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GTHT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GTHT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本所受理了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原HT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GTHT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THT证券)为项目独立财务顾问。经查,GTHT证券在执业过程中对标的公司提前确认收入事项核查不到位: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显示,标的公司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修复)对环境修复项目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各项目实际累计发生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以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工程完成产值确认表为佐证,并以经客户或监理签字盖章确认的产值(工程量)确认单进行复核。GTHT证券在审核问询回复中称执行了控制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项目成本执行检查和截止性测试等,并发表核查意见称大地修复根据投入法确认项目完工百分比,相关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经查,大地修复部分项目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对大地修复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分别为6638.64万元、-473.77万元,占大地修复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5%、-0.81%;对大地修复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695.41万元、-63.49万元,占大地修复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98%、-1.13%。GTHT证券对大地修复部分项目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准确性执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
GTHT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重组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和《上市规则》第12.3条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
对GTHT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GTHT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GTHT证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重组报告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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