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号,上海金融法院二审结果下来了——华泰证券和北京富纳投资两家单位,遭判到连带赔偿投资者费某一千零四万出头。二审八万二的诉讼费,两家共同承担。这还是头一盘有头部券商,靠私募通道帮自然人绕路买雪球产品,被法院定性成"共同侵权",裁判文书直接挂到网上,白纸黑字没得半点水分。




事情咋个起:上市公司老板玩雪球,亏了一千四百多万
这个费某,就是A股新天科技的实控人费战波,手里捏了公司将近35.86%的股份。
2023年4月到2024年8月这段时间,他借用富纳投资发行的一只契约型私募基金当壳子,在华泰证券前后搞了23份雪球产品。前前后后打进去六千六百多万保证金,最后只收回来五千二百多万,里外里一算,净亏一千四百三十四万。
给搞不醒豁的朋友解释一下:雪球产品全名叫"雪球型自动敲入敲出式券商收益凭证",说白了就是券商发行的一种场外期权,设个敲入价、敲出价,本质上是跟券商对赌。按照证监会《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股票类的场外期权只准跟专业机构投资者做,普通自然人根本没得资格直接参与。
合规的路子也不是没得——你可以去认购合规的资管产品或者私募基金,但投资者适当性审查这道坎,一步都省不得。
但这单业务从头到尾就没走正规路子。华泰证券的工作人员全程搭桥铺路,一套操作整下来:空壳私募基金打掩护,过桥资金走一圈,再加上老板本人亲自下交易指令,硬生生把个自然人包装成合格的机构对手方,专门绕开监管的条条框框。
完整违规流程:从死缠烂打拉业务,到明说"就是规避监管"
判决书把微信聊天记录全部抖出来了,整条违规链条看得清清楚楚。
头一步,死缠烂打搞推介。
2022年9月,华泰南京某营业部的员工张某,隔到微信上使劲给费战波推雪球,吹自家报价有优势,劝他赶紧开户搞起来。
费总一开始直接回绝:"我对这块业务不熟,不想在你那边做。"
张某直接放低姿态求到:"恳请董事长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后头几个月,张某是隔三差五地约,说要带费总"走遍上海最牛的管理人",还专门喊总部的工作人员跑到郑州去上门拜访。一直磨到2023年3月底,费战波才松口答应面谈。
第二步,主动对接过桥资金,帮忙搭私募通道。
见面第二天,费总的委托人徐某甲就跟张某商量五千万过桥资金的利息,资金渠道还是华泰员工帮忙对接的。
在张某的指导下,徐某甲签了富纳投资那只"XX号基金"的线上合同。这支基金名义上有两个人,实际上出资的、操作的,全是费战波一个人,另一个就是挂个名来代持。
3月31号,费战波专门付了四万五的过桥资金使用费。
第三步,最直白的来了——直接交底,就是为了躲监管。
2023年4月12号,张某微信上明明白白跟费总说:"账户现在可以登录查看了。千万不要买卖、不要转账。自然人直接操作产品账户,监管查到要遭处罚……国内个人本身就做不了雪球,所以才用机构名义,就是为了规避监管。"
这话等于是主动承认,整套操作就是钻空子。
第四步,考试直接给答案,交易全听客户现场指挥。
3月30号,张某把合规回访测试的截图直接甩给客户,喊他"按到图片勾选",等于把答案递到手上,糊弄合规审查。
到了正式交易阶段,费战波或者他指派的人,专门建了个微信群,直接在群里给华泰的交易员下指令——比如"今天三成保证金,先买东港一千万"。券商那边照单全收,一笔一笔全部执行到位,没得任何风控拦截。
2023年4月3号,华泰证券正式跟富纳那只空壳基金签了衍生品交易协议,雪球业务就这么整起来了。
法院咋个判的:刻意规避监管,就是共同侵权
闵行法院一审认定:华泰证券违规推销、协助没得资格的自然人实质参与场外期权、帮忙搭资金通道、还没监控基金的期权持仓比例——多重违规叠到一起,完全没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严重违背行业诚信底线。
富纳投资呢,纯粹就是个通道工具,完全放弃管理人该有的独立风控职能,全程听券商和费战波安排,过错一样跑不脱。
一审责任划分:华泰和富纳两家扛七成赔偿,费战波自己清楚自然人不能参与,还主动配合操作,自担三成损失。
华泰和富纳不服,提起上诉,辩称对接的是企业不是个人,自己就是个中性通道,亏损全是市场行情波动和客户自己决策造成的。
上海金融法院二审直接把皮扯了——
两家都是专业金融机构,清清楚楚晓得自然人不能参与股票类场外期权,还合伙搞出个私募空壳通道。华泰主动推销、对接过桥资金、手把手教咋个规避合规;富纳完全放弃独立管理职责,基金纯粹就是个幌子。双方违规行为叠到一起,直接造成客户巨额亏损,因果关系硬邦邦的,跑都跑不脱。
这就叫共同侵权,连带赔偿,推都推不掉。
终审结果:判决生效十天以内,华泰证券和富纳投资连带赔付费战波一千零四万两千零一十五块九毛四分,其余诉求全部驳回。计算逻辑很简单——一千四百三十四万亏损,乘以七成责任比例,就是这么多。
监管早就出手了,行业该醒醒了
其实2024年4月,费战波就已经向监管部门投诉了。
同年11月,江苏证监局直接对华泰证券下了警示函,查实两大违规事实:
第一,跟非专业机构搞场外期权交易,还没有管控基金买场外期权的持仓占比;
第二,分支机构合规管控形同虚设,员工给客户提供回访测试答案、代客户办业务、协助自然人绕道操作场外期权——这些不合规行为一五一十全给查出来了。
这个案子释放的信号,硬是凶得很
头一个,司法上已经定了调子——券商搭配私募通道,帮自然人绕开场外衍生品准入门槛,这条灰色的路彻底走不通了。
第二个,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不是走形式过场。你主动设计规避方案、直接把测试答案递到客户手上,那不叫履职,那叫重大过错。
第三个,券商和私募联手搞违规通道,可以被认定为共同侵权,要扛连带赔偿,不是光退点通道费就完得了事的。
对华泰这种头部券商来说,一千万民事赔偿算不上啥子大数目。但判决书里头"主观恶意明显""未尽勤勉尽责义务"这几个字的定性,再加上证监局的警示函,全都戳到同一个痛点上——
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压力太大了,总部的合规穿透核查根本跟不上。金融科技的工具全拿来抢客户、报优惠价格,但实际出资人是哪个、实际操作人是哪个、资金的真实来源是啥子,根本查不透。所谓的适当性管理,说白了就是个纸糊的灯笼,一捅就破。
截至目前,华泰证券还没有对外发正式公告。完整判决书2026年6月12号就已经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去翻。
事情摆完了,最后说一句:金融圈的规矩不是拿来绕的。绕得脱一时,绕不脱一世。这盘赔的是钱,下盘赔的可能就是牌子和饭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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