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2月,飞依诺曾申报科创板IPO获受理,2023年06月29日,因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前次申报IPO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会计师为立信,律师为北京德恒。
上次飞依诺科创板IPO终止,原因或是因其短期内业绩承压、长期面临行业挑战与自身特殊风险共同作用下的结果,以下梳理了主要原因:
业绩下滑与盈利压力
飞依诺在2022年上半年由盈转亏,净利润为-884.25万元。其选择的科创板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上半年的亏损给公司满足该标准带来了直接压力。尽管公司解释亏损受疫情影响,但其产品平均售价连续下降,且毛利率低于同行平均水平,反映出其盈利模式面临长期挑战。
与GE未决的知识产权诉讼
自2015年起,飞依诺及其多位创始团队成员便陷入与GE(通用电气)的商业秘密纠纷中。GE指控他们侵害其数字化超声诊断仪相关算法的商业秘密,并索赔3000万元人民币。尽管飞依诺称该争议不涉及核心技术且存在替代方案,但这场长达数年的未决诉讼,无疑为公司的上市前景增添了重大的不确定性。
市场竞争与内部压力
作为国产超声厂商第三名,飞依诺在收入规模和融资渠道上与已上市的头部竞争对手相比存在劣势。同时,整个彩超市场可能面临政策红利减弱、招标波动等挑战,加大了新晋企业短期实现稳定盈利的难度。在这些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公司和保荐机构最终选择了主动撤回上市申请。

辅导工作完成报告显示:

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股东适格性及规范情况
公司历史上曾存在代持情形。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根据《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等相关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股东 情况进行了核查。目前,辅导对象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均 已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辅导对象披露的股东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
(二)诉讼情况
公司与General Electric Company(通用电气公司)及通用 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存在一起尚未了结的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目前,该诉讼尚处于二审审理程序中。辅 导过程中,公司与辅导机构充分交流关于该诉讼案件的重要信息, 辅导机构结合案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是 否实质构成上市的法律障碍做出研判,认为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辅导工作效果
(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
辅导对象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 东会、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则及制度赋予的职权独立规范运作、 履行各自的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公司的管理层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要求行使职权。
2.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辅导对象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 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辅导对象设置了专门会计机构、配备专业 的会计人员、制定了各项会计制度。辅导对象的会计师就其最近 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为保证日常业务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性、自身 特点及以往的运营管理经验,制定涵盖人事与财务、营销与售后、 生产与研发、采购与销售等各个具体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 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风险可控,规范运行。辅导对象的会计师 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辅导对象的相关人员掌握证券市场制度规则情况
通过本次辅导,辅导对象及相关接受辅导的人员已掌握发行 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 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法律后果,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 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了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四)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了解证券市场概况情况
通过本次辅导,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已充分了解多层次资 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 要求情况。
结论
经辅导,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辅导对象具备成为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了解多 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辅导对象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 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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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05:43:33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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