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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借大V导流开户,暗藏灰色产业链!

wang 2026-02-08 行业资讯
券商借大V导流开户,暗藏灰色产业链!

【导读】暗藏灰色产业链,券商借大V导流开户引关注

中国基金报记者 孙越 赵心怡

近日,在社交媒体平台,一些财经大V正以知识分享之名,行违规导流之实。其发布的“投资秘籍”往往最终指向:在特定券商开户。这条潜藏于流量背后的灰色链条,将粉丝、大V与部分券商悄然绑定,形成隐秘的利益闭环。

尽管监管早已三令五申,但随着股市行情起伏,此类游走于违规边缘的获客模式似有复燃迹象,它不仅模糊了知识科普与商业推广的边界,更将不明就里的投资者置于风险之中,成为严监管背景下,行业亟待厘清与根治的顽疾。

大V分享“秘籍”

实为开户导流

近期,一系列“保姆级”投资教程在社交媒体上成为流量热点,吸引大量用户关注。低风险套利“打新实战攻略”“薅羊毛技巧”等标题,搭配具体操作步骤,往往收获较高互动。然而记者发现,这些内容背后隐藏着相似的变现路径——通过“知识分享”吸引粉丝,最终导向券商开户引流。

在某公众号,一位博主自去年12月起持续发布“低风险高收益操作教程”,内容涵盖账户绑定、交易策略等,同时提供VIP付费咨询群和低费率开户链接。不少投资者被此类看似低门槛、高确定性的“攻略”吸引,却在市场波动中遭遇资金损失。

这种模式已渐成套路:大V通过“晒收益”、营造“轻松盈利”的人设吸引粉丝关注,再以“加群获取更详细攻略”“领取专属低佣金链接”为诱饵,将流量引至特定券商的开户页面。

记者浏览多个社交平台发现,此类内容一部分直接带有开户推广信息,另一部分则以“干货科普”形式出现,刻意淡化市场风险和资金门槛,将复杂的投资行为简化为“按步骤执行”,并不断强调“福利仅限新客户”。

当粉丝被内容吸引后,大V便开始实施流量转化。他们通常在文章结尾或评论区引导用户“私信获取更多信息”或“加入VIP群接收实时提示”。更隐蔽的方式则是通过知识星球等付费社群,在封闭环境中以“内部策略”逐步引导成员完成开户和操作。

某财经大V在文章中宣称,“券商优惠政策往往只对新客户开放,老客户很难申请到‘免五’或‘万1’以下佣金”“一旦市场变化或监管趋严,此类低价通道随时可能关闭”。该大V同时承诺不接触用户资金与密码,并称将协助开户直至调佣完成。

然而,记者添加联系人后发现,其企业微信认证主体实为某文化传媒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信息咨询、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等,未显示具备证券相关资质。在实际开户后,记者也发现所享受的费率与大V宣传的“万1”“免五”存在明显差异,涉嫌虚假宣传。

此类以“知识分享”为包装、实际以开户为导向的内容模式,不仅可能误导投资者,更在操作过程中暴露出宣传不实、资质存疑等问题。

高成本下的流量变现

大V之所以热衷于“导流”,背后是明确的利益驱动。券商(多为经纪业务或网络金融部门)与拥有流量的财经大V签订合作协议或口头约定,明确开户人头费、交易佣金分成等利益分配方式。

这本质上是一种精准流量变现。”华北某券商营业部经理向记者透露,此前与大V合作的成本很高,头部大V拉来一个有效客户需要500到1000元,即便是普通博主也需300到600元,并且客户拉来之后还需要额外花钱去激活、留存,综合计算下来,性价比并不

尽管成本高企、风险显著,但在行业竞争压力下,部分中小券商仍选择铤而走险。一位经纪业务人士坦言:“在监管明确规范前,尤其是一些中小券商为快速做大规模,与大V合作引流曾是普遍现象。”

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潜规则”式的合作已遭监管强力纠偏。记者近期采访北京、上海多地券商从业者了解到,行业已从此前的“流量冲量”模式,逐渐转向坚守合规底线的精细化运营。

“找大V引流开户已被严格规范,目前大幅收敛,”北京某券商经纪业务员工表示,“2021年后,监管明令禁止券商通过无资质大V进行开户导流并支付佣金。现在仅允许合规的内容合作,例如知识普及、风险提示,不得直接引导开户或悬挂专属链接,也不得按效果付费。”

当前,券商拓展线上客户主要采取多元化合规路径。沪上一中型券商网金部人士表示,主流方式是与同花顺、大智慧等第三方垂直财经平台进行渠道合作,核心考量是在合规前提下平衡获客成本、转化率与客户长期价值。华北某营业部经理则补充,其机构主要采取三种模式:与科技平台合作实现集约化运营、联合财经社区生产投教内容,以及采用“总部统筹、区域落地”的混合策略,核心是平衡效率、成本与合规。

与此同时,券商日益重视自有阵地建设,通过在官方App、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发布投教内容、新客福利,并结合短视频、直播等形式进行引流。这种自主运营模式优势在于客户归属清晰,且能基于数据持续优化。

成本对比也反映出模式变迁。华北地区某营业部经理透露,目前通过合规私域运营获取一个资产万元以上的有效客户,成本约为200至500元,集约化运营可进一步控本。相较之下,昔日依赖大V导流的成本显著偏高。

明确违规边界

压缩“灰色空间”

监管部门对券商与大V合作引流开户的态度一贯明确。2021年11月,证监会发布通报明确表示,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应停止相关合作

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时,不得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

在受访律师人士看来,此类合作可能涉及多项违规,对券商而言,是违规委托无资质主体招揽客户;对大V而言,若无相关资质却以分享之名行推荐之实并获利,则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若大V通过分享“秘籍”吸引大量粉丝跟风交易,同时自身控制账户进行反向操作(即“抢帽子”交易),利用信息优势人为操纵证券价格牟利,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当前,财经大V的导流行为呈现出隐蔽性强、取证难等特点。马宏伟指出,导流行为常以软性推荐、隐性合作形式,通过多个社交平台和私域流量进行,证据链追溯困难。此外,相关法律界定尚模糊地带,如何准确认定“金融推广”行为、如何明确利益披露标准,仍需进一步细化。

如何区分合理的投资经验交流与违规导流?马宏伟指出,关键在于识别是否存在以开户为目的的定向合作闭环。“如果前期有利益约定,内容具有明确引导性,并通过专属链接导流至特定券商,最后以开户结果结算费用,这就构成了违规导流,不因其外表是分享而改变性质。”

他建议从三方面破解困局:一是强化跨部门协同,运用技术手段监测并识别导流行为;二是压实平台责任,要求其对财经内容加强审核,并强制披露商业合作;三是完善法律框架,明确导流行为边界与披露要求,压缩“擦边球”空间。

结合近期监管部门对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等行为的整治态势,马宏伟判断,未来对财经大V金融导流的监管将呈现全面趋严、常态化和精细化趋势。

他建议,应进一步从源头规范券商与外部主体的合作,明确合作方资质、信息披露及宣传合规要求。对于委托无资质主体引流、未履行审查义务的券商,应依法追责,以形成有效震慑。

“无论形式如何翻新,监管秉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马宏伟提醒,投资者对网络上各类“致富秘籍”和开户推广应保持警惕,选择持牌机构及合规渠道,同时相关从业者应严守法律底线,避免踏入非法经营的雷区。

校对:王玥

制作: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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