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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 | 星期一
NEWS
监管动态周报
(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5日)
本周要闻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
证监会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开放品种范围
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
01
本周金融监管政策概览
证监会
(一)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2026年1月23日发布)
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切实发挥业绩比较基准表征产品投资风格、约束投资和衡量业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督促基金管理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强调业绩比较基准运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强化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当由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基金经理、基金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的持续管理。三是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外部约束。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运用等行为,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做好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四是严格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6年1月21日发布)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个人所得税政策方面,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视同转让或持有据以发行创新企业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
基金业协会
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2026年1月23日发布 )
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部署,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选取和使用,完善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
交易商协会
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市场常用交易术语》(2026年1月21日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交易行为,落实交易业务全程留痕要求,切实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组织制定了《银行间市场常用交易术语》,现正式发布。市场参与者开展交易相关业务应规范使用交易用语,清晰、准确表达和沟通交易信息,不得有使用字符代号沟通违规信息等规避内控或监管的行为。
02
本周行业处罚情况
(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处罚情况
浙江证监局对JS证券杭州分公司、林某富、应某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处罚事由为:JS证券杭州分公司存在对投资者以往交易合规审核把关不严、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林某富、应某敏作为时任管理人员,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辽宁证监局对HL证券辽宁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处罚事由为:HL证券辽宁分公司在处理投诉事项时存在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的情况。
上海证监局对HJ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处罚事由为:HJ证券在融资融券业务资金管理中,对业务规则理解不充分,操作失误导致2025年9月10日、11日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出现缺口。
厦门证监局对JYTY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处罚事由为:JYTY证券作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未勤勉尽责,未有效持续督导路桥信息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自律组织对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的自律监管情况
深交所对保荐代表人周某明、王某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处罚事由为:2021年4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仁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周某明、王某为项目保荐代表人。2023年7月3日,仁信新材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经查,仁信新材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中引用第三方行业研究数据对未来行业产能扩建、产能利用、供需情况等进行预测分析时,未充分披露其预测数据与第三方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原因,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未予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处罚情况
无。
03
本周重要监管动态
(一)证监会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开放品种范围
近日,证监会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16号)的有关规定,新增确定14个期货期权品种为境内特定品种。具体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镍期权;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期货、瓶片期货、短纤期货、精对苯二甲酸期权、对二甲苯期权、瓶片期权、短纤期权;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期货、碳酸锂期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权、低硫燃料油期权、国际铜期权。
来源:证监会官网
(二)证监会同意20号胶期权、低硫燃料油期权、国际铜期权注册
近日,证监会同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权、低硫燃料油期权、国际铜期权注册。证监会将督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上述品种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来源:证监会官网
(三)事关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国家网信办公开征求意见
财联社1月24日讯,从国家网信办获悉,为规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活动,提升金融信息服务的数据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融信息服务的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和重要数据识别工作。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和军事数据。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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