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头部航母级券商的考勤制度!1、月度考勤期间,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及以上,每增加1次,记旷工0.5天;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对因迟到或早退,年度内受到2次问责的,则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旷工以0.5天为计算单位。月度考勤期间,员工旷工当日不予发放工资,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的,则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一切薪酬发放等措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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