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哲学与以色列哲学深度研究报告(二)—
19到20世纪的犹太哲学,硬是被康德、奥斯维辛和希伯来文本逼出了七条路。
科恩把犹太教做成理性宗教,说一神教不是形而上学教条,而是伦理任务。罗森茨维格直接掀了黑格尔的桌子,说上帝、世界和人不能被吞进一个体系。布伯接着讲,人跟世界有两种关系:一种是拿来用的“我-它”,一种是相遇的“我-你”。
列维纳斯更狠,他说西方哲学老想把别人收编进自己的体系。结果看到他者的脸,第一反应不是分析,而是“你不可杀人”。到了本雅明和阿多诺这儿,历史不再是进步的链条,而是灾难的堆积。阿多诺那句“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直接把调和的哲学判了死刑。
大屠杀之后,神学也得重新站队。有人说是上帝隐退了,得靠人自己担起责任;也有人甩出个“第614条诫命”:犹太人绝不能给希特勒死后胜利。
后来锡安主义建国,也分成了两派。一派想赶紧建个正常国家,另一派觉得得先搞文化教育。最绝的是布伯,他主张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共建双民族国家,结果在以色列建国后被边缘化了。
原文犹太哲学与以色列哲学深度研究报告(二)——犹太哲学两千年传统与以色列哲学当代维度的学术综述
收录于哲学知识整理
河南,3小时前,

研报速递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