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265.0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45.32万元。
郭某: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张某: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央行最新监管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这是替代原《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现行核心监管规章,最初于2021年发布,2025年9月完成最新修订,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版本,具体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最新调整后)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以下机构,均需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 银行业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
- 证券期货业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
- 保险业机构: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
- 其他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理财公司等;
- 新型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等;
- 特定业务机构:从事汇兑、基金销售、保险专业代理 / 经纪业务的机构也适用本办法的监管要求。
2. 金融机构核心义务
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细化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主体责任:
1.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需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将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 针对高风险情形采取强化管控措施,低风险情形可采取简化措施;
- 明确要求业务部门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将反洗钱要求嵌入业务流程。
2. 组织与人员保障
- 需设立或指定牵头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配备充足的专业岗位人员;
- 建立持续的反洗钱培训机制,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合规要求。
3. 信息系统支撑
- 需建立覆盖全业务的反洗钱信息系统,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优化系统功能;
- 支持客户尽职调查、交易报告、风险监测等各项义务的履行。
4. 核心合规义务
需按规定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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