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通报披露,部分证券基金公司在境外调研及人员管理中存在费用承担不规范、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相关案例涉及3家证券公司、2家基金公司,另有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监管措施包括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
通报显示,部分基金公司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组织的境外调研时,存在由券商承担专家咨询费、调研门票等费用的情形。个别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因私出国旅游产生的往返机票、酒店等费用,也由证券公司支付,涉嫌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另有个别证券公司高管在监管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检查,也被依法处理。
其中,代号G1的证券公司因高管不配合检查被依法从严监管谈话,公司副总裁兼研究所总经理胡某、研究所副所长孔某双双被约谈,并责令公司从严处分。
多方信息交叉印证,G1即完成研究业务整合不久的国联民生证券,胡某即胡又文,孔某即孔蓉。胡又文去年税前年薪107.36万元,却在上月突然辞去副总裁职务,仅保留研究所总经理一职,时间节点敏感。

图源:国联民生证券公告
由于监管尚未正式点名,目前更多的是合理猜测,不宜将其直接等同于监管已经公开认定的最终结论。
更受外界关注的是时间线。今年9月18日,国联民生公告称,胡又文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继续担任研究所总经理。公开报道援引公司人士说法称,此次调整与研究所将纳入财富管理子公司有关。
然而,此次监管谈话措施明确覆盖“副总裁兼研究所总经理胡某”,说明仅辞去副总裁职务,并未解除其研究所总经理身份,监管谈话依然覆盖其当时的高管身份。
截至目前,公开资料尚未显示监管部门已经撤销对胡某的监管措施,国联民生也未公开回应此次关于境外调研及高管不配合检查的具体问题。
这一事件真正暴露的,不只是一次差旅费用处理失当,而是机构内部审批、费用核算、调研留痕和廉洁从业管理未形成闭环。
对于券商研究所而言,组织境外调研并非不能开展,但机票、住宿、门票和专家费用由谁承担,行程是否与调研目的相符,都应留下完整、可核验的记录。
监管已经要求相关机构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交易佣金,也不能通过提高佣金分成、增加分仓派点或承诺交易量等方式变相补偿。未来,证券基金公司的境外调研将更强调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追责。
对国联民生证券而言,后续整改效果不能只看是否完成人事调整,更要看是否重新明确了费用边界、是否补上了审批和监督缺口,以及是否对相关人员作出与责任相匹配的内部问责。
境外调研可以“走出去”,但费用责任、业务流程和廉洁底线不能模糊。

研报速递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