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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离职,仍被券商连带追讨2.2亿元。
ST银江(300020.SZ,简称“银江技术”)的一则诉讼案,再次撕开了董秘岗位的“高危面纱”。

祸起12年前的“业绩对赌”
事件的完整脉络,可追溯至2013年银江技术的重大资产重组,银江技术收购李欣等人持有的亚太安讯100%股权。
2014年,李欣与银江技术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亚太安讯201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613万元,若未达标,需以股份或现金方式补偿,且限售期内股份不得质押。然而,亚太安讯2015年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12.37万元,业绩承诺严重违约。
按照协议约定,李欣应在2016年5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偿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办理完毕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若股份不足则需以现金补足。
问题的关键在于,李欣不仅未履行补偿义务,还未经银江技术同意,在明知股份有回购风险的情况下,于2016年将其持有的2781万股质押给了浙商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
为什么质押给浙商资管?来福君分析,浙商证券是银江技术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于是券商业务“一条龙”服务。

图:深交所
2018年9月,经杭州中院裁定,李欣所持银江技术2781.38万股股份被司法划转至浙商资管名下,以抵偿其相关债务。
至此,浙商资管成为银江技术的持股股东,但该部分股票仍处于限售状态,为后续纠纷埋下直接隐患。
银江技术的立场也有依据,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明确规定,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优先于任何质押权,承诺方不得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银江技术指控李欣与浙商资管均明知股份受限仍进行质押,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甚至“恶意串通”,因此质押合同应属无效。
简单来说,这场纠纷就像一场“三角债”:李欣欠了银江技术的业绩债,却把“抵押物”(股票)又押给了浙商资管换钱。银江技术认为浙商资管不该接受明知有问题的抵押品,而浙商资管则坚持自己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双方有分歧,于是2024年4月,浙商资管一纸诉状索赔2.2亿余元,将银江技术时任董事长王腾与时任董秘吴孟为告上法庭。
2025年12月10日,杭州拱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仅部分支持了浙商资管的诉求,对于浙商资管要求解禁全部股票、赔偿2.2亿元及追究时任董事长王腾、时任董秘吴孟立连带责任的核心诉求,法院均予以驳回。
浙商资管不服,于2026年1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这场跨越近13年的纠纷拉锯战,让无数董秘直呼“职场安全感为零”。

董秘岗位渐成“高危地带”
随着证监会首部董秘专项监管规则呼之欲出,这个曾被视为上市公司“对外发言人”的岗位,如今面临更大的职业风险,早已不是单一案例的偶然,而是整个群体面临的普遍困境。
2025年,世纪华通(002602.SZ)因财务造假被处罚时,4任董秘悉数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或监管函。他们并非造假主谋,却因“未能勤勉尽责”承担连带责任。
无独有偶,ST宁科(600165.SH)时任董秘张宝林,因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停产信息披露滞后,即便辩称是下属反馈信息偏差、自己未分管子公司具体工作,最终还是难逃公开谴责的处分。
监管的高标准严要求,希望董秘成为无所不能的“上帝之子”,但实际工作中的风险陷阱几乎遍布工作全流程,稍不留神就可能“踩雷”。
而最让董秘群体焦虑的,是追责的“无死角”特性。
一方面,离职不等于免责。就像ST银江的吴孟立,即便已经离开岗位,9年前的并购旧账依然要被清算。世纪华通的前四任董秘,也因多年前的财务造假问题被追溯追责。
另一方面,责任边界的模糊让董秘常被迫成为“背锅侠”。无论是并购重组中的业绩对赌纠纷,还是财务报告里的隐性瑕疵,抑或是子公司突发的停产危机,只要涉及信息披露问题,作为具体负责人的董秘往往难以独善其身。
哪怕是监管问询回复时避重就轻,都可能被认定为“误导性陈述”而遭处罚。

合规重要 但不能“一刀切”让董秘“背锅”
如今,随着证监会首部董秘专项监管规则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监管层正通过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董秘的合规责任。
这意味着董秘再也不能仅做信息传递的“传声筒”,而必须成为公司合规的“守门人”。
对董秘群体而言,想要规避风险已无捷径可走。
履职时做好书面记录等留痕管理,对存疑的财务数据和重大事项坚决提出核查要求,或许是必要的自我保护。
面对管理层的违规指令,学会通过书面报告划清责任边界,而非盲目妥协。同时更要持续紧盯监管动态,对商誉减值、业绩承诺等高危领域提前做好风险预案。毕竟在监管持续加码的当下,唯有每一步都守住合规红线,才能在守护公司平稳运行的同时,保住自己的职业前途。
资本市场的合规闸门只会越收越紧,董秘职业风险,也是越来越大。
在A股市场,董秘的“背锅史”从来不是个例。*ST环球曾因资产收购业绩承诺违约引发信披违规,前后三任董秘无一幸免被处罚,其中两人喊冤称“已勤勉尽责”,却仍逃不过通报批评与公开谴责的处分。
更令人唏嘘的是,有前董秘直言“帮老板背锅被罚后,转头就被开除”,毕竟在部分老板眼里,董秘的核心职责除了融资、维护市值,就是“关键时刻扛事”。
此前ST智云(300097.SZ)子公司财务造假案中,董秘、财总虽靠年报前闪辞侥幸避险,但一名1994年出纳出身的董事,仅因未对高管集体离职、审计保留意见等异常信号保持警惕,签字确认年报后就被罚50万元。
监管明确表态,“不知情”、“信赖审计”都不是免责事由,勤勉尽责不再是口头要求,而是需要留存履职痕迹的硬指标。
表面上,董秘是衔接公司与资本市场的“金领岗位”,手握百万年薪、股权激励的不在少数,但实际上,他们夹在老板与监管之间进退两难,既要满足公司发展诉求,又要守住合规底线,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处罚、诉讼甚至职业生涯终结的风险。尤其是在并购重组、业绩披露、关联交易等高发风险领域,董秘的每一次签字、每一份公告,都可能成为未来追责的证据。
这场针对离职董秘的“天价”追责,无疑敲响警钟:董秘的职业风险,早已突破“在职期间”的边界。在监管穿透式追责的大背景下,唯有把合规刻进每一项工作细节,才能在守住职业生命线。
无论是否理想化,但监管的目标,期待董秘必须像“守门人”和“吹哨人”一样,主动设置信息过滤网、建立核查流程、并在发现风险时采取升级行动。
这也意味着董秘信息披露不再是“等、靠、要”,而是要:“敢、查、干”。
说实话,来福君觉得,这其实太难了,中国毕竟属于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也不例外。
一段时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一刀切”全部是机动车的责任,如今开始根据实际违法、违章情况,契合实际,进行责任划分,而非“一刀切”。
希望资本市场监管者也听到类似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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