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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理财分享者追偿有门

wang 2025-10-28 行业资讯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理财分享者追偿有门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理财分享者追偿有门

上期笔记聊了某集团财务总监因财务造假被查的事,留言互动区好多朋友提到投资产品受损,所以今天整理这篇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当持有的投资产品因企业财务造假导致严重亏损时,符合条件的朋友是可以申请索赔的。

→哪些情况可以索赔?能全额赔吗?
先记住这三个关键时间节点:
✿造假行为披露日:即企业首次发布虚假财报的时间点,属于违规行为起点。
✿违规揭露日:通常指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日,非常终以法院判定为准。
✿处罚决定日:立案到正式处罚需时日,处罚落地后即可启动索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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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索赔的买入时段是?
在造假行为曝光日至违规行为揭露日期间购入投资产品,并在揭露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时段的亏损可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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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需要哪些材料?(仅供参考)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需营业部盖章);
✿股东账户信息证明(同样需要营业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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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终能赔多少?
计算规则比较复杂,实际赔付金额需按法院标准核算:
若在基准日前卖出
✿差额损失=(买入均价-卖出均价)×持股数量;
若基准日后卖出或持仓
✿差额损失=(买入均价-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平均值)×持股数量。
(具体数值以法院非常终核定为准)

近期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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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证监会正式通报东方集团(600811)存在重大财务造假行为,确认其2020至2023年财报数据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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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维权条件的是:在2020年报发布日(造假起点)至2024年6月21日(证监会立案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6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至今的理财分享者。(具体时效仍以司法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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