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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亿“萝卜章”惊天骗局:当银行、券商沦为诈骗犯的“通道”,谁该承担最终代价?

wang 2026-01-28 行业资讯
4.89亿“萝卜章”惊天骗局:当银行、券商沦为诈骗犯的“通道”,谁该承担最终代价?
导语:一桩跨越12年、金额高达3.5亿(本息合计近5亿)的金融大案,在2026年初再次将金融圈推向风口浪尖。随着锦龙股份一纸公告,中山证券、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巨头悉数卷入。这不仅是一场关于钱的拉锯战,更是一场关于金融机构“通道责任”的终极审判。

一、 困兽之斗:米业老板与“内鬼”行长的豪赌

故事的起源,是一个典型而疯狂的信贷黑洞。
2013年,吉林通化聚鑫源米业的老板刘孝义深陷高利贷泥潭。为了翻身,他决定在期货市场进行“最后一搏”。然而,巨额的保证金成了拦路虎。
他找到了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汽车厂支行的行长助理张磊。张磊为了2000万的“好处费”,丧失了底线。他先是尝试正规授信,被光大风控驳回后,两人联手中介,策划了一场惊天“偷梁换柱”。

二、 连环套:5层嵌套,3.5亿资金的“隐形迁徙”

为了绕过光大银行的严密监控,这笔钱走了一条足以写进金融教科书的隐秘路径:
虚构存款(第一步):光大长春分行被张磊误导,认为自己在做一笔年化6.2%的“同业存款”,将3.5亿存入招商银行无锡分行。
定向投资(第二步):张磊通过伪造的光大公章,代表光大与招行签下《委托定向投资协议》,指令招行将这笔钱投向特定资管计划。
券商通道(第三步):招行无锡分行找到中山证券,设立“中山招商无锡1号定向资管计划”,将3.5亿全额注入。
银行委托贷款(第四步):中山证券再委托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向刘孝义的聚鑫源米业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
资金消失(第五步):资金到账后,刘孝义立刻支付了2850万的中介费与好处费,剩下的钱在期货市场迅速亏空。
这张网,将存款行、通道行、券商、托收行全部网罗其中。

三、 致命的“萝卜章”:招行员工的“重大过失”

本案中,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的员工侯某扮演了关键角色。
2014年5月,侯某前往长春面签协议时,其实已经发现了端倪:
印章不符:现场加盖的公章、法人章与光大长春分行预留的印鉴明显不符。
协助作假:面对如此严重的瑕疵,侯某非但没有向光大分行同业部核实,反而协助张磊起草了一份虚假的《情况说明》,编造了“印章磨损”的荒唐理由。
正是由于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配合,张磊才得以完成对3.5亿资金的非法侵占。

四、 法律博弈:最高法判“合同无效”后的生死局

这桩案件最戏剧性的反转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
上半场:光大银行本想通过《同业存款协议》要回钱,认为这是存款合同纠纷。
下半场(最高法裁定):2017年,最高院认为,这笔钱从一开始就是为了犯罪而流转的,《同业存款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结果:合同无效!光大的诉求被驳回。这意味着,光大不能简单地以“存款到期”为由要求还钱。
但是,合同无效不代表责任消失。2026年,光大银行改弦更张,以“侵权责任纠纷”再次发起进攻。

五、 2026新战局:通道方为何集体“连坐”?

根据锦龙股份(000712)最新发布的2026-05号公告,光大银行将矛头对准了所有的“通道方”:
招商银行:被控在面签、验印环节存在严重失职。
中山证券与平安银行:虽然在协议中声明“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但光大银行认为,作为持牌金融机构,这两家机构在3.5亿巨款流向一家明显存在经营风险的米业公司时,是否尽到了审慎义务?还是仅仅为了赚取通道费而“视而不见”?
索赔账单:
本金:3.5亿元
资金占用费:1.39亿元(已扣除返赃部分)
总额:4.89亿元

六、 结语:金融风控没有“免责声明”

这场长达十余年的拉锯战,实际上是监管与司法对“通道业务”的一次深度清算。
过去,很多券商和银行认为,只要签了“风险自担”协议,收钱做通道就没责任。但本案释放了清晰的信号:在刑事诈骗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明”或“过失”,都可能在十年后变成压垮公司的巨额负债。
中山证券等被告能否在长春中院的审理中全身而退?我们拭目以待。但可以确定的是,金融行业的“通道费”,越来越烫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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