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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瓜!某券商营业部惊现"剧场式管理"!!
最近,一小伙伴曝某券商的退出政策:


第十九条 专业人员退出机制
专业序列人员(含投资研究、经纪业务、投行承销、资产管理、合规风控、金融科技等序列)的退出,应严格遵循《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办法》《绩效考核与问责细则》等制度,按退出情形分类处置。具体退出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主动退出:个人基于职业规划申请离职,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交接及离职手续;
2. 正常退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职,按规定办理退休或离岗休养;
3. 绩效退出:连续两个及以上考核周期未达到岗位业绩指标(如投研序列的研究覆盖度/荐股准确率、经纪序列的客户资产规模/佣金贡献度、投行序列的项目承做进度/过会率等),或胜任力评估(含专业知识、合规意识、客户服务能力)持续不达标,经培训辅导仍无改善;
4. 适配性退出:专业能力与岗位核心要求(如投行岗的法律财务复合能力、资管岗的组合管理能力、金融科技岗的系统架构设计能力)存在显著差距,或职业素养(如廉洁从业、保密义务)不符合岗位特性;
5. 违规退出:因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法规,涉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泄露客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司内部认定为重大违规;
6. 组织调整退出:因公司战略转型(如业务线合并、分支机构撤并)、组织架构优化或编制精简,经评估后不再续聘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节 轮岗与梯队培养
第二十条 轮岗管理机制
专业序列人员轮岗是指为强化复合型人才培养、防范单一岗位长期任职引发的利益冲突风险(如投行与自营业务的隔离)、操作惯性风险(如交易岗的流程固化)及能力短板,通过有计划、有目标的岗位轮换,促进跨业务线经验沉淀与全局视野提升。
轮岗实施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1. 合规性前提:轮岗不得突破监管关于关键岗位(如保荐代表人、投资经理、合规总监)的任职回避及静默期规定;涉及客户资源、敏感信息的岗位(如财富顾问、机构销售)需完成脱密期管理。
2. 能力匹配性:轮入岗位需与人员当前专业资质(如CFA/FRM持证情况)、历史业绩(如投研岗的模拟组合收益、资管岗的产品管理规模)及发展潜力(如高潜人才库认证)相适配,避免“为轮而轮”。
3. 目标导向性:轮岗需明确培养目标(如投行岗转资管岗以强化产品设计能力、经纪岗转金融科技岗以提升系统需求分析能力),设置3-6个月带教期及阶段性考核节点。
4. 动态评估制:轮岗期间需按月跟踪工作进展,结合360度评价(上级、同事、跨部门协作方)及KPI达成率(如新岗位的展业效率、项目落地数量)综合评估,未达预期者可提前终止轮岗并调整至原序列或适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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