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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动态周报 | 某券商因“飞单”收4张罚单

wang 2026-02-02 行业资讯
行业监管动态周报 | 某券商因“飞单”收4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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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 | 星期一

NEWS

监管动态周报

(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1日)

本周要闻

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上市公司座谈会

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反洗钱工作会议

01

本周金融监管政策概览

证监会

(一)1月30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做了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商业保险资金(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自行投资或者委托关联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作为单一投资人通过关联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股权投资计划投资)、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耐心资本作为战略性资源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同时,在规则上将该类投资者界定为资本投资者,将其他实业投资者界定为产业投资者。二是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坚持战略投资者应当持有上市公司较大比例股份,进一步明确战略投资者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 5%,可以根据持股比例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三是明确资本投资者的基本要求。在长期、较大比例持股和提名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基础上,要求资本投资者应当深入了解上市公司产业发展,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性资源,或者显著改善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市场资源整合或者增强核心竞争力。四是完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战略资源导入和整合的落实情况和效果。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要求。强调战略投资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最低持股比例、股份锁定期要求,避免代持股份、绕道减持等违规行为,损害制度公信力。六是完善相关文字表述。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于上位规则已有明确要求的,简化相关表述,进一步提升规则的通俗易懂。

(二)1月30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强行业透明度建设,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准则》共3章36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相同或相近的披露事项进行整合。二是根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不同功能定位,提出针对性、个性化披露要求。三是根据上位法规要求及行业实践,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简化、调整部分信息披露要求。四是授权基金业协会根据《准则》及信息披露活动制订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模板。

上交所

(一)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6年1月修订)》(2026年1月30日发布)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质量,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进行了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新增《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南,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交所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6号)同时废止。

(二)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1月修订)》(2026年1月30日发布)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质量,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进行了修订,新增《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南,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交所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上证函〔2025〕210号)同时废止。

(三)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交易业务》(2026年1月30日发布)

为了进一步发挥基金做市商功能,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进行了修订,调整了做市业务管理、做市业务评价等内容。修订后的指南现正式发布,并自2026年3月30日起实施。上交所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12月修订)》(上证函〔2024〕3519号)同时废止。

深交所

(一)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修订)》(2026年1月30日发布)

为了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进行了修订,现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不涉及《指南》前两章内容,新增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章节。深交所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证上〔2025〕5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证上〔2025〕53号)同时废止。

(二)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2026年修订)》(2026年1月30日发布)

为进一步优化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安排,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进行了修订,现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交所于2023年12月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21号)同时废止。修订后的《指引》共五章二十条,围绕流动性服务商的管理、流动性服务的业务规则、流动性服务的业务运作规范等作出针对性规定。此次主要修订内容为:一是明确大宗交易属于基金流动性服务的业务范围。二是允许基金流动性服务商使用流动性服务业务专用证券账户开展本所其他品种做市交易业务。三是调整流动性服务评价豁免的相关规定。

(三)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6年修订)》(2026年1月30日发布)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业务,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进行了修订,现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12月27日之前已经发行的公司债券不适用本指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深交所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1136号)同时废止。修订后的《专项品种指引》共12章127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置换前期出资用途的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完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相关要求,更新绿色公司债券绿色项目认定依据,优化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主体认定要求。

北交所

(一)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2026年1月30日发布)

为引导上市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北交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新增附件《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指南》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议题的风险与机遇、核算方法及披露内容。一是系统说明各议题涉及的主要风险与机遇,如生产运营中的环境合规风险、绿色技术应用带来的市场机遇等。二是提供披露数据的计算流程与方法,涵盖污染物排放量统计、综合能耗计算、水资源取用与消耗计量等,增强数据可比性与可靠性。三是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要点,包括排放物对周边社区与员工的影响、节能节水目标与实施进展、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等,推动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与透明度。

(二)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5年度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结果的公告》(2026年1月30日发布)

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细则》,对证券公司2025年度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现正式公告。

基金业协会

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发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及运作说明的公告》(2026年1月27日发布)

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部署,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选取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建立了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经第一届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专家工作组第一次会议评议通过,现正式发布。官网查询路径为:协会官网-服务大厅-我要查-产品查询-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页面下方提供文件下载链接。

中国结算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6年1月30日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工作部署,做好北交所增量上市公司代码切换优化工作,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一、调整代码切换时间。对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的,其代码由原上市前一交易日切换,调整为公开发行成功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切换,具体切换日期以发行人披露的公告为准。二、调整后,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切换所涉投资者业务、协助执法业务等相关办理安排。

02

本周行业处罚情况

(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处罚情况

上海证监局对JRJ证券上海虹口区飞虹路证券营业部、对葛某龙、沈某卿、张某英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处罚事由为:经查,营业部员工存在向投资者推介销售非JRJ证券(原HT证券)代销的产品,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反映出该营业部未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管理不到位。

海南证监局对WH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处罚事由为: 一、企业微信管理不到位。2018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对分支机构使用企业微信开展经纪业务统一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识别、监测分支机构使用企业微信开展经纪业务的风险,对分支机构营销行为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 二、营销费用管理不到位。公司对相关广告费用支出管理、分支机构人员营销活动费用管理存在不足。

黑龙江证监局对JH证券哈尔滨世茂大道证券营业部、对吴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处罚事由为:吴某作为JH证券哈尔滨世茂大道证券营业部的理财经理,在从事客户服务过程中,存在未诚实守信,提供虚假或误导投资者信息的行为,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员工在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中的违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在从业人员管理、客户服务方面合规有效性不足。

山西证监局对李某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处罚事由为:李某彬在DT证券大同新建南路证券营业部工作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借用客户证券账户从事证券投资的行为。 

(二)自律组织对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的自律监管情况

上交所对保荐代表人石某杰、严某辉采取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处罚事由为:在上交所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对国杰乾盛涉嫌股权代持事项进行核查的情况下,保荐人未能充分关注相关情况并进行深入核查,出具的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石某杰、严某辉作为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处罚情况

   无。

03

本周重要监管动态

(一)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上市公司座谈会

1月30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在北京召开座谈会,与部分境内外上市公司代表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参加座谈。吴清表示,证监会将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重要部署,加强对“十五五”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把战略需要和实践可能统一起来,把市场所需和监管所谋统一起来,高质量编制和实施好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吴清强调,要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全力巩固资本市场稳中向好势头,聚焦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提高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抓紧推出深化创业板改革,持续推动科创板改革落实落地,提高再融资制度便利性、灵活性和吸引力,促进北交所、新三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增强多层次市场覆盖面和辐射力,更加有力有效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服务“十五五”发展目标和金融强国建设。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之基,要专注主业、完善治理,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增强回报投资者能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来源:证监会官网

(二)证券业协会召开新一届信息科技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

2026年1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杭州组织召开信息科技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讨论认为“十五五”时期是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战略机遇期,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赋能和推动。证券行业信息科技工作肩负着促进行业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效能、重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使命,要坚持以自主可控技术底座为核心,推动前沿技术与资本市场基础设施深度融合,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优势、注入新动能。

来源:证券业协会官网

(三)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反洗钱工作会议

2026年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反洗钱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6年要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洗钱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反洗钱条线从严治党,坚持以高水平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二是全力做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工作,推进我国反洗钱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有序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制度落地实施,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四是切实提高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工作质量。五是建立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反洗钱监测分析能力。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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