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系”造假案余震不断。作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近日收到监管罚单,罚没金额合计逾4300万元,财务顾问业务许可被暂停6个月。事实上,“东旭系”还涉及债券欺诈发行,规模共计35亿元,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融证券是否也应承担“看门人”职责?

东旭光电欺诈发行股票,这家券商被罚没逾4300万元
4月15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天3;证券代码:400174.NQ)发布公告称,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罚单与东旭光电(000413.SZ,已退市)欺诈发行有关。
经查,2015年至2019年,东旭光电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虚增收入共计167.6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共计56.27亿元;2015年至2022年,东旭光电以原材料采购等名义,向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发生金额共计205.44亿元。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公告文件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符合发行条件,骗取发行核准,存在欺诈发行。
作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出具的多份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在财务顾问阶段制作、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上市保荐书》《持续督导总结报告》等文件,以及在承销阶段制作、出具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
同时,中天国富证券在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对东旭光电部分重要财务数据、重大销售和采购情况、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进行审慎核查,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未对重组标的业绩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审慎核查。
例如,中天国富证券抽取的多份销售合同未包含设备附件清单,部分合同内容存在明显逻辑矛盾,如销售1套设备和3套设备的设备清单完全一致,部分供应商注册地址极其相近、门牌号紧邻。对上述明显异常情况,中天国富证券未保持合理关注,尽职调查流于形式。
再如,四川旭虹是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的标的资产之一。2018年度,四川旭虹与多名客户开展虚假交易,虚增收入合计1.34亿元。持续督导期间,中天国富证券在对四川旭虹销售情况真实性的穿行测试程序中,未获取货物物流运输单,且获取的部分销售合同无收货地址、收货地址明显异常。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河北证监局决定:对中天国富证券财务顾问业务行为,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83.02万元,并处以1415.09万元罚款,暂停财务顾问业务许可6个月;对其承销业务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47.17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总的来看,中天国富证券此次被罚没金额合计逾4300万元。
陈东阳、张瑾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主办人,本次一同被河北证监局给予警告,各罚款4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信息,陈东阳保荐过两个IPO项目,撤否比率为100%,其中一家公司两次申报均以撤回告终。协会公示的中天国富证券从业人员中未搜索到“张瑾”相关信息,而粤开证券(830899.NQ)有一名叫做张瑾的保代,其在中天国富证券任职期间曾保荐一单创业板IPO项目,但审核未获通过。
同样受“东旭系”等财务造假案影响,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财政部依法暂停经营业务1年,并被罚没2.5亿元,详见我们近期发表的《标准意见“闭眼”出,知名会计所“凉凉”,有上市公司换所不换人》。
“东旭系”欺诈发行35亿元债券,主承销商是否应担责?
事实上,除了股票存在欺诈发行,“东旭系”还涉及债券欺诈发行相关行为。
河北证监局查明,东旭集团在发行“18东旭01”“18东旭02”的申请文件、公告文件中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符合债券发行条件,骗取发行核准,存在欺诈发行,发行规模共计35亿元。
在“18东旭01”“18东旭02”债券发行中,国融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了上述债券发行的主要中介职责。
“18东旭01”“18东旭02”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国融证券尚未因东旭集团债券发行项目受到监管。此前,国融证券曾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行为。
2025年8月,国融证券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查,在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的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及受托管理工作中,国融证券对三鼎控股收购金华市伟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达置业)相关事项尽职调查不到位,未勤勉尽责对有关重要报表项目履行审慎核查和必要的复核程序。
三鼎控股将不符合企业合并条件的伟达置业纳入2016年、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分别虚增2016年、2017年合并报表总资产18.65亿元、18.73亿元,各虚增净资产11.82亿元,导致“17三鼎01”“17三鼎02”“17三鼎03”“17三鼎04”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2017年公司债券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上述债券发行中,国融证券担任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此外,2023年1月,国融证券因债券业务存在两大违规问题被内蒙古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一是公司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中,个别项目未对发行人抵押备案程序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未持续跟踪并及时督导发行人披露与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的重大事项。二是公司债券业务整体风险管控存在不足,个别项目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内核机制执行不到位。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25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2025年共有93家券商参与评价,A类券商有12家、B类有66家、C类有15家。其中,国融证券评级为B类,中天国富证券评级为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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