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风证券(601162)再次遭遇监管重击。2026年3月13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同时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及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55亿违规占用”尘埃落定、“永安林业股权延迟披露”浮出水面——密集落地的监管动作,使得这家券商的合规内控问题持续处于市场聚光灯下,股民索赔条件也已具备:受损投资者可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通过右侧“股民索赔”菜单加入索赔。
55亿元违规占用案尘埃落定,董事长、副总裁遭终身禁入
根据天风证券公告,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20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为原第一大股东当代集团违法提供融资,且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的关联交易。监管部门经核查发现,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累计向股东提供融资支持55.02亿元,向其他股东的关联人融资租赁违规融资5亿元,为另一股东的关联人提供3亿元资金。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均未在当年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信息披露遗漏。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天风证券被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余磊、时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许欣等多名高管被警告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从5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其中余磊和许欣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处罚与此前2月13日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一致,标志着相关监管程序已全面完结。
有媒体报道指出,本次处罚直指天风证券原民营股东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系对2020年至2022年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理。监管部门对各责任人的责任认定清晰,处罚与知悉参与违规、在相关文件签字直接相关。
“永安林业案”收到事先告知书,总裁同时领罚
同日,天风证券公告称,因涉嫌福建省永安林业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21年12月31日,天风证券通过司法裁定获得永安林业12.29%的股权,但迟至2022年2月23日才向永安林业发出《告知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天风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公司总裁王琳晶给予警告,并处140万元罚款。
公司公告表示,此次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业务经营受到实质限制,内控问题被同步责令整改
除行政处罚外,天风证券及其子公司还因多项内控合规问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推介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违规与武汉当代天信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协同开展业务、违规销售私募投资基金、经营决策不审慎、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未有效控制风险等问题。此外,公司还存在2022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个别研究报告制作和发布不规范、个别投资银行类项目执业不规范、组织架构与私募基金业务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对于密集落地的处罚,天风证券多次公告表示,公司诚恳接受监管处理,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相关处罚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据报道,自2023年湖北省属唯一金融服务类国企宏泰集团入主后,天风证券已将解决历史问题与构建未来能力同步推进,加速风险出清。有接近公司的人士表示,从2023年起,公司已不再受此类历史问题牵制,经营重心全面转向合规建设与业务发展。
受损股民索赔窗口开启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天风证券股东户数超过50万户。
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正式落地,因天风证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其索赔事宜已具备相应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结合公司收到的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符合以下区间条件的投资者可关注索赔事宜:第一类是在2025年11月2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1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第二类是在2026年2月13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2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在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持续推进、证券行业进入全面从严监管阶段的背景下,投资者积极维权既是保护自身利益,也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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