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亿元赔偿,券商和审计一个没跑掉——康尼机电案中介连带责任再升级
审计机构交了440万"学费":上市公司法务该从立信中联案里读到什么
上个月写了《审计机构交了440万"学费"》——立信中联因智云股份审计"未勤勉尽责",被罚没440万,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全部被追责。我说那是"罚穿"。
一个月后,更重的锤子落下来了。
六、一个月后,更重的锤子落下来了
康尼机电(603111)8月11日披露了一份二审判决书。看完公告,立信中联那个440万罚单,跟这个比起来,简直是"温柔版"。
康尼机电案的基本事实:2017年,康尼机电以34亿溢价并购广东龙昕科技100%股权,评估增值率317.66%。收购完成仅半年,雷爆了——龙昕科技原实控人廖良茂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合同等方式,在2015年至2017年累计虚增收入90,069.42万元(约9.01亿元)、虚增利润约3.48亿元。超过四成收入是假的,近八成利润是编的。廖良茂后来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责令退赔19.33亿元。
但故事没有结束。共有1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康尼机电,累计诉请金额3.83亿元(382,632,943.56元,来源:康尼机电2025年7月29日公告)。
2026年8月的二审终审判决结果:江苏高院判决康尼机电赔偿一名机构投资者投资损失9979.93万元。同时——
国泰海通证券 承担50%连带责任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承担40%连带责任
时任董事长陈颖奇、总裁高文明 各承担2%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号(2025)苏民终1020号的近亿元赔偿案中,券商和审计机构双双被追究连带责任,合计高达90%。而在此前的另一案(2022)苏01民初928号中,南京中院一审更将追责范围扩大到评估机构东洲评估(15%)和嘉源律所(2%)——四大中介无一幸免。二审(2025)苏民终1019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四大中介连带在928号案中被终审确认。
七、跟立信中联案比,康尼机电案有三个"升级"
第一个升级:从行政处罚到民事赔偿
立信中联案是行政监管处罚——440万罚没。康尼机电案是民事赔偿连带责任——近亿元赔偿,中介机构按比例连带。行政处罚是"罚给监管",民事赔偿是"赔给投资者"。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是监管追责,后者是真金白银掏钱。对中介机构来说,行政罚款还能咬咬牙认了,民事赔偿连带责任意味着——投资者可以追着中介要钱。
第二个升级:从单一审计到全链条覆盖
立信中联案只涉及审计机构一家。康尼机电案中,一审判决(928号案)将四大中介全部纳入连带责任范围:
二审中,928号案维持原判(四大中介连带全部确认);另一起近亿元大案(1020号案)的二审则聚焦于券商(50%)和审计(40%)的责任。这意味着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每一个签字的中介机构,都可能被追究连带责任。不是"看谁倒霉",而是"一个都跑不掉"。
第三个升级:从一审到二审,责任认定趋于稳定
康尼机电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了。二审终审中,928号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四大中介连带全部确认);1020号案虽改判提高赔偿金额,但券商50%、审计40%的责任比例与一审一致。这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法院对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中介机构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已经趋于稳定。不是"偶尔从严",而是"常态化追责"。
八、对上市公司法务的实操启示
结合立信中联案和康尼机电案,作为上市公司法务,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重新审视。
1. 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不能再"走过场"。康尼机电案的核心问题是并购标的财务造假。34亿溢价率317.66%的收购,四大中介全部参与尽职调查,结果没有发现超过四成收入是假的——这个尽职调查是怎么做的?作为法务,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我们的角色不只是"配合"业务部门,而是要主动参与对标的公司的合规审查。财务数据要交叉验证,业务合同要抽查原件,关联方关系要穿透核查。你不能把"发现造假"的责任完全推给审计机构——因为他们可能跟你一样没发现。
2. 中介机构的选择和管理,要上升到风控高度。以前选中介机构,很多公司看的是"关系""价格""好不好说话"。现在不行了。康尼机电案告诉我们:中介机构出了事,不是他们自己的事,上市公司也会被拖下水——投资者索赔、声誉损失、股价波动。选择中介机构,要看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处罚情况、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不是选"最便宜的",而是选"最靠谱的"。
3.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是口号。康尼机电被证监会认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7名投资者累计诉请3.83亿元,公司累计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2.16亿元(216,031,343.66元,来源:康尼机电2025年7月29日公告)。这个数字,足以让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利润大幅缩水。信息披露不是"格式填空",而是对投资者的承诺。你说出去的话,要有证据支撑;你披露的信息,要经得起倒查。
九、结语:生态圈里没有旁观者
一个月之内,从立信中联440万罚没,到康尼机电近亿元民事赔偿——监管和司法对中介机构连带责任的追责力度,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级。
这两个案子放在一起看,信号很清晰:行政监管在加码——不只是罚机构,还罚个人,罚到质控环节。民事赔偿在扩容——不只是上市公司赔,中介机构按比例连带,一审甚至覆盖到评估和律所。司法认定在固化——两起二审案件,券商50%、审计40%的核心责任比例均被维持,标准趋于稳定。
造假生态圈里,没有人可以假装自己是旁观者。审计机构不是——你签字了,你就要负责。券商不是——你做独立财务顾问,你就要核查。上市公司更不是——你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作为法务,我们改变不了整个生态,但我们可以守住自己的底线:你看到了,你就得管。管不了,你就得说。不说,那近亿元的赔偿单上,可能就有你的名字。
数据来源:
康尼机电《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部分案件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2026年8月11日,上交所披露。
https://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6-08-11/603111_20260811_64B6.pdf
康尼机电《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年7月29日。
江苏高院【(2025)苏民终1020号】【(2025)苏民终1019号】民事判决书。
南京中院【(2022)苏01民初928号】民事判决书。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4号】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28/c8aaedf6c8f3b45b8b805ee6b9a41a4f4/cont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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