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监管对3家券商、2家基金公司采取了监管举措,具体为:依法从严对存在不配合检查情形的G1证券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公司副总裁兼研究所总经理胡某、研究所副所长孔某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责令公司从严处分;对H、G2证券公司和F、H基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马某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严肃内部追责。
当时根据名字,G1对上了,是国联民生。
11月6日,江西证监局通报:对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公司存在为公募基金管理人承担境外调研期间门票、调研中介等费用的情形,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G2是国盛证券。现在就剩下H证券,F和H基金没有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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