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证代、财务经理的机会来了;证监会新规,近千位董秘面临兼任调整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董秘)的行政监管规则,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新规中第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候选人应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秘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据Wind统计,目前董秘兼财务总监的A股上市公司有899家,例如中国石油、贵州茅台、中科曙光均是由财务总监兼任董秘;此外,董秘兼总经理的有107家,例如天承科技、普瑞眼科、海希通讯等。同时,还有3家上市公司董秘兼任副总经理。这意味着,新规出台之后,有上千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岗位面临“整改”,需要招聘董秘/财务总监。机会首先来自内部,上市公司内部的证代、财务经理有可能更近一步,晋升至董秘岗或财务总监岗;其次是外部,强监管情况下:券商、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人员迎来了一波跳槽的好机会。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