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推行"末位淘汰"新规?收到读者爆料,某券商正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拟通过投票表决一项新的员工合同条款。主要变动为:员工在一年考核期内,如果KPI考核得分低于60分,将被视为不胜任工作;若连续两年出现这种情况,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但仅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员工因患病或工伤导致无法胜任工作,同样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一个月工资的规定。注:这难道是变相的强制末位淘汰?据了解,部分汽车行业大厂确实采用类似机制,连续多次考核不达标,就促使员工主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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