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博文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魏博文,男,199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8 年 6月至2021年6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21年7月至2025年10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25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证券代码:300964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2债券代码:123268
债券简称:本川转债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一、财务负责人离任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董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2026 年4月2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为满足监管要求及规范履职,公司财务负责人董超先生特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其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超先生原定财务负责人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12月29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董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超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付双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付双艳女士具备任职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博文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魏博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9号
联系电话:0755-23490987
传真:0755-23490981
电子邮箱:security@allfavorpcb.com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付双艳,女,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0月至2026年4月就职于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2026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财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双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魏博文,男,199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8 年 6月至2021年6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21年7月至2025年10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25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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