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周券商情报速递(2026.09.21-2026.09.27)

券业行家,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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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周,监管批量公开财富管理条线罚单。两家券商因经纪业务管控存在重大缺陷、账户实名制落实存在重大过错、严重违反信息安全规定,拟被警告罚款并暂停新开证券账户3个月,多名责任人被罚或监管谈话。人事方面,德邦基金、兴银基金、浙商资管董事长变更。资本与经营端,德邦证券获批变更主要股东,贝莱德基金新获QDII资格,中证金牛注销基金销售许可证。诉讼方面,多家券商及资管子公司有劳动争议、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等案件将开庭。严监管与业务调整并行,行业仍在压力中寻找新平衡。
券商机构监管事项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财富管理/投行】经查,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管控不到位。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 的员工返还销售奖励;个别中后台员工兼职从事营销及客户服务;个别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人员开展IB业务并领取奖励。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第四十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5〕5号)》 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员工行为管控不严。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核查不力, 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3.债券承销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在个别公司债承销项目中,对发行人个别财务信息、在建工程进度及资产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9月20日,河北证监局对财达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6〕42 号)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5)
【财富管理】经查,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个别证券经纪人通过返还部分佣金提成方式向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个别员工向证券经纪人介绍客户并收受其提供佣金提成分成,反映出你营业部合规管控不到位。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九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一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9号、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2026年9月17日,厦门证监局对长城国瑞证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2026〕42号)
经查,张朝志在长城国瑞证券厦门厦禾路营业部担任证券经纪人期间,存在通过返还部分佣金提成方式向部分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2026年9月15日,厦门证监局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诚信档案。(〔2026〕38号)
经查,肖明在长城国瑞证券任职期间,存在违反内部管理规定向营业部证券经纪人介绍客户并收受其提供佣金提成分成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条第一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2026年9月15日,厦门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2026〕39号)
经查,吴一帅在长城国瑞证券厦门厦禾路营业部担任合规管理人员期间,存在向营业部证券经纪人介绍客户并收受其提供佣金提成分成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条第一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2026年9月16日,厦门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2026〕40号)
经查,黄春革在长城国瑞证券厦门莲前东路营业部担任证券经纪人期间,存在通过返还部分佣金提成方式向个别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2026年9月16日,厦门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2026〕41号)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财富管理】经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爱丹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岗位职责分离不到位,营业部营销、技术、账户业务办理岗位未有效分离。二是未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三是薪酬分配机制不完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2026年9月23日,吉林证监局对方正证券延吉爱丹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吉证监决〔2026〕26号)
姜洪国作为方正证券延吉爱丹路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2026年9月23日,吉林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吉证监决〔2026〕27号)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财富管理】经查,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桥北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员工在相关投资者未与公司建立客户关系、未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情况下,仍向其转发证券投资建议。二是个别员工客户招揽行为不规范,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三是营业部展业过程中,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未能充分识别合规风险。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9月15日,江苏证监局对国融证券南京大桥北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2026〕114号)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财富管理】经查,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是经纪业务管控存在重大缺陷,相关经纪类服务管理办法存在缺失,管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二是落实账户实名制存在重大过错,在异常交易核查过程中未有效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三是严重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相关风险隐患可能对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平稳运行产生较大影响,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等规定。江西证监局拟对国盛证券给予警告并罚款29万元;拟对匡文邦、吴蝶各罚款18万元;拟对陆修然罚款17万元;拟对刘国宁、卢果各罚款10万元;拟对周明来罚款8万元;拟责令国盛证券改正、暂停新开证券账户3个月(暂停期间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执委会委员、代行首席执行官董东先生通知,因非本公司事项,董东先生收到了江西证监局《监管谈话事先告知书》。江西证监局认定,董东先生作为时任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部和财富管理部的分管高管,对相关违规问题负有责任,拟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财富管理】经查,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执行人员任职、执业管理有关监管规定,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二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的规定。三是未全面履行经纪业务管理职责,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四是对华源证券温州锦绣路证券营业部及从业人员合规管理缺失,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罗迪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2026年9月9日,浙江证监局对华源证券浙江分公司、罗迪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财富管理】经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汤家桥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证券经纪人培训、执业地域范围、回访方面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六条第三款、第十六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二是为客户不正当交易活动提供便利,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2026年9月14日,浙江证监局对金元证券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陈宣义作为金元证券温州汤家桥路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合规内控不完善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9月14日,浙江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期货】经查,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是经纪业务管控存在重大缺陷,相关业务规则存在疏漏,同时违反自身业务规则开展相关经纪业务,违规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二是落实账户实名制存在重大过错,在异常交易核查过程中,未有效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三是严重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相关风险隐患可能对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平稳运行产生较大影响,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三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7号)第二十四条、(证监会令第197号)第二十五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2号)第三十一条,《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三十六条等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9万元罚款;拟对周乐峰、梁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拟对丁军、邓纲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9万元罚款;拟对邱玉强给予警告并处以18万元罚款。
同时,因湘财证券存在与经纪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落实不到位、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不到位、对员工廉洁从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湖南证监局拟对湘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新开证券账户3个月(暂停期间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的监督管理措施;拟对周乐峰、邱玉强、丁军、邓纲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财富管理】经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合规管理不到位,分公司在制度执行、合规考核、合规培训等方面存在缺陷;二是投资者异常交易回访不到位。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三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6年9月17日,四川证监局对浙商证券四川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6〕63号)
经查,林雪霜任职浙商证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分公司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投资者异常交易回访不到位等问题,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三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任职原浙商证券成都董家湾北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营业部存在反洗钱重大事项临时报告不到位、合规培训留痕不实等问题,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条的规定。作为分公司、营业部时任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26年9月17日,四川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6〕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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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经查,陈少丽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一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十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2026年9月15日,深圳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26〕178号)
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
【财富管理】经查,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财咨道)存在以下问题:公司管理方面,个别人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前即从事营销活动,企业微信管理不当,未按规定报告设立子公司事项,证券投资顾问相关制度机制不完善。营销宣传方面,存在夸大、误导性、承诺收益情况,个别无资质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个别短视频未注明所在机构名称和主播姓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未充分了解客户信息,销售产品与个别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产品及服务管理方面,将相同产品以不同价格销售给不同客户,呼入客服坐席电话存在未接听、未留痕情况。廉洁从业方面,未按要求报告廉洁从业报告,个别抖音账号接受直播打赏。2026年9月24日,辽宁证监局对财咨道采取责令改正、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6〕10号)
张斌作为财咨道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2026年9月24日,辽宁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6〕11号)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
【期货】经查,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未及时开展董事换届选举,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四十条的规定。二是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存在不足,风险测评环节未审慎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存在个别客户经理指导客户填写风险测评问卷的情况,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的规定。三是部分互联网营销内容发布前未经公司统一审核通过,对互联网营销第三方机构尽调不充分,与互联网营销第三方机构签订的书面协议内容未涵盖全部合作事项,反映出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四是对投资对象和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及入库审批管理不规范,投资经理与交易执行岗的岗位隔离不到位,个别投资经理直接参与债券交易询价工作,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9月18日,江苏证监局对国联期货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6〕118号)
徐炜中作为国联期货总经理,分管经纪与财富管理总部、资产管理总部、网络金融部等部门,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2026年9月18日,江苏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6〕117号)
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
【期货】经查,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整改要求不到位,反映出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廉洁从业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八条的规定。2026年9月15日,广东证监局对先锋期货广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3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责令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并提交整改报告;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暂停分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暂停期届满后将视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前,不得新增开户。(〔2026〕120号)
戴锋作为先锋期货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2026年9月15日,广东证监局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2026〕121号)
券商机构涉诉事项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19日开庭审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诉王*劳动争议案,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73981号。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9日开庭审理蒋**诉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0110民初9912号。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1月9日开庭审理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郑**劳动争议案,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62562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9日开庭审理范**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23161号。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9日开庭审理刘**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大华一路证券营业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0107民初12913号。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金融法院拟于2026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74民终2034号。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曹*诉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33939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8日开庭审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田*劳动争议案,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90733号。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9月29日开庭审理郑**诉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光证资管)劳动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01民终16119号。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20日13:45开庭审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杨**劳动争议案,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23900号。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9日开庭审理吴**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18327号。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金融法院拟于2026年12月9日开庭审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中青世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案号为(2026)沪74破2号。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10月9日开庭审理曹**诉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丹巴路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0107民初2101号。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9月29日开庭审理房**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81018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9月30日开庭审理苏**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乐路证券营业部劳动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0104民初19693号。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上海金融法院拟于2026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深圳前海山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派特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诉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权、股份纠纷案,案号为(2026)沪74民初1099号。
券商机构人事变动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尉迟平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尉迟平女士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德邦证券副总经理、德邦基金董事长;曾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市场部相关职务,并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同日,张騄因工作调动离任德邦基金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另有任用;张瑾因工作调动离任德邦基金总经理助理,另有任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执行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刘秋明先生已于2026年9月18日辞任。2026年9月22日,光大证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长赵陵先生代行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同意由公司董事长赵陵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新任总裁、法定代表人任职之日为止。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张鹏因工作调整离任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新任国新国证基金总经理,并代任督察长。张鹏曾任北京证监局机构一处主任科员、银河金汇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副总经理级),2018年3月入职国新国证基金(原华融基金),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此前任国新国证基金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督察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项目法定持续督导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由于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需要对相关事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近日,国联民生证券收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雪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组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决定由本次重组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肖闻逸女士、李骏先生、周济先生、孔乐骏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上述变更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委派的本次重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为肖闻逸女士、李骏先生、周济先生、孔乐骏先生。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赵诣新任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诣曾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14年7月至2022年3月历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等。2022年3月加入泉果基金,现任泉果基金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经理。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提名樊功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委任侯琋文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黄伟超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理人职务。
樊功生,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樊功生先生自1986年9月至1987年6月任纽约市立大学商学院(Baruch)助理教授。自1987年9月至2008年8月先后任职于摩根大通、雷曼兄弟、法国巴黎银行、荷兰银行(ABNAMRO)、德国德雷斯特银行(Dresdner)等全球投资银行,负责公开市场投资和交易工作。自2008年9月至2015年6月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对收益投资部总监,负责全球公开市场投资业务;专项收益投资部总监,负责全球直接投资业务;中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任泓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Ortus Capital)总经理,负责对冲基金管理及开发业务。自2017年2月至2024年3月,任美国拉扎德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区主管、资深顾问。樊功生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取得学士(主修数学)学位;于1983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数学硕士学位;于1986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数学博士学位。
侯琋文女士现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监,于上市公司之公司秘书及合规事务范畴拥有丰富经验。侯琋文女士为英国公司治理公会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士,并持有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专业资格。侯女士持有英国国立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英国及香港法律学士程度文凭(专业共同试)和荣誉法律学士学位以及香港城市大学专业会计与企业管治理学硕士学位。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2日,董晓亮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德良因工作调整离任兴银基金董事长。董晓亮现任华福证券首席战略官、兴银基金董事长、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熊志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熊志钢先生,现年49岁。2026年9月起任招商证券职工代表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5年8月至今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合规总监。2022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合规总监。2017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成本经理,深圳证监局干部、副处长、副主任,招商资管筹备组成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招商证券稽核部总经理、招证投资监事、招商资管监事。熊志钢先生分别于2000年6月、2007年7月获得南开大学审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分别于2001年11月、2001年11月、2004年5月、2004年12月获得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授予的中国内部审计师资格、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授予的国际内部审计师(CIA)资格、中国财政部授予的中级会计师职称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熊志钢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A股股票约100,011股。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楼小平新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盛建龙因工作调整离任浙商资管董事长、总经理。楼小平现任浙商证券副总裁、浙商资管董事长、总经理。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彭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券商机构股权变动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0日,证监会核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核准山东省财欣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财欣投资)成为德邦证券主要股东,对财欣投资依法受让德邦证券420,681,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0%)无异议。德邦证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财欣投资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支付相关受让款后,德邦证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付款凭证报送公司住所地证监局。(证监许可〔2026〕2575号)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于2026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321,0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593,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截至2026年9月22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中国信达未减持公司股份。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券商机构经营动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分支机构:
企业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负责人:任建军
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成立日期:2026-09-22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对外投资:
被投资企业:大连铧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比例:100%
认缴出资额:10万元
更新日期:2026年9月25日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证监会核准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证监许可〔2026〕2540号)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北京证监局公告:注销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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