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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爆:6大券商行贿案曝光——从IPO到债券承销

wang 2026-06-13 行业资讯
惊爆:6大券商行贿案曝光——从IPO到债券承销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重磅通报6起券商从业人员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覆盖了IPO承揽、债券承销、产品合作等核心业务环节。包括投行MD行贿245万拿IPO项目,到券商党委书记组团行贿,再到债券业务砸300万“买”份额等。

一、6大典型行贿案细节

案例1:IPO承揽行贿245万,投行MD被判缓刑

涉事主体:某头部券商投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王某某

案情经过:为独家承揽拟上市公司IPO独立财务顾问业务,王某某多次向该公司时任总经理行贿,累计金额245万元。

判决结果: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案例2:债券承销砸300万,抢项目直接“买通”财务总监

涉事主体:A券商投行融资部职员刘某

案情经过:2015-2016年,为承揽T市某集团公司债发行项目,排除同行竞争,刘某某1向该集团财务总监行贿300万元,成功拿下债券承销权 。

判决结果: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48万元。

案例3:券商党委书记带队行贿,结构化产品藏利益输送

涉事主体:F券商(含党委书记兼总经理胡某、债券销售总经理陈某某等4名高管)

案情经过:2010年起,为与D银行合作发行结构化理财产品,陈某某等人向银行高管输送利益,分配400万+1200万元次级份额供对方低价购买,变相行贿。

判决结果:陈某某数罪并罚(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万元;其余高管均被追责。

案例4:债券分销“牵线行贿”,从犯免罚但留案底

涉事主体:B券商员工刘某2

案情经过:债券承销中,明知他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关系拿优质债券份额,仍协助牵线搭桥、传递利益,构成行贿共犯。

判决结果:从犯、认罪悔罪,免予刑事处罚,但行贿罪案底终身留存。

案例5:城投债发行行贿,向市政府副秘书长输送利益

涉事主体:H券商职员关某某 

案情经过:承揽地方城投债发行业务时,为感谢市政府副秘书长协调资源、打通审批环节,多次行贿,金额较大。

判决结果: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6:营业部负责人行贿,借咨询公司利益输送

涉事主体:I券商重庆营业部负责人代某某 

案情经过:控制3家空壳公司,为承揽地方企业融资、财务顾问业务,向企业高管行贿,通过空壳公司走账,掩盖行贿痕迹。

判决结果: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重刑 。

二、行贿三大高发环节

1. IPO承揽:僧多粥少,投行不惜重金买项目,承销费动辄数千万,行贿成本占比极低;

2. 债券承销(城投债/产业债):国企、城投项目体量大、利润稳,是券商必争之地,行贿成“潜规则”;

3. 金融机构合作:银行、信托等渠道资源稀缺,用理财产品、收益分成绑定合作,本质是利益交换。

三、四大隐蔽行贿套路

1. 现金直送:直接给高管现金,无转账记录,难追溯(如245万IPO案);

2. 隐性利益输送:理财产品次级份额、低价购房、子女留学赞助,表面“合法”,实则行贿;

3. 空壳公司走账:把行贿款包装成咨询费、服务费,通过关联公司转账,掩盖痕迹;

4. 中间人牵线:不直接接触受贿人,找第三方搭桥,降低暴露风险,但共犯身份难逃追责。

四、为什么券商行贿屡禁不止?

1. 利益驱动极强:IPO承销费可达项目募资额的3%-8%,债券承销费1%-3%,一单利润抵普通员工十年薪资,高收益放大冒险冲动;

2. 行业竞争内卷:券商同质化严重,投行、债承业务“拼关系”大于“拼专业”,合规执业者难拿项目,劣币驱逐良币;

3. 内控形同虚设:部分券商制度挂墙上、执行走形式,高管带头违规,风控、合规部门成摆设;

4. 侥幸心理作祟:认为行贿隐蔽、难被查到,过往案例追责轻,“法不责众”心态蔓延 。

五、监管零容忍,行贿不再是“小事”

(一)惩戒力度空前

1. 刑事追责:行贿罪最高可判10年,罚金百万级,案底终身留存;

2. 行业禁入:中证协将行贿人员纳入黑名单,终身禁入证券行业;

3. 公司追责:涉事券商被评级降级、业务限制、罚款,声誉崩塌,影响后续展业 。

(二)监管信号明确

此次中证协集中通报6起行贿案,是落实证监会资本市场行贿行为综合惩戒机制的重要举措,释放3大信号:

1. 全覆盖:IPO、债承、机构合作、地方业务全链条严查,无死角;

2. 零容忍:不管是普通员工、高管还是党委书记,行贿必查、查必追责;

3. 强震慑:以案为鉴,倒逼券商强化内控、员工敬畏合规,破除行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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