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研究|合规经营
十家券商3月密集受罚,合规经营与质量提升面临双重考验。
3月以来,监管罚单密集落地。东方证券、联储证券、天风证券、浙商证券、国元证券、华西证券、中德证券、广发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十家券商相继被地方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并出具警示函,其中投行业务成为“重灾区”。
这些罚单看似指向具体项目,实则折射出当前证券行业,尤其是投行业务,正面临一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与责任”深层转型的严峻考验。

01 十家券商3月密集受罚
①东方证券:并购督导失“职业怀疑”
处罚事由:3月2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68号),项目主办人同步被警示。
核心问题: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经吸收合并至东方证券)对广誉远的持续督导未能勤勉尽责,存在三大违规行为:未对销售业务真实性、销售费用准确性等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未对会计师意见进行必要审核和业绩承诺持续督导,且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行业警示:此次处罚再次凸显监管机构对券商投行业务“看门人”责任的从严把关态势,财务顾问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独立判断,勤勉尽责是底线。
②联储证券:受托管理“守门人”失职
处罚事由:3月12日,上海证监局对联储证券出具警示函。经查,联储证券作为上实租赁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
核心问题: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履职尽责不到位,未能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导发行人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行业警示:受托管理人是债市风险防控的关键角色,其“守门人”的责任应贯穿债市风险防控全过程,履职虚化问题必须根治。
③天风证券:给原控股股东利益输送,合规底线失守
处罚事由:3月13日,天风证券收湖北证监局、福建证监局两张罚单,受到警告处罚,并处1500万元罚款;叠加对相关责任人警告、罚款2270万元,总处罚金额4170万元,2名高管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被暂停开展代销私募金融产品业务2年,子公司天风天睿被暂停新设私募基金产品1年。
核心问题:公司治理失衡、合规风控失效、高管履职失责;违法提供融资,信息披露违规。2020-2022年期间,天风证券累计为大股东当代集团及关联人提供融资93.26亿元,且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导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处罚警示:天风证券此次受罚,既是历史遗留问题的集中出清,也是公司重塑治理、回归合规经营的转折点;体现了监管层对行业违规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和“从严治券”信号。
④浙商证券:托管“缺经验”,子公司“管不住”
处罚事由:2026年3月13日,浙商证券因托管业务存在多项违规、对子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是其年内第二次被监管点名。
核心问题:业绩与合规的错配,子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托管业务办公场所未独立。
处罚警示:浙商证券此次受罚,不仅是具体业务问题的体现,更是公司整体合规管理体系不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失效的集中反映。若不能切实整改,可能面临更严厉的监管处罚,影响公司业务资格和市场声誉,进而制约其长期发展。
⑤国元证券:经纪业务信息报送“掉链子”
处罚事由:3月20日,青岛证监局对国元证券青岛四流中路证券营业部经纪业务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该营业部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核心问题:信息报送疏漏,经纪业务未及时向监管报送内部惩戒信息。
处罚警示:罚单虽在经纪业务,但彰显了监管对机构内部治理与合规执行力的全方位、无死角关注。
⑥华西证券:个别债券承销与托管存在“重大疏漏”
处罚事由:3月20日,四川证监局对华西证券采取了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对赵喆杰﹑陈瑜芳二位责任人追责。经查,华西证券在承销和受托管理个别债券项目工作中存在对抵押物信息等重大事项尽职调查不到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充分、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核心问题:个别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尽职调查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充分。
行业警示:债券承销与托管,对于基础资产核查的深度与严谨性是风控第一道防线,一旦失守“机构+个人”同时问责。
⑦中德证券:尽调与底稿存在“双重硬伤”
处罚事由:3月20日,中德证券因执业问题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在太原重工2020年定增及2022年公司债项目中,对项目大额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财务费用、重要子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等关键事项核查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核心问题:对应收账款、重要子公司等关键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且部分工作底稿归档不及时。
行业警示:尽调的充分性与工作底稿的规范性,是执业质量不可逾越的红线。随着合规成本上升、责任穿透强化、行业分化加速,内控薄弱的中小券商可能面临更大生存压力,而头部券商凭借更完善的合规体系,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⑧国泰海通证券:持续督导现“模糊地带”
处罚事由:国泰海通(合并前海通证券)因对普利制药等保荐企业持续督导不力,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两名保荐代表人同步被警示。
核心问题:在普利制药2020年定增、2021年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中,对异常情况核查不到位,内控与内核不完善,相关报告结论不准确。
行业警示:持续督导绝非形式化报告,必须建立主动、敏感的风险跟踪机制。
⑨广发证券:合规管理缺失,持续督导不到位
处罚事由:继3月6日江苏证监局对广发证券旗下的苏州大道东证券营业部违规行为出具2张警示函之后,3月20日,广发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北方长龙同时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和陕西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其2024年年报存在收入跨期、内控缺陷等严重问题。
核心问题:从上市当年业绩“变脸”到重组关键期再曝财务违规,作为保荐机构的广发证券,合规管理缺失、部分内部控制失效、从业人员监管不力,保荐持续督导不到位。
行业警示:广发证券近期合规问题频出,反映出其在分支机构管理、合规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系统性不足。若不及时整改,可能进一步影响公司声誉、业务拓展及监管评级,甚至引发更多投资者投诉和法律风险。
⑩国信证券:债券托管业务违规、存在职责履行疏漏
处罚事由:3月26日,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未勤勉尽责履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监督职责,被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核心问题:履职不到位、合规意识不足。未确保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资金,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行业警示:监管部门对债券受托管理业务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国信证券此次受罚虽为警示函,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可能对国信证券的声誉和债券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

02 合规与质量大考新导向
本轮集中处罚并非偶然,其背后凸显了当前监管的鲜明导向:
追责期拉长,聚焦存量项目。多数违规发生在2020-2022年的存量项目。这表明“申报时点”的合规不等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免责。监管回溯问责,旨在压实持续督导与存续期管理责任。
症结集中,直指合规与质量大考。一是持续督导缺位,对异常情况不敏感、过度依赖第三方;二是尽职调查不实,对重大风险点核查流于形式;三是受托管理虚化,监督与信披职责履行不到位。这暴露出部分机构在项目后期管理上存在系统性漏洞与责任松懈。
“双罚”常态化,责任穿透至个人。监管不仅处罚机构,相关保代、主办人、负责人亦同步被追责。“机构+个人”双重问责,旨在打通责任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倒逼一线从业人员提升执业谨慎。

03 行业转型下的投行生存
这一轮罚单潮,是注册制下监管持续强调“穿透式监管”与“零容忍”的必然结果,清晰传递出行业转型的三大信号:
从“冲规模”到“拼质量”。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对投行的定价、销售、持续督导能力提出综合要求。重规模轻质量、重承做轻督导的粗放模式已无生存空间。
全面压实“全生命周期”责任。投行的责任链条已覆盖“申报-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全过程。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回溯问责,内控体系与执业质量的有效性成为机构生命线。
人才与文化根本性重塑。“机构+个人”双罚制下,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与风险意识,直接关系到机构声誉与生存。投行必须构建以质量、合规、责任为核心的文化与激励体系。
9家券商同期受罚,是一次集中的风险警示。证券业务特别是投行业务,已进入一个以执业质量、风控能力和责任担当为核心竞争力的新阶段。
严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正是行业走向成熟、市场走向健康的必经阵痛与强大助力。对于券商而言,唯有真正摒弃侥幸心理,将勤勉尽责贯穿于每一个项目的每一个细节,夯实内控,全面提升全业务链的合规管理水准,才能在这场“合规与质量大考”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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