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一张专项成绩单,改变券商做并购的方式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证券公司下发《关于开展2026年证券公司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能力专项评价的通知》,启动年度评价。评价结果将供证券公司分类监管使用。
这项评价看似针对券商,实际连接着上市公司并购服务的供给端。
券商是否配置资深团队、能否识别具有产业价值的项目、是否具备交易设计与撮合能力,都会影响交易落地。
最值得关注的信号是:典型案例占总权重50%,高于经营业绩和专业力量;服务科创及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入围案例,单项基础赋值也更高。监管评价已经把“做了多少项目”与“做成了什么项目”同时放上秤盘。
一、并购政策已经铺路,现在开始考中介能力
本次专项评价是并购重组政策连续落地后的配套动作。
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即市场所称“并购六条”,明确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并购,鼓励产业整合,提高监管包容度,并提升交易效率。
“并购六条”同时单列一项要求: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引导证券公司发挥交易撮合和专业服务作用。
此后,监管规则继续完善。2025年5月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引入股份对价分期支付、重组简易审核程序、私募基金锁定期“反向挂钩”等安排,“并购六条”的主要制度措施由此全面落地。
市场活跃度随之提升。证监会在2025年5月披露,“并购六条”发布以来,上市公司累计披露资产重组超过1400单,其中重大资产重组超过160单;已实施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超过2000亿元,为上年同期的11.6倍。
交易工具更灵活、审核效率提高之后,约束项目质量的重要变量随之转向中介机构。
本次评价的政策位置很清楚:制度端负责打开空间,专项评价负责推动券商把人员、行业研究和交易能力真正投向并购业务。
二、50%、30%、20%,三组指标分别考什么
评价范围限定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重组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的沪深北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和上市公司收购项目,证券公司按母子公司合并口径参评。只统计“已实施完毕”项目,意味着评分更重视可验证的落地结果,而非停留在公告、预案或签约阶段的项目储备。
第一部分是典型案例,权重50%。
每家证券公司最多申报5个案例,经专家评审确定入围项目。服务科创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入围案例每个赋值15分,其他入围案例每个赋值10分;入围后还将结合专家投票进一步赋分。
典型案例占据半壁江山,且科创项目获得更高赋值,是整套指标中最明确的导向。它鼓励券商寻找有产业升级意义、能够形成示范效应的交易,而非单纯追逐大额项目。
第二部分是经营业绩,权重30%。
评价分别考察重大资产重组和上市公司收购项目的业务收入、重组金额与重组家数,三个维度各占10分;得分按照各公司与排名首位券商对应数值的比例计算。收入体现商业化能力,金额反映服务大型复杂交易的经验,家数则衡量业务覆盖和持续交付能力。
第三部分是专业力量,权重20%。
指标关注证券公司是否设立专门的并购部门或团队,以及投行条线中担任过两个及以上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人员数量。该设计把组织建设和成熟人才直接纳入评分,避免券商仅在市场升温时临时拼凑项目组。
评审专家来自证监会相关部门、沪深北交易所和证券公司。最终评分与排序将向券商反馈,并报送证监会。
三、业内为何把它视为券商投行转型的“指挥棒”
外部解读普遍关注两个层面。
其一,评价结果与分类评价体系发生连接。
2025年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将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并明确通过专项评价强化证券公司功能发挥。
分类评价会影响监管资源配置、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以及部分业务安排,因此专项成绩具备实际约束力。
其二,评价结构正在修正传统投行的规模偏好。
若只按收入和交易金额排名,客户基础雄厚的头部券商天然占优;本次评价把典型案例放到50%,又把专门团队和成熟主办人纳入20%,使行业研究、方案设计、撮合执行和人才沉淀都成为竞争要素。
不过,“评价必然导致中小券商出局”的判断过于简单。
经营业绩仍采用相对头部机构的比例计分,规模差距确实存在;但案例质量权重更高,中小券商仍可依托区域产业资源或细分行业能力,争取具有示范性的项目。
评价更可能加速券商形成两类路径:综合型机构建设全链条服务能力,特色机构深耕少数产业与区域。
四、对市场的真正影响,将落在项目选择与交易质量上
首先,上市公司的并购顾问选择将更看重可验证的项目经验。
获得高分需要已完成交易、典型案例和成熟人员共同支撑,券商很难再仅靠牌照与渠道证明能力。上市公司在遴选财务顾问时,也会更关注其行业覆盖、估值定价、交易结构、监管沟通及交割执行记录。
其次,科创并购的服务供给有望增加。
科创与新质生产力案例的赋值更高,会推动券商加强半导体、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行业研究和项目储备。但加分不等于放松质量要求。技术真实性、商业化前景、估值依据、整合方案和信息披露仍决定交易能否完成。
再次,券商内部资源可能向并购团队倾斜。
专业力量占20%,会提高专门团队、资深财务顾问主办人和行业专家的组织价值。对于此前高度依赖IPO业务的投行条线,并购重组有望从补充业务转为需要长期投入的能力板块。
最后,市场评价标准将从“公告刺激”转向“实施效果”。
统计以已实施完毕项目为边界,典型案例强调示范性,能够抑制只重签约、不重交付的倾向。
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而言,最重要的变化并非并购数量一定快速增长,而是券商投行更有动力筛选有产业逻辑的标的、设计可执行的方案,并推动交易从公告走到交割。
这也是专项评价最终要传导到市场的一层价值。
免责声明:本文仅作信息分享,不对文章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等负责,读者依据文章内容行动产生的风险与后果自行承担。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欢迎读者在评论区积极探讨!
咨询并购交易撮合及相关合作事宜,请添加复金汇并购研究院企业微信:


研报速递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