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午10:00点左右,因为“不服从公司安排”,拒绝更换项目去异地,经思想工作未果后,邀请我等待HR的电话(绝对没有威胁的意思),经上层领导评估,该项目突然不需要那么多实习生了,且该项目人员冗余,每天仅工作到22:00,实习生多达5人,每位实习生的工资高达1200,如此高的负担使得公司的财务状况捉襟见肘,当日下午17:00左右已收到离职通知,下周必须离职(请你做个负责任的人,把手上的活做完再走),我“自愿”(绝对不是因为得不到)放弃实习证明(未满3个月)和实习工资(需要大领导签字申请,但是我拒绝更换项目让他不开心了,公司每月算一次工资,没到月底),以及报销费用(私吞了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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