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小编
8月21日,北京证监局公布《关于对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潘建忠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乔军文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在证券发行保荐个别项目中,存在函证程序执行有瑕疵、对销售收入真实性核查不充分、对发行人信息系统核查不到位、持续督导履职不审慎等情况。潘建忠、乔军文作为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新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北京证监局决定认定潘建忠、乔军文为不适当人选,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2个月,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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