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加入亿拓客·流量大师 撬动财富之门!!!

50岁被强制退休,女员工索赔95万!券商:你是非管理岗,法院判了

wang 2026-04-11 行业资讯
50岁被强制退休,女员工索赔95万!券商:你是非管理岗,法院判了

一、10年老员工突然被告知"到龄退休"

2024年4月25日,某证券公司员工周女士(化名)收到了一封来自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邮件。

"周姐,您将于2024年6月13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限,请提交相应文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

周女士愣住了。她今年50岁,但自认为属于"干部身份",应该55岁退休。

周女士的履历:
- 2013年7月入职某证券公司关联企业,担任管理岗位
- 此后在集团内多家关联公司工作,均为管理岗位
- 2023年6月调入某证券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岗位:承揽岗位
- 累计工作年限:10年11个月

"我一直是干部身份,档案里都有记载,怎么能50岁就退休呢?"周女士不服。

她向公司提出异议,但公司态度坚决:根据《员工退休管理规定》,周某所在岗位为承揽岗位,属于非管理岗,女非管理岗年满50周岁应当退休。

2024年6月13日,公司以周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了双方劳动关系。

周女士在签收确认声明中写道:"本人不认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二、95万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2024年,周女士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

1. 确认双方于2013年7月15日至2024年6月13日存在劳动关系
2. 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950,823.5元
3. 支付业务激励奖金35万元

仲裁委驳回了周女士的全部请求。

周女士不服,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三、法庭上的交锋:管理岗还是非管理岗?

庭审中,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周女士的岗位性质如何认定?

周女士的主要观点:

1. 干部身份应55岁退休
周女士为北京市城镇户口,拥有教育部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属于国家干部身份。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女干部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2. 实际从事管理岗位
周女士提交了大量证据,包括公司内部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薪资结构表等,证明其岗位职责中包含管理职能。

3. 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
周女士2013年至2024年期间在不同关联公司工作,均因集团内部调动,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10年11个月。

公司的主要抗辩:

1. 岗位性质以合同约定为准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周女士岗位为"承揽",根据公司《员工退休管理规定》,承揽岗位不属于管理岗位。

2. 公司制度已公示
《员工退休管理规定》已通过OA系统公示,周女士在劳动合同中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 退休前岗位为非管理岗
周女士所在二级部门为资管业务四部,其并非部门负责人,无管理职能、无下属,属于非管理岗。

四、法院的"穿透式审判":岗位性质的认定标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1. 退休年龄按现岗位确定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七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2. 管理岗与非管理岗的区分
法院查明,目前国家各类规范性文件中针对退休条件中所指"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没有准确定义或列举式定义。实践中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从事岗位是否具有管理性质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架构等文件中规定也可以。

3. 周女士岗位为非管理岗
周女士入职某证券公司后为承揽岗位,结合公司《员工退休管理规定》中关于管理岗位的规定(公司二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及职级为SVP及以上的专业序列人员为管理岗),该岗位并非管理岗位。

周女士虽表示文件发出时其尚未入职,但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周女士承诺对公司通过OA办公系统公示等方式公示的规章进行阅读并遵守,公司亦提交证据证明上述文件的公示情况,故上述规章对周女士具有约束力。

4. 业务激励奖金不予支持
周女士主张的项目奖金发生在2020年,当时其与某证券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且所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公司对该笔奖金负有支付义务。

一审判决:驳回周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周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五、二审维持原判:法定退休年龄的认定标准

202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

1. 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按干部、工人身份认定,而应根据管理岗、非管理岗区分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女职工退休年龄为: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2. 对管理岗及非管理岗的区分,目前尚无规范性文件予以确定
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从事的岗位是否具有管理性质进行约定,如果既无劳动合同约定,亦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架构等文件规定,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3. 周女士在某证券公司从事的岗位系非管理岗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周女士的岗位为承揽岗位,根据公司《员工退休管理规定》中关于管理岗位的规定,可知该岗位并非管理岗位。

六、金律思解读: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规则

作为金律思律师团队,我们处理过大量劳动争议案件。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1. 干部身份不等于管理岗位
很多女职工认为自己有"干部身份"就应该55岁退休,这是误解。根据现行规定,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按干部、工人身份认定,而是根据管理岗、非管理岗区分。

2. 岗位性质以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为准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岗位性质,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管理岗有明确规定,一般以这些文件为准。

3. 公司内部调动的工作年限计算
如果劳动者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在关联公司之间调动,且非因本人原因,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这与退休年龄的认定是两个问题。

七、给你的三个关键提醒

1. 入职时明确岗位性质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岗位性质的约定。如果对"管理岗"或"非管理岗"有异议,应在入职时提出。

2. 关注公司规章制度的公示
公司关于退休年龄的规章制度通常会通过OA系统、公告栏等方式公示,员工应及时关注并了解。

3. 对退休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如果公司对退休年龄的认定有异议,应在退休前及时提出,并保留相关证据。

八、金律思团队:穿透金融违法结构,守护资产安全

金凡律师,金律思团队创始合伙人,十八年党龄的专职律师,资本市场及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交易所、头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有丰富的金融机构管理和办案经验。

金律思团队核心能力:
- 劳动争议处理:在劳动合同纠纷、退休争议等案件中维护劳动者权益
- 岗位性质认定:协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岗位性质,避免争议
- 合规咨询: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合规咨询,防范法律风险

如果您面临:
- 退休年龄争议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用工合规问题

请私信留言"劳动争议"或"退休纠纷",获取金律思团队专业诊断。

(本文来自真实案件,人物均为化名。文中观点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

转发提醒:退休年龄有规定,管理非管理要分清。入职合同看仔细,争议及时提异议!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