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高管收400万港元贿赂,遭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在代号“Fuse”的联合行动中,两家证券公司和一家对冲基金管理公司共有六男两女被带走调查,其中券商高管涉嫌收受400万港元贿赂,提供机密信息帮助对冲基金做空获利3.15亿港元
文|《财经》特约撰稿人 成孟琦
编辑|郭楠 陆玲
3月12日,香港证监会与廉政公署联合公告称,在3月10日及11日展开代号“Fuse”的联合行动,打击涉嫌内幕交易及贪污行为,与两家证券公司与一家对冲基金管理公司及高管有关。调查显示,券商高管涉嫌收受400万港元贿赂,提前泄露股票配售信息帮助对冲基金做空获利3.15亿港元。
据悉,国泰君安国际股权资本市场部主管潘举鹏被廉政公署人员带走协助调查,成为此次行动中最受关注的涉案人员。消息人士曾透露,潘举鹏系从家中被带走,可能与其个人涉嫌内幕交易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关。公开资料显示,潘举鹏于2015年8月17日入职国泰君安,此前曾在摩根大通及中信证券实习,2023年12月21日升任国泰君安国际证券负责人员(RO),在香港证监会的执业编号为BFU374,目前担任股权融资部门负责人。3月12日盘前,国泰君安国际在港交所发布正式公告称,3月10日香港证监会与廉政公署到访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执行搜查令,一名非董事会成员雇员因涉及调查被廉政公署拘留。公司已于当日即时暂停该雇员的所有营运、执行职务及权力。国泰君安国际在公告中强调,公司整体业务及运营,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所有业务板块,均维持正常开展;公司财务稳健,各项经营活动合规有序稳定进行。“今天中环午餐时间,几乎所有金融人都在讨论这件事。”一名香港投行人士向《财经》描述道,他分析称,调查关乎多家投行和对冲基金,涉及金额较大,这样的内幕交易影响很大,触及了市场敏感的神经,如定罪将获得极大处罚。根据香港证监会及廉政公署的联合公告,在“Fuse”联合行动中,执法人员搜查了14个地点,包括两间证券公司及一间对冲基金管理公司的办公室和相关住所,共有六男两女被带走调查,年龄在35岁至60岁之间。调查显示,涉案证券公司的资深高管涉嫌收受对冲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提供的逾400万港元贿赂,提前泄露多家香港上市公司股票配售的机密信息,涉案对冲基金据此在相关股票上建立空头头寸,通过卖空及签订空头股票互换合约获利。当配售信息公布后,相关股价下跌,该对冲基金从中获取约3.15亿港元利润。此次联合行动源于香港证监会对一起内幕交易活动进行的初步调查,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潜在的贪污成分,后转交廉署就贪污事宜进行调查,而证监会则聚焦调查内幕交易及其他失当行为。“由于调查仍在进行,证监会与廉署不会作进一步评论。”证监会发言人表示。香港证监会与廉政公署的联合执法并非新鲜事物,而是监管机构多年来的制度化合作。根据双方签订的谅解备忘录,两机构在涉及市场失当行为及贪污罪行的案件中经常采取协同行动,以实现执法资源的整合与效能的提升。根据香港证监会2024-2025年报,年内曾对7家公司及17名人士作出纪律处分,主要涉及内部监控、管理失当、不当处置客户资产、内部交易等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对两家券商的突击搜查,被市场普遍解读为与“IPO(首次公开发行)从严政策”密切相关。2025年以来,港股IPO市场爆发,全年完成114宗上市,募资2858亿港元,同比增长224.24%,募资规模位居全球主要交易所首位。在港股新股保荐业务上,据Wind(万得)数据,2025年,43家保荐人参与114家港股IPO保荐,中资券商市场份额超七成。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已多次发布IPO相关新政。在上市申请数量激增的背景下,香港证监会提到,部分保荐人“赶工”申报、文件质量下滑的问题逐步暴露。2026年1月30日,香港证监会发出通函,指2025年以来上市申请激增期间的突出问题,包括上市文件拟备存在严重缺失、保荐人失当行为、资源管理严重失误等,并明确监管红线:若保荐人对监管问询答复存在严重缺漏、无法令人信服,或上市文件不合理冗长,相关项目审理将直接暂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有16宗上市申请的审理流程被暂停,香港证监会已将相关情况同步告知境外监管同业,强化跨境监管协同。此次监管行动中,13家保荐人收到通函,被要求限期开展内部检讨,纠正招股文件质量问题。香港证监会还提到,部分保荐机构核心人员同时管理数量较多的在审项目,个别人员同时为19个项目履行签字及管理职责,此类业务配置模式超出机构人力资源承载与专业风险管控的合理边界,不符合持续合规运营的基础要求。因此,香港证监会在通函中设定量化管理标准,单一保荐人主要人员同时监督的活跃上市委聘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六宗。已安排主要人员负责六宗及以上活跃上市项目的保荐人,需要向香港证监会提交具备可行性的整改方案与资源配置计划,建立与业务规模相适配的长效管理机制。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曾表示,保荐人在上市流程中承担重要的把关职责,对于维持香港资本市场整体质量与投资者对新股市场的信心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保障市场在不同发展阶段保持稳定运行。部分保荐人在业务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弱化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核心职责。她提醒所有保荐人及参与上市申请工作的外部专业机构,合理规划业务规模,结合自身资源条件承担相应职责,保障执业工作质量,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集资中心的市场声誉。(文章转载、投稿、进读者群,请添加读数君微信1368114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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