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形机器人第一股”宇树科技IPO进入冲刺阶段,其背后的资本版图逐渐浮出水面。招股书显示,中信证券旗下的金石成长基金以4.1520%的持股比例,稳坐公司第七大股东席位。 券商亲自下场当股东、再当保荐人的新打法,正成为头部投行卡位硬科技赛道的标准姿势。
中信系合计持股近5%
根据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401.7906万股。在前十大股东中,中信证券通过两条路径完成了对宇树科技的布局:
金石成长(中信证券旗下私募投资基金):持有1,511.4204万股,占总股本4.1520%,位列第七大股东;
中证投资(中信证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持有122.9382万股,占总股本0.3377%。
两家合计持有宇树科技约4.4897%的股份,距离5%的重要股东举牌线仅一步之遥。招股书特别注明,中证投资已承诺放弃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其与金石成长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6年8月26日
宇树科技前身“宇树有限”在杭州成立。
创始人王兴兴以10万元注册资本独资设立。
2018年4月 — 2021年12月
王兴兴分期完成1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
2024年1月
首次股权转让:老股东经乾二号退出,将所持部分股权转让给经纬壹号、经纬叁号。
中信证券入局:宇树有限进行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金石成长(中信证券旗下私募基金)等9家机构入场。金石成长以约1.55亿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达5%,正式成为公司股东。
2024年6月 — 9月
完成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Astrend IV、德迅投资、极思投资等老股东进行部分退出或调整,机器人基金、中关村科学城等新股东加入。金石成长的持股比例随本轮增资略有稀释,但保持在重要股东之列。
2024年9月26日
进行第三次股权转让,安创科技分别向光合贰期、光越投资转让部分股权。
2025年5月28日
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由“宇树有限”整体变更为“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59.4223万元。
2025年5月29日 — 30日
股份公司设立后进行首轮股份转让。君万弘毅、安创科技、广州初心、祥峰荣晟等股东调整持股架构,向关联方或新股东转让部分股份。
2025年6月
股权增资与激励扩容:新增中移和创、腾讯科技等6家投资方,21家老股东跟投。同时,员工持股平台上海宇翼对公司增资,用于股权激励。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88.9031万元。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大幅增至36,401.7906万元。本次转增后,金石成长持有1,511.4204万股,占4.1520%,为第七大股东;中证投资(中信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亦持有0.3377%的股份。中信系合计持股近5%。
2025年9月
公司与全体股东签署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协议,约定所有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在公司上市申报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彻底终止并自始无效。
2025年9月28日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更名议案,公司名称变更为“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
公司与股东签署补充协议,将剩余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如优先认购权、共同出售权等)于协议签署日彻底终止,且不得恢复。
2026年3月20日
宇树科技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拟募资42.02亿元,保荐人为中信证券。
2026年6月1日
宇树科技将接受科创板上市委审议。
从10万元起步的独资企业,到估值约420亿元的“人形机器人第一股”候选人,宇树科技的资本之路映射出硬科技企业的典型成长轨迹。而中信证券在2024年初以“投资+保荐”双重身份进场,则成为券商深度参与这一进程的标志性注脚。


回溯入股历程,2024年1月,金石成长以约1.55亿元首次增资入局,当时持股约5%。此后虽经多轮融资稀释,金石成长始终未退出,显示出对宇树科技的长期看好。
中信证券旗下的私募投资基金"金石成长"已成为宇树科技第七大股东。这一安排不仅是一笔简单的股权投资,更折射出当前国内券商在硬科技赛道上的新型竞争逻辑。以下从多个维度进行说人话式解读。
一、宇树科技:什么人形机器人?为什么要上市?
宇树科技成立于2016年8月26日,创始人王兴兴,公司最初是王兴兴个人以10万元注册资本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过约九年发展,这家公司已成为全球人形机器人领域的第一梯队玩家。
简单来说,宇树科技的产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四足机器人(就是四条腿的机器狗),另一类是人形机器人(像人一样走路、动手的机器人)。2025年,宇树旗下的人形机器人H1登上春晚舞台,一夜之间火遍全国,也让更多人知道了这家公司。
从财务上看,宇树科技的营收增长堪称"指数级":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从1.23亿元增长至3.92亿元;2025年全年营收更是飙升到约17亿元,同比增长335%;扣非净利润也达到约6亿元,同比增长674%。在一个普遍被认为"烧钱换技术"的赛道里,宇树是全球少数实现规模化盈利的人形机器人公司。
2026年3月20日,宇树科技的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拟募资42.02亿元,随后定于6月1日上会审议。如果顺利过会,宇树科技将成为A股市场第一家上市的人形机器人公司。
按照发行计划,宇树科技本次拟公开发行不低于4,044.6434万股,发行比例不低于10%,发行后总股本约40,446.43万股。以募资42.02亿元计算,对应的发行估值约为420亿元。
二、中信证券怎么入股宇树科技的?
中信证券对宇树科技的布局,始于2024年初,具体路径如下:
时间线:2024年1月31日,宇树科技进行首次增资,金石成长以约1.55亿元的增资款成为股东,初始持股比例约为5%。此后,随着宇树科技经历多轮增资扩股,金石成长的持股比例有所稀释,但始终保持在前十大股东之列。
当前持股情况: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信证券通过两条线持有宇树科技股份:
金石成长(中信证券旗下私募投资基金)持有1,511.4204万股,占4.1520%,位列第七大股东
中证投资(中信证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持有122.9382万股,占0.3377%
两条线合计持有约4.4897%的股份,实际持股比例已接近5%的重要股东门槛。
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中证投资已承诺放弃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其与金石成长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这一安排可能是为了规避券商作为保荐人时可能面临的利益冲突问题。
中信证券不仅是宇树科技的重要股东,还同时担任本次IPO的保荐人(即上市推荐人),这意味着中信证券将同时收取承销保荐费用,并从所持股份的上市后增值中获益。
三、券商赛道的新逻辑:从"中间商"到"合伙人"
中信证券入股宇树科技并非孤例,而是当前券商行业在硬科技领域布局的典型缩影。过去,券商在IPO中的角色基本是"中间商"——帮企业写材料、找投资者,收取一笔承销保荐费就算完事。如今,头部券商的玩法正在发生根本变化:先当股东,再当保荐人。
这种模式的优势何在?
第一,早期入股成本低,上市后收益空间大。 以宇树科技为例,金石成长2024年初入股时对应的估值水平,与本次IPO约420亿元的发行估值相比,已有数倍的账面浮盈空间。据国泰海通证券测算,2025年科创板IPO企业上市后平均涨幅在200%至260%之间,如果按此历史数据推算,中信证券这笔投资的潜在回报相当可观。
第二,一鱼多吃,多重收益叠加。 券商不仅赚股权投资的钱,还能同时赚承销保荐费、上市后的做市收入、甚至后续再融资的服务费。这种"一条龙"服务模式,让头部券商在硬科技赛道的竞争优势越发明显。
第三,深度绑定客户关系。 先以自有资金投资,与企业建立深度信任关系,后续的上市保荐、并购重组、市值管理等一整套投行服务自然水到渠成。有分析指出,头部券商由于在手项目更多,在硬科技IPO浪潮中的收益将更加集中,行业"马太效应"(强者愈强)正在加剧。
第四,行业的普遍趋势。 不止中信证券,其他头部券商也在密集卡位硬科技赛道。例如,在另一家国产芯片龙头长鑫科技的IPO中,已有招商证券、华安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国泰海通等7家上市券商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方式成为其股东。券商正在从单纯的资本市场"看门人",转变为科创企业的"长期合伙人"。
四、需要关注的风险点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券商"入股+保荐"模式也不例外:
一是估值风险。 宇树科技本次IPO对应约420亿元的估值,在A股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能否获得足够支撑,尚需市场检验。公司2025年扣非净利润约6亿元,对应发行市盈率约70倍,估值并不便宜。
二是业绩波动风险。 宇树科技在招股书上会稿中特别增加了"净利润出现同比下降"的提示: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增长68.49%,但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52.55%,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加。高研发投入是硬科技企业的必经之路,但短期内对利润的侵蚀也是客观存在的。
三是赛道竞争加剧。 人形机器人赛道正在快速拥挤,国内已有智元、傅利叶、追觅等多家企业布局,海外还有特斯拉Optimus等强劲对手。行业能否持续保持高增长、宇树能否守住领先地位,都存在不确定性。
四是利益冲突的监管考量。 券商同时作为股东和保荐人,虽然中证投资已承诺放弃表决权,但这种"双重身份"在监管层面和市场层面仍然会受到密切关注。如何在保荐独立性和投资收益之间取得平衡,是券商需要持续面对的问题。
五、一句话总结
中信证券以金石成长成为宇树科技第七大股东,是当前券商从"中介服务商"向"硬科技合伙人"转型的典型案例。这背后是科创板制度红利、国产硬科技崛起与券商业务升级三重力量的叠加。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理解这一趋势有助于把握当前A股市场中科技股的投资逻辑——谁在IPO前就坐在了牌桌上,往往比上市当天的表现更能说明问题。而对于宇树科技而言,6月1日的上会结果,将是这家"人形机器人第一股"候选者的关键一战。
金石成长、中证投资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4.1520%、0.3377%。金石成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证投资已承诺放弃公司股份表决权,其与金石成长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金石成长 指 金石成长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人中信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石成长、全资子公司中证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4.1520%股份、0.3377%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4.4897%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持股价值测算:三个场景
宇树科技尚未上市,不同时间节点的估值差异较大,因此中信证券的持股价值可按三个场景来测算:
场景一:按最近一轮融资估值(最保守)
2025年6月,宇树科技完成了IPO前最后一轮市场化股权融资,投后估值为127亿元,对应入股价格为4,625.66元/股。
中信证券持股价值 ≈ 127亿 × 4.4897% ≈ 5.70亿元
这是最保守的估计。中信证券旗下的金石成长在2024年1月即以约1.55亿元首次入股,按此计算,到2025年6月融资时账面浮盈已超4亿元,回报约3.7倍。
场景二:按IPO发行估值(主流预期)
宇树科技本次IPO拟募资42.02亿元,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10%。据此推算,公司整体发行估值约为420亿元。
中信证券持股价值 ≈ 420亿 × 4.4897% ≈ 18.86亿元
这是当前市场的主流预期。相比于场景一的5.70亿元,发行估值下的持股价值已增长约3.3倍。若以金石成长2024年初约1.55亿元的投入成本计算,账面浮盈率超过11倍。
场景三:上市后市值预期(偏乐观)
部分市场机构对宇树科技上市后的市值给出了更高预期。瑞橡资本预计上市后估值有望突破500亿元;亦有分析按港股对标公司优必选的估值体系推算,对应约500亿港元市值(约合人民币460亿元以上)。综合来看,上市后若市值达到500亿元:
中信证券持股价值 ≈ 500亿 × 4.4897% ≈ 22.45亿元
投资回报总结

注:浮盈倍数为约数,金石成长与中证投资的入股时点和成本不同,此处以金石成长1.55亿元投入为基准估算。
从中可见,中信证券2024年初的这笔投资,到上市时有望获得超过10倍的账面回报。加上本次IPO中信证券同时担任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还将收取可观的承销保荐费用,真正实现了"投资+投行"的双重收益。
中信证券(600030)于5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控”)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此举旨在夯实公司资本基础,加速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建设。
中信证券向它的“大老板”定向借钱,来扩充自己的资本实力。
我把核心内容给您拆解一下:
1. 这是件什么事?
中信证券要定向增发H股(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募集大概 160亿人民币。这些股票不公开卖,而是全部卖给它的主要股东——中信金控。可以理解为,子公司向母公司伸手要一笔巨额现金,用来发展业务。
2. 为什么跟“自己人”交易?
因为买方中信金控持有中信证券超过5%的股份,按照交易所规定,它就是“关联方”。所以这笔买卖属于“关联交易”,必须公开披露,并且走严格的审批程序,防止利益输送。
3. 交易细节是啥?
买方: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金控),是中信集团旗下的公司。
价格:每股 23.13港元。
锁定期:中信金控买了这些股票后,48个月内不能卖,这显示了它对中信证券长期发展的支持。
钱的用途:公告里说,这笔钱是为了“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夯实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翻译一下,就是拿去发展国际业务、增强公司实力、防备风险。
4. 这事儿定没定?
还没完全定。虽然董事会已经通过了,但还需要过几关:
公司股东会投票通过。
香港联交所批准。
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点头。
简单总结,这份公告就是告诉大家:公司为了长远发展要搞一笔大融资,钱由大股东出,价格和规则都在这儿了,目前正等待各方批准。

证券代码:600030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6-0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 / 连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拟向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 亿元,由中信金控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信金控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关连人士),其认购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构成关联 / 连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 连董事已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并取得相关有权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于发行完成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次关联 / 连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以外,公司与中信金控及其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 以上的关联 / 连交易。
一、关联 / 连交易概述
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投资银行,深入推动国际化战略,夯实公司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拟向中信金控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 亿元,由中信金控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价格为 23.13 港元 / 股,发行数量将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H 股发行价格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信金控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关连人士),中信金控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 / 连交易。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 / 连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香港联交所批准,并取得相关有权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于发行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次关联 / 连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以外,公司与中信金控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 以上的关联 / 连交易。
二、关联方(关连人士)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连人士)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信金控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关连人士)。
(二)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层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7K30YL2P
成立时间:2022 年 3 月 2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股权控制关系
中信金控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四)简要财务报表

注:以上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其他
中信金控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 / 连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 / 连交易标的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外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外资股(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之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3.13 港元 / 股。
若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 H 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应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有权机构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五、关联 / 连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与中信金控签署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信金控
乙方:公司
(二)认购价格
认购价格为 23.13 港元/ 股。如乙方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三)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本次发行的 H 股数量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认购价格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若乙方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甲方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全部 H 股股票,认购金额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即人民币 160.00 亿元,经换汇后以港元形式支付。
(四)支付方式及未分配利润安排
甲方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甲方在协议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后且收到乙方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时,按缴款通知要求(包括缴款时间及其他事项),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汇至乙方为本次发行后续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发行前乙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届时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限售期
甲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乙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48 个月内(“限售期”)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相关法律及其他适用法律及乙方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允许的情况下,转予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所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子公司除外,且保证受让主体继续履行上述限售期的承诺直至限售期届满。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乙方股票上市地交易所有不同规定的,甲方同意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全部条件满足后生效:
乙方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甲方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相关事项;
乙方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就本次发行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上市及买卖;
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甲方认购本次发行 H 股的相关事项;
获得本次发行所必须的其他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如需)。
(七)违约责任
除因本协议所述之不可抗力因素和因本协议规定的情形而终止本协议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做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立即自行纠正违约行为,或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六、关联 / 连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 / 连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投资银行,深入推动国际化战略,夯实公司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本次关联 / 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关连人士)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 / 连交易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涉及关联 / 连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关联 / 连交易相关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张佑君先生、李艺女士、梁丹先生、张学军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为关联 / 连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上述议案涉及关联 / 连交易事项已取得公司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 / 连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 连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 连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香港联交所批准,并取得相关有权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于发行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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