5.多能协同专栏:聚焦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综合能源系统实践。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县域)源网荷储项目、光储充一体化、光储直柔、车网互动(V2G)、微电网建设、多能互补能源站等项目的设备供应、系统集成、调控运营等解决方案及案例。

6.算电协同专栏:本栏目主要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下算力与电力系统深度融合的核心痛点与应用需求,围绕算电协同感知、智能调度、资源适配、安全管控、能效优化等关键场景,征集技术先进、适配性强、落地性高、节能增效显著的算电协同创新技术、算法模型、核心支撑设备、系统平台相关的落地解决方案、典型项目。

7.新兴用能及其他应用专栏:本栏目主要收录光伏、储能、充电设施、风电、氢能等新能源绿色低碳方向的解决方案及案例,征集范围:包括不限于分布式、集中式等能源投资运营的光伏、充换电、储能、氢能、绿色低碳供热/制冷技术服务、零碳技术、太阳能光热、生物质供热/发电、天然气三联供等相关的综合能源应用项目。

(二)视频纪实专栏以视频形式展示综合能源项目的用户需求、解决方案、收益分析及现场实况,生动呈现项目实施全过程,助力案例多维度传播。

(三)配套板块

企业形象展示:为优质企业提供品牌展示空间,助力提升企业行业曝光度。

四、案例集发行:精准触达核心目标群体

发行对象覆盖全产业链核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单位、用能单位、园区管委会、各省电网公司及省市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发电集团及旗下综合能源公司、规划设计单位、大型能源投资集团、综合能源服务运营公司、投资公司、工程运维公司、售电公司、科研院所、新能源企业、能源设备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储能公司、金融机构等。

五、时间安排

  • 2026年6-9月:《百家案例集》编审组案例终审,专栏终审、分析报告终稿终审

  • 2026年10月:出版社印刷

  • 2026年11月:发布大会召开

  • 2027年1月:案例评选启动     

  • 2027年5月:综能峰会&案例集颁奖大会

    六、往届回顾:权威背书,成果斐然

    七年以来,案例集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等权威单位指导,联合国网、南网等电网综合能源公司、华为、平高集团等行业龙头共同组编,历届发布大会均吸引全产业链关注。案例集已成为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的 “风向标”,收录的近700 项案例涵盖数字化赋能、绿色降碳、虚拟电厂、源网荷储等多个细分领域,为行业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借鉴样本。

    七、投稿方式

    诚邀各相关单位紧扣征集范围,填写申报模板并提交优质案例。如需获取申报模板、咨询征集详情,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崔   静13522865271

    马   梅13683543848

    封   杰18511755932

    何   铎13121526550

    刘亚星15010339812

    沈   杰15901419180

    周   娜18210377605

    张星星18519398167

    引领产业实践,赋能生态共赢!第七《综合能源服务百家实践案例集》期待与您携手,挖掘实践价值,分享创新成果,共同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产业迈向新高度!

    特别推荐:

    10月14-16日源网荷储算及绿电直连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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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综合能源峰会-南京5月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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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百家实践案例集发布大会回顾👈

    第五届百家实践案例集颁奖典礼回顾👈

    第三届全国虚拟电厂回顾👈

    创客能源

    创客能源是以生态服务为中心的一站式营销解决方案服务商,依托强大整合力形成咨询调研、品牌营销、生态对接、行业培训等系列产品,为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赋能,旨在推动产业实践落地,促进生态合作共赢。

    创客能源作为产业一员,现已整合产业投资建设、综合能源服务商、电网公司、科研院所、用能单位、规划设计、装备制造及运维等产业上下游资源,以产业协作共赢为理念,为产业提供专业的市场咨询、精准的营销传播、有效的生态对接等赋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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