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五”开局背景下县域
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以大洼区食用菌产业为例
摘要
地方资源禀赋为县域特色农业形成的重要基础,但资源优势并不会自动转化为稳定的产业优势。本文以盘锦市大洼区食用菌产业为例,基于2021—2025年统计公报、政府公开信息、典型经营主体资料、调研资料及相关研究等,考察芦苇等地方生物质资源进入食用菌产业链的现实基础、转化约束及其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发现:大洼区已经出现以芦苇基质利用连接菌棒生产、食用菌栽培及体验消费的实践,但芦苇资源供给增长与食用菌产出变化并不同步,提示资源数量优势尚未稳定转化为产业优势。其进一步转化仍受到基质利用标准化和经济性有待验证、全过程技术服务与质量控制体系尚不完善、多主体协同与利益联结机制尚未稳定,以及产品加工、市场渠道与消费需求衔接不足等因素制约。由此,资源型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不在于单纯扩大资源开发和生产规模,而在于通过技术标准化、组织化承载和市场化实现,将地方资源转化为可持续的产业能力。基于大洼区案例,“十五五”时期应遵循“先验证、后扩展”的基本思路,逐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生产、多主体协同与产品分层和渠道协同机制。本文旨在为理解资源型县域特色农业由资源禀赋向产业优势转化提供了案例经验。
关键词:县域特色农业;产业优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大洼区
一、问题提出
进入“十五五”开局阶段,县域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同时也成为培育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相较于依赖单一资源投入和规模扩张的发展方式,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更强调立足地方资源禀赋,统筹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生态效益、产业链延伸与农民增收,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有效转化。因而,如何依据县域自身条件选择适宜的产业发展路径,已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议题。
食用菌产业因兼具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化生产、产品加工延伸和消费场景拓展等特征,正为观察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适宜对象。此背景下,盘锦市大洼区拥有芦苇、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资源基础,区级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已明确支持以秸秆为基料发展食用菌生产,并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参与基料化利用[1]。当地部分经营主体已围绕芦苇和秸秆利用、标准菌棒生产、食用菌栽培、产品加工、菌糠再利用及研学体验等环节开展探索,呈现出资源循环利用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并行的实践特征[2]。同时,盘锦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大洼区相关企业开展菌种生产、仓储、销售和菌棒加工等环节检查,也表明菌种质量、生产标准与市场秩序已成为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3]。
已有研究为理解县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陈祁琪等认为,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并非由单一条件决定,而是技术、组织与环境等多种要素组合的结果,并可呈现市场导向型、组织导向型和技术导向型等差异化路径[4]。吴娜琳等以西峡县香菇产业为例,揭示了政府推动、资源条件与经济基础共同影响农业专业项目扩散和空间集聚的机制[5]。此外,关于乡村产业嵌入式内源发展、集群治理以及科技服务嵌入的研究表明,外部政策、技术与市场资源只有经由地方组织吸收、主体协同和制度化联结,才能转化为可持续的内生发展能力[6]。
但现有研究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其一,现有食用菌研究较多关注栽培技术、菌种选育和生产管理,对生物质资源利用、标准化生产、主体协同、产业链延伸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之间的衔接关系讨论相对不足;其二,县域特色农业研究虽已揭示多元要素组合的重要性,但对东北稻作区和芦苇湿地资源背景下食用菌产业如何形成差异化路径,尚缺乏具体解释;其三,已有实践中,资源循环、技术标准、经营主体和体验消费等要素往往同时存在,如何厘清其作用关系,并据此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路径选择,仍需结合地方案例展开分析。
基于此,本文以大洼区食用菌产业及其典型经营主体为对象,围绕三个问题展开:第一,芦苇、秸秆等地方资源如何进入食用菌产业链,并由资源条件转化为产业发展条件;第二,技术服务、合作社组织、市场主体与政府治理如何协同作用,推动食用菌产业由单一栽培向标准化、循环化和融合化发展;第三,在“十五五”开局背景下,大洼区应如何构建资源循环化、生产标准化、组织协同化、产品多元化和市场品牌化相结合的高质量发展路径。本文将从资源利用、技术支撑、组织协同、产业链延伸和治理保障等方面展开分析,以期为资源型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具有地方经验意义的案例参考。
二、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一)内外源协同与嵌入式发展的理论解释

县域特色农业的发展既依赖自然资源、生产传统和地方经营主体等内源条件,也离不开技术、资本、市场和公共服务等外部要素。已有研究表明,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并非单一要素驱动的结果,而是技术、组织与环境等多重条件协同作用的产物,内外源动力的有效整合往往比单一要素投入更具持续性。但外部资源进入县域,并不意味着其能够自然转化为地方产业能力,其作用发挥还取决于地方组织对外部资源的吸收、整合与再组织过程。同时,相关研究也发现,外部赋能通常伴随着组织关系、生产流程和协同机制的调整[6],科技等外部资源也需要通过主体、结构和功能等不同层面的嵌入,才能逐步转化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7]。因此,本文并不着意区分所谓内生或外生发展模式,而是关注内外部要素如何借助地方组织实现有效衔接,并进一步转化为持续的产业发展能力。

(二)研究分析框架

基于上述理论认识,本文将县域特色农业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概括为资源基础、技术转化、组织承载和价值实现四个相互衔接的环节,并将治理保障视为贯穿这一过程的制度性条件。资源禀赋作为产业形成的基础,重点考察芦苇、稻草等生物质资源能否稳定、低成本地进入食用菌生产。而技术支撑是资源转化的重要条件,主要涉及菌种质量、菌棒生产、设施控制、产品加工及菌糠利用等环节能否形成稳定、可执行的生产标准。组织协同则是产业运行的重要载体,主要考察企业、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和技术团队之间的分工、风险承担与收益联结。最后,链条延伸为产业价值提升的重要方式,重点分析生产能否向分级加工、品牌营销、体验服务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环节适度拓展。治理保障则贯穿上述过程,通过规划协调、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和风险防控,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支撑。
上述环节并非彼此独立,而构成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的连续过程:资源基础决定产业发展的潜在空间,技术转化决定资源能否成为稳定的生产要素,组织承载决定生产模式能否持续运行和复制扩展,价值实现则决定产业活动能否形成持续收益。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阻滞,都可能影响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进一步转化。治理保障则贯穿上述全过程,而不构成与四个环节完全并列的独立阶段。产业持续发展有赖于政府、村社、农户、专家团队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协作[8]。同时,政府推动只有与地理、资源和经济条件相适配,才能有效促进专业化生产和产业集聚[5]。据此,本文认为,大洼区的资源禀赋只是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潜在优势,只有经过技术标准化、组织化承载和产业链延伸,并获得相应治理保障,才能进一步转化为可持续的产业竞争力。这一逻辑构成后文分析产业基础、运行模式和发展路径的基本依据。

图 1 县域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的分析框架
三、大洼区食用菌产业现状
本节主要考察大洼区食用菌产业所依托的资源条件及产业产出变化,并结合典型经营主体实践分析地方资源进入食用菌生产过程的现实形态。

(一)湿地芦苇资源与食用菌产业基础

湿地芦苇资源是大洼区发展食用菌产业区别于一般菌菇产区的基础条件。2021至2025年,大洼区芦苇产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由74925吨增至85431吨。持续形成的芦苇生物量,为食用菌栽培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本地化基质原料来源。至2025年,全区食用菌产量为5485.3吨,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5.2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7.4%。[13]当前大洼区既具备将芦苇资源转化为菌菇栽培原料的物质基础,也具备承接食用菌生产的农业产业基础。

图 2 2021—2025年大洼地区芦苇产量

图 3 大洼地区芦苇资源局部航拍图
芦苇能够支撑食用菌产业发展,关键在于其具有进入菌菇栽培过程的原料属性。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的研究指出,天然湿地芦苇富含木质素、纤维素和多种微量元素,经适当处理后可替代部分木屑用于多种食药用菌栽培,并可为芦苇基质工厂化制棒提供技术依据。[14]这意味着,湿地芦苇并非只能作为传统的造纸或初级加工原料,也可以通过基质化处理嵌入食用菌生产环节,实现由生态资源向农业生产要素的转化。对于木屑等传统培养基质依赖外部采购的平原地区而言,芦苇基质化利用为降低原料依赖、拓展本地菌菇生产提供了现实可能。从地方实践看,盘锦嘉润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已开展芦苇基质和菌棒生产,并以此发展食用菌栽培及相关消费业态。这一实践说明,大洼区的湿地芦苇资源与食用菌产业之间并非停留在技术设想层面,而是已经出现资源供给、菌棒生产和食用菌栽培相衔接的现实路径。进一步看,芦苇经基质化利用后形成食用菌产品,菌渣又具有资源化利用潜力,由此具备形成芦苇资源、菌棒生产、食用菌栽培到副产物循环利用的条件。需要指出的是,现有证据表明大洼区已具备发展资源型食用菌产业的基础,并不意味着芦苇资源已经能够自动转化为稳定的成本优势和市场优势。如何在湿地生态保护约束下提升芦苇基质化利用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经济性,仍是产业模式由个体探索走向县域发展的关键。

(二)阶段性特征与发展变化

从食用菌产业产出看,2021—2025年大洼区食用菌产量呈现先降后升、总体尚未恢复至期初水平的变化特征(如图4所示)。2021年食用菌产量为6074.3吨,2022年下降至5945.8吨,2023年进一步降至5296吨,2024年回升至5458.3吨,2025年为5485.3吨。与2021年相比,2025年食用菌产量仍低约9.7%。同期,大洼区芦苇产量由74925吨增加至85431吨,增长约14.0%。

图 4 2021—2025年大洼区食用菌产量

图 5 2021—2025年大洼区芦苇与食用菌产量指数比较
为消除芦苇与食用菌绝对产量差异造成的尺度影响,本文以2021年为基期(2021=100),分别计算两类产品的产量定基指数(见图5)。结果显示,2021—2025年大洼区芦苇产量指数总体持续上升,由100增至114.1。食用菌产量指数则呈现先降后升的波动态势,2023年降至87.2,此后虽有所回升,但2025年仍仅为90.3,较基期低9.7个百分点。至2025年,两者指数差距扩大至23.8个点,表明芦苇资源产出与食用菌产业产出呈现明显不同的变化轨迹。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非同步变化并不能据此识别芦苇资源与食用菌产出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但至少说明,地方资源禀赋及其规模扩张并不足以自动转化为产业绩效。对于大洼区而言,芦苇资源更多构成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潜在条件,其向现实产业优势的转化还取决于基质化利用、生产标准化、经营主体组织以及市场价值实现等环节能否形成稳定衔接。由此,分析大洼区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重点不应停留于资源数量本身,而应进一步考察资源优势向生产能力和市场价值转化的具体条件及其约束。

(三)资源嵌入型产业模式的初步形成

从经营实践看,大洼区已经出现将地方芦苇资源嵌入食用菌生产过程的典型经营实践。盘锦市政府公开信息显示,盘锦嘉润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利用芦苇作为食用菌培养基质,并围绕菌棒生产和食用菌栽培开展经营活动[15]。该合作社尝试将菌菇生产与采摘、餐饮等消费场景相结合。从产业过程看,这一实践已经初步连接了地方资源利用、基质处理与菌棒生产、食用菌栽培以及终端消费等不同环节,为观察地方资源如何进入特色农业生产过程提供了现实案例。现有资料表明,大洼区已出现以芦苇基质利用为基础,并向食用菌生产、采摘体验和餐饮消费等环节延伸的经营实践,但其代表性及县域层面的扩展程度仍有待进一步考察。

图 6 大洼区芦苇基食用菌产业链示意图
这一实践正体现了地方资源向产业活动转化的初步过程。首先,芦苇通过基质化处理进入菌棒和食用菌生产,使地方资源具备了由自然资源向生产要素转化的现实载体;其次,菌棒生产在资源利用与食用菌栽培之间建立了具体的技术连接,使芦苇基质利用不再停留于资源开发层面;再次,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承担了资源利用、生产组织和消费场景延伸等环节的衔接功能;在此基础上,采摘、餐饮等业态的拓展又体现出经营主体由单一生产向终端消费环节延伸的尝试。由此,这一实践形成了由地方资源嵌入生产、技术环节连接、经营主体承载到消费场景延伸的资源嵌入型的实践闭环。
总体而言,大洼区已经出现将地方芦苇资源、食用菌生产和消费场景相连接的典型主体实践,说明地方资源由潜在禀赋进入现实生产过程具有一定基础。但资源能够进入生产过程,并不意味着资源优势已经转化为稳定的县域产业优势。这一转化仍取决于基质利用和生产过程能否实现标准化、经营主体之间能否形成稳定协作,以及产品能否持续实现市场价值。
四、大洼区食用菌产业现有困境
大洼区拥有较为丰富的芦苇资源,并已形成一定的食用菌生产基础和芦苇基质化利用实践。但资源禀赋并不会自动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上述的统计结果显示,近年来大洼地区芦苇产量持续增长,而食用菌产量尚未恢复至2021年水平。其表明,芦苇资源、生产技术、经营主体与市场需求之间尚未形成稳定的协同关系。而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是资源、技术、组织和市场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任何单一要素均难以独立支撑产业持续升级。因此,大洼区食用菌产业面临的核心问题,并非资源条件不足,而是资源优势尚未充分转化为稳定的生产能力、组织能力和市场实现能力。

(一)资源禀赋尚未充分转化为稳定的生产能力

当前大洼区具备较为丰富的芦苇资源,且当地已出现将芦苇用于食用菌基质和菌棒生产的经营实践。因而,当前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并非芦苇能否利用,而是这种利用能否形成稳定、可控并具有经济性的生产投入。
从产业化转化的角度看,资源优势能否形成生产能力,至少取决于原料供给稳定性、基质处理技术和成本边界三个方面。然而,现有证据尚未系统呈现芦苇实际进入食用菌生产的利用规模、收储和预处理成本、不同基质配方下的菌棒稳定性以及副产物利用效率等关键指标。这意味着,现阶段可以确认的是芦苇基质化具有技术可能性,但其经济可行性和规模化适用条件仍需进一步验证。此外,食用菌生产对原料质量和基质配方具有较高要求。如果芦苇收集、预处理和菌棒供应缺乏稳定标准,资源数量优势便难以直接转化为可预期的生产能力。因此,大洼区资源转化的关键不在于继续强调芦苇资源总量,而在于形成能够稳定连接原料获取、基质处理和生产利用的技术—经济机制。只有当原料质量、处理成本和生产效果形成相对稳定的边界,资源禀赋才可能真正沉淀为产业发展的生产性优势。

(二)标准化生产与技术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食用菌生产具有较强的技术密集性,菌种选育、基质配方、温湿度控制、病害防控和采后处理等环节均会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辽宁省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将品种研发与改良滞后、设施设备相对落后、品牌竞争力不足和产业链不健全列为全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建设标准化示范乡镇、菌种繁育推广体系、加工和冷链物流集散地等任务。[16]这表明,标准化、设施化和专业化服务是食用菌产业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基本条件。
就大洼区而言,现有证据主要反映了芦苇基质利用和体验消费拓展,尚未充分呈现菌种来源、栽培规程、投入品控制、质量认证、检测追溯和技术服务的具体状况。食用菌产业若缺少统一的生产规程、持续的技术培训和完整的质量记录,便难以形成稳定且可识别的产品品质,也难以支撑品牌溢价和市场信任。相关研究表明,质量认证能够通过质量溢价、组织规范和组织支持等机制影响生产者行为。[17]因此,大洼区食用菌产业需要由单一生产环节的技术应用,进一步转向覆盖菌种、基质、栽培、检测、包装和流通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三)经营主体协同与利益联结机制尚不稳固

当前盘锦嘉润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已围绕芦苇基质、菌棒生产、采摘体验和餐饮消费开展探索。这为大洼区食用菌产业延伸提供了现实基础,但单个合作社的实践尚不能等同于县域产业组织体系的形成。食用菌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经营主体开展生产,还需要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技术服务机构和流通主体在原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和风险分担等方面形成稳定分工。
合作社能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关键在于能否持续提供生产、经营和金融服务,而非仅以组织登记形式存在。[18]“公司+农户”模式的相关研究也表明,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能否由松散走向稳定,取决于利益联结和关系治理能否同步强化。[19]现有资源利用实践尚需进一步转化为制度化的协作机制。例如,应明确芦苇原料供应、菌棒生产、技术服务、产品收购和收益分配等环节的责任边界,形成订单收购、保底分红、风险共担等利益联结方式。只有实现主体间的稳定协作,资源利用模式才具备持续复制和规模扩展的条件。

(四)产业链延伸与市场实现能力仍显不足

从现有实践看,大洼区食用菌产业已开始向菌棒产品、采摘体验和餐饮消费等环节延伸。但产业链延伸并不等同于市场价值的有效实现。食用菌具有鲜活易损、品质差异明显和消费替代性较强等特点,产业链能否创造持续收益,取决于分级、加工、冷链、品牌、渠道和需求反馈之间能否形成有效衔接。
特色农业集群的演化并非单纯依靠产品数量扩张,而是需要通过技术联系、主体协作和知识网络,将分散的生产活动转化为区域创新系统。[20]农村三产融合也不是生产、加工和旅游业态的简单叠加,而是多种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1]因此,大洼区食用菌产业面临的市场约束,不宜简单概括为产业链条较短,而应表现为产品标准、品牌识别、渠道协同和消费转化之间尚未形成稳定闭环。若鲜菇、菌棒、芦苇基质和体验服务仍以相对分散的方式进入市场,消费者支付的溢价便难以有效覆盖质量控制、包装分级和冷链物流等新增成本,产业链延伸也难以转化为持续的经济收益。
总体来看,大洼区食用菌产业的现实约束具有明显的链条传导特征。芦苇资源转化不充分,制约了标准化原料供给。标准化和技术服务不足,影响了主体协同与质量责任落实。主体间利益联结不稳固,又削弱了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能力。第五部分应围绕资源转化、标准体系、主体协同和市场实现四个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路径选择。
五、“十五五”时期大洼区食用菌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针对上述的资源转化不充分、标准化支撑不足、主体协同不稳固和市场实现能力偏弱等问题,“十五五”时期的大洼区食用菌产业不宜简单追求扩大种植规模,而应以构建稳定的产业运行机制为重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提出,要推动乡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延伸拓展,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并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与带动农户增收相衔接。[22]本文认为,大洼区发展的路径选择应围绕“资源进入生产、标准保障质量、组织连接主体、市场实现价值”的逻辑展开,使芦苇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可复制、可扩展、可共享的县域特色产业模式。

(一)以芦苇基质化利用为抓手,
构建资源循环转化体系

应将芦苇资源利用由单个经营主体的探索,提升为可核算、可评价的区域性原料转化体系。围绕芦苇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和菌棒生产等环节,建立原料来源、含水率、杂质率、处理方式和使用去向的基础台账,明确适宜收集区域、运输半径和质量控制要求。通过基础数据积累,识别影响芦苇基质化成本和质量的关键变量,避免资源利用停留在经验判断层面。
选择具备生产基础的经营主体开展芦苇基质化利用试点,形成芦苇收集、预处理、菌棒生产、食用菌栽培、菌渣资源化利用的闭环流程。试点重点不在于短期扩大菌棒产量,而在于比较不同处理方式下的基质稳定性、菌棒成品率、单位成本和栽培效益,并据此形成适用于本地条件的技术参数和成本边界。农业绿色转型政策强调统筹布局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能,推动废弃物回收利用和资源高效利用。[23]大洼区可据此将芦苇基质化利用与湿地资源保护、农业废弃物利用和食用菌生产相衔接,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基础。同时,应建立以基质利用率、菌棒合格率、单位菌棒成本、单位原料产出和菌渣利用率为核心的评价指标,动态判断芦苇基质化模式的经济性与环境效益。只有在技术稳定、成本可控、市场可接受的前提下,才应逐步扩大原料利用和菌棒生产规模,从而避免资源开发与产业扩张脱节。

(二)以标准化和技术服务为核心,
提升全过程质量控制能力

食用菌产业的竞争力最终体现为稳定的产品品质和可靠的市场信誉。大洼区应以主栽品种和芦苇基质化利用为重点,组织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经营主体和合作社共同制定生产技术规程,明确菌种选用、基质处理、菌棒制作、栽培管理、病害防控、采收分级、包装贮运等关键要求,并通过试点不断修订完善。辽宁省食用菌产业工作方案已提出建设标准化示范专业乡镇、菌种繁育推广体系和加工冷链物流集散地。[16]大洼区应将省级部署转化为与本地资源条件相适配的标准化行动。
在技术服务供给上,可依托合作社或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建设区域性服务平台,提供菌种引进、基质配方咨询、设施管理、病害诊断、质量检测和生产记录等服务。服务平台的功能不应局限于技术培训,还应承担生产过程记录、投入品管理和产品质量追溯等任务,使分散经营主体能够进入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研究表明,质量认证能够通过质量溢价、组织规范和组织支持等机制改善生产行为。[17]因此,应以标准化生产记录和检测追溯为基础,稳步推进产品认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形成由质量控制支撑品牌溢价的递进机制。
同时,应补齐采后处理环节的短板。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的部署明确提出,食用菌初加工应重点推广采后干制、分级包装和保鲜贮藏等技术装备。[24]大洼区可根据市场需求,优先完善鲜菇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和短途冷链配送等基础能力,降低产品损耗,提高标准化产品进入商超、电商和团餐渠道的能力。

(三)以利益联结为重点,
构建多主体协同的产业组织体系

食用菌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不能仅依赖少数经营主体的项目化投入,而应形成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科研院所和流通主体分工协作的组织体系。地方政府应重点承担规划引导、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和试点协调职能。村集体可参与原料组织、设施管理和收益分配;合作社应承担技术服务、生产组织和农户联结职能。企业则应发挥菌棒生产、加工销售、品牌运营和市场开拓作用。通过明确不同主体的功能边界,降低原料供给、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环节的交易成本。
合作社应由一般性的生产联合转向综合服务组织。合作社作为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其作用取决于能否持续提供生产、经营和金融服务。[18]大洼区则可围绕菌种、基质、菌棒、设施、农资、技术、收购和销售等环节,探索统一采购、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质量标准和统一品牌营销等服务机制,提升分散农户进入产业链的能力。在利益联结方式上,应根据不同主体的投入和风险,建立“订单收购+技术服务+质量奖惩+收益分配”的制度安排。企业或合作社可通过保底收购、优质优价、生产奖励和风险共担等方式,增强农户遵守技术规程和参与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村集体参与原料组织或公共设施运营的,应建立公开透明的收益分配和监督机制。稳定的组织关系需依赖于利益联结与关系治理的共同强化。[19] 因而,产业组织建设的重点不应是增加主体数量,而是提升主体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四)以产品分层和渠道协同为导向,
增强市场实现能力

应根据不同产品的保鲜要求、加工条件和消费场景,构建层次清晰的产品体系。对于鲜菇产品,应以稳定品质、分级包装和及时配送为重点,进入周边城市商超、餐饮和社区团购等市场。对于适宜加工的产品,可在质量稳定和市场验证基础上发展干制、预制或其他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保质期并提高产品附加值。对于采摘、餐饮等体验业态,应将其定位为品牌传播和消费引流的补充,而非替代规模化销售的主要渠道。通过产品分层,避免以单一产品或单一场景承担全部市场风险。
在渠道建设上,应建立生产端、加工端和消费端的信息反馈机制。经营主体应根据订单、销售数据和消费者评价调整产品规格、包装形式和供货节奏,减少“先生产、后找市场”的被动经营。特色农业集群的技术创新网络研究表明,产业发展需要通过正式和非正式联系促进知识、技术与市场信息流动。[20]大洼区应加强与科研院所、批发市场、电商平台、餐饮企业和物流主体的常态化合作,将市场需求及时反馈至菌种选择、生产计划和产品加工环节。
农村三产融合的价值不在于业态数量增加,而在于产业链增值收益能否通过合理机制惠及经营主体和农户。大洼区应以产品质量和稳定供给为基础,逐步培育区域品牌,强化品牌标识、产品认证、渠道管理和售后服务,形成标准化生产、分级加工、品牌营销、消费反馈的市场闭环。只有当市场溢价能够覆盖质量控制、加工包装和冷链物流等新增成本,产业链延伸才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十五五”时期大洼区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应遵循先试点验证、后复制推广的基本原则。资源循环转化体系解决原料利用问题,标准化和技术服务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多主体协同组织体系降低交易成本并稳定利益联结,产品分层和渠道协同体系实现市场价值。四条路径相互衔接,共同推动芦苇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品牌优势和农户增收优势转化。
六、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大洼区食用菌产业为例,考察“十五五”开局背景下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基础、主要约束及路径选择。研究表明,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并不取决于某一资源要素的简单积累,而取决于资源禀赋能否经由技术应用、主体组织、质量控制和市场连接转化为持续的产业能力。大洼区拥有较为丰富的芦苇资源,食用菌生产具有一定基础,地方经营主体也已开展芦苇基质、菌棒生产和体验消费等探索。芦苇资源、食用菌生产与消费场景的结合,为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现实起点。但从2021至2025年的产量变化以及现有证据来看,芦苇资源增长并未同步转化为食用菌产量的稳定提升。这说明,资源存在并不等同于产业优势已经形成。芦苇基质化利用仍需解决原料收集、预处理、菌棒生产、栽培管理和副产物利用等环节的协同问题。标准化生产、质量追溯和技术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经营主体之间的服务分工、利益联结和风险分担机制仍有待稳定。产品开发、加工物流、品牌建设与消费反馈之间也尚未形成完整的市场闭环。上述约束相互传导,共同影响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的转化效率。
基于此,本文认为,大洼区食用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应遵循“先验证、后扩展”的基本思路。第一,以芦苇基质化利用试点为基础,建立原料利用、菌棒生产和菌渣处理的循环转化体系,形成可核算的成本与效益边界。第二,以生产规程、技术服务、质量检测和追溯管理为重点,推动食用菌生产由个体经验向全过程标准化转变。第三,以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和技术服务机构的协同为基础,建立订单收购、技术服务、质量奖惩和收益分配相结合的利益联结机制。第四,以产品分层和渠道协同为导向,推动鲜菇销售、初加工产品和体验消费形成相互支撑的市场体系。四项路径分别回应资源转化、技术标准、主体协同和市场实现等现实约束,共同构成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运行机制。

(二)讨论与案例边界

大洼区案例表明,县域特色农业的发展不能停留于依托资源禀赋,而应进一步回答资源如何进入生产过程、生产过程如何形成统一标准、增值收益如何在主体之间分配以及产品如何被市场持续认可。对具有地方性资源优势的县域而言,产业发展的关键不在于尽可能延长产业链条,而在于形成与资源特性、技术条件、组织能力和市场需求相匹配的价值链。县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内生资源与外部技术、组织和市场力量协同作用。大洼区的实践进一步说明,资源型特色农业应以技术可行性为起点,以经济可行性和组织可复制性为检验标准,避免将个别主体的创新实践直接等同于县域产业模式。
此外,本文的结论具有明确的案例边界。大洼区的产业基础建立在湿地芦苇资源、区域农业结构和既有经营主体实践之上,其资源属性、市场区位和产业组织条件与其他县域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本文提出的路径不宜被理解为可以直接复制的固定方案。对于其他资源型县域,更具普遍意义的启示在于:应先识别地方资源进入产业链的关键约束,再以试点方式验证技术、成本、质量和市场条件,最后通过标准化和组织化机制推动模式扩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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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詹健 刘思羽 丁思涵
排版 | 霍思齐
审核 | 叶威麟 王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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