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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途被罚22亿,但香港券商还在开户——到底能不能开?

wang 2026-06-11 行业资讯
富途被罚22亿,但香港券商还在开户——到底能不能开?

富途被罚 22 亿,但香港券商还在开户——到底能不能开?

一、两份文件,两个世界

5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央行等八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宣布:2 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同日,富途拟罚 18.5 亿,老虎拟罚 4.1 亿,长桥金额待定——合计超过 22 亿元。

市场反应迅速:富途盘前跌 30%,老虎跌 45%。

半个月后,6 月 10 日,香港证监会就 5/22 通函发布进一步解读。常见问题(九)明确:香港持牌公司可继续为中国内地投资者开立新账户。同时指出,符合条件的内地投资者通过境外手机应用程序进行交易,"在法律层面属于合规范畴"。

一边是"全面取缔",一边是"可继续开户"。到底谁说了算?

答案藏在这几个字里:"并非在中国内地境内提供"


二、十一个字背后的监管逻辑

先厘清一个关键区分:八部门方案整治的对象,和港证监保护的对象,根本不是同一群人。

被整治的
被保护的
代表
富途、老虎、长桥
传统港资券商、国际投行
核心问题
在境内招揽客户、境内运营 APP、境内处理交易
在香港持牌经营,客户自己找上门
内地态度
非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未纳入整治
港证监态度
配合整治
可继续服务

这两群人的分界线,就在于:"并非在中国内地境内提供"

八部门方案列了一张行为清单:营销招揽、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你在境内碰了其中任何一项,就构成"在境内非法经营"。注意,它不是在地图上画圈,而是在菜单上划叉。你碰了划叉的菜,不管你在哪个包间,都算违规。

但如果你在香港开门营业,没有在内地招揽,客户自己走过来——服务就不是"在境内提供"的。港证监 FAQ(九)确认的,正是这条路径的合法性。


三、绿灯、黄灯,和你无关的灯

港证监给了绿灯,但市场自己选择了黄灯。

中银香港劝阻内地客户开户。汇丰、渣打要求签署《跨境披露声明》,确认资金来自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部分银行直接暂停内地居民投资账户。

为什么?因为这些大行在内地有大量业务。中银香港的母行是中行,汇丰有内地法人银行。内地的监管筹码压在它们头上。 而那些在内地没有业务的中小券商?上证报调查显示,记者调查中一位据称是复星国际证券客户经理说"开户不需要本人到港",给的所谓方案是用 VPN 伪境外 IP 或他们提供的香港wifi线上开户。

所以同一盏灯,不同机构看到的颜色不同:在内地没业务→绿灯;有业务→黄灯;母公司是内地国企→红灯。

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灯,叫资金


四、管传单不管吃饭

6 月 10 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彭博投资峰会上表态:"整治行动只针对以非合规手段跨境流动的投资资金,中央仍然鼓励合规资金流入香港。"

这段话翻译成大白话:不是要关掉水龙头,是要在入水口装水表。

三个合规渠道会持续扩容: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事实上,多家基金公司近期暂停 QDII 申购,不是因为不合规,而是因为需求太大、额度不够。

而走地下钱庄的呢?公安部在八部门里不是摆设。资金的合法性审查已经倒查到 2023 年 1 月的开户记录。

所以真实的分界线不是"服务在哪里提供",而是:

  • 资金怎么出去的?
  • 谁主动找到了谁?
  • 你有没有在内地伸手?

三条线画完,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一目了然。


五、AI 创业者的红线

如果你做的是 AI + 金融方向,这条灰色空间既是机会也是地雷。

设想一个场景:你开发了一款 AI 投顾产品,部署在香港服务器,向内地用户提供投资建议。技术架构完全在香港——但建议推送到了深圳的屏幕上。

这个"投顾服务"在境内还是在境外?

按四档风险梯度来看:

档位
行为
风险
客户主动打开 APP 查看 AI 推荐
"客户自行获取信息"
🟢 低
APP 推送通知"今日推荐买入 XXX"
"主动推送投顾建议"
🟡 中
AI 根据持仓自动调仓
"在境内执行投资决策"
🔴 高
AI 推荐并引导至关联券商执行
"境内招揽+交易闭环"
🔴🔴 最高

关键分界线不是 AI 在哪里运行,而是"谁触发了行为"。客户主动索取——安全。券商主动推送——危险。如果 AI 推荐和交易执行绑定在同一主体——最危险,因为内地可以主张你的 AI 不是"信息",而是"在境内招揽客户交易"的营销工具。富途被罚 22 亿,核心逻辑正是这条。

三条安全原则:

  1. 分离原则:AI 投顾和交易执行分属不同主体
  2. 被动原则:客户必须主动索取,不主动推送
  3. 资金原则:资金经合法渠道出境,有据可查

违反任何一条,灰色空间变红色禁区。


六、两个标准的暗战

还有一个更深的博弈,大多数人没注意到。

港证监和内地实际上在使用两个不同的标准来定义"在境内提供服务":

港证监用的是"服务提供者中心"标准——以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发生地来判断。你在香港开门,服务就在香港提供
内地方案暗含的是"客户所在地"标准——客户在境内收到了你的服务,服务就在境内提供

这两个标准的对立才是"在境内"之争的根源。不是"怎么定义"的问题,是"按谁的定义"的问题。

巧合的是,2026 年 4 月 7 日——八部门方案出台前 45 天——国务院公布了《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 835 号令),明确反对外国对中国企业的不当域外管辖。中国一边反对外国的域外管辖,一边通过八部门方案主张自己对境外金融机构的管辖。

这不是双标——这是标准操作。美国用效果原则管全球银行几十年了,HSBC 被罚 19 亿美元,渣打被罚 3.27 亿。中国现在用同样的逻辑,国际社会很难说法理上不成立——除非你也否定美国的长臂管辖。

区别在于:美国的长臂管辖有相对成熟的司法审查机制,被罚企业可以起诉。中国的效果原则目前缺乏对等救济渠道。这个区别不影响管辖的成立,但影响国际社会的接受度。


七、未来两年的预测

基于公开信息和趋势判断(±30% 不确定范围):

2026 年 Q3-Q4:合法渠道(QDII/理财通)扩容 30-50%。

2027 年 Q1:内地可能要求应用商店限制内地 IP 下载跨境券商 APP。侧载和境外区商店仍可用,但门槛升高。

2028 年 Q3(整治期满):被整治的三家券商(富途/老虎/长桥)境内 APP 全面关停。港证监持牌的合规券商不受影响——前提是它们没有在内地招揽。

AI 投顾是下一个监管焦点。当前的整治方案只覆盖传统证券业务,但 AI 驱动的投顾推送、量化策略、自动执行,几乎必然成为域外管辖的下一个扩张方向。


写在最后

这场博弈的本质,不是"服务在哪里提供"的法理之争,而是三条底线的排列组合:

  1. 资金是否可控(外汇管理底线)
  2. 投资者是否被保护(证券监管维度)
  3. 准入制度是否被绕过(制度尊严维度)

三条底线中,第一条权重最高。碰了资金线,就不是罚款的事了——是刑事风险。

所以如果你问我"到底谁说了算"——短期看,港证监和内地的博弈还在继续,灰色空间存在且制度化。长期看,方向很明确:物理化、可追踪化、合规化。

不是不能走,是要走正门。正门正在变宽——但侧门正在被封死。

附:6月10日港证监FAQ如下

6月10日,香港证监会就5月22日通函进一步进行解读。通函中的常见问题(九)提到,香港持牌公司可继续为中国内地投资者(即以中国居民身份证及/或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明文件的投资者)开立新账户,但必须符合所有开立账户规定。香港证监会对此表示,香港持牌公司可继续为现有的中国内地客户提供服务前提是有关服务并非在中国内地境内提供,且其已遵守香港及适用司法管辖区的一切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香港证监会还表示,其注意到中国内地当局于2026年5月22日联合发布的通知,其相关要求亦适用于其他司法管辖区(即不限于香港)的金融机构在向中国内地投资者提供服务时的相关活动。 


本文基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公开信息分析,不构成法律或投资建议。核心事实来源:香港证监会 FAQ(九)、八部门《综合整治方案》原文、国务院第 835 号令、陈茂波 6/10 彭博投资峰会发言、上证报/澎湃/第一财经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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